大學生如何樹立法律思維論文

  大學生激情犯罪是高校安全中的最具破壞力的因素,是涉及到法律、心理、教育等諸多方面的一個綜合理由。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在中國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的程序中,大學生法律意識的高低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又折射出法治教育的效果。據有關統計資料表明,我國高等學校學生違法犯罪人數正在逐年上升,嚴重的如“馬加爵案”此起彼伏,頗有名望的國家重點法學高等學府的學法律專業的學生的弒師案等等,讓人無比痛心的同時,禁不住反思法治教育的誤區。

  一、激情犯罪的特點

  大學生激情犯罪是高校安全中的最具破壞力的因素,即使偶爾發生一起,卻也能造成極大地危害。心理學家普遍認可,在人的一生髮展階段中,青少年是最特殊的階段,心理學家霍爾曾將青少年期比喻成不可避開的“疾風怒濤”的時期。進入青春期,青少年的心理和身體都經歷著巨大的變化。艾裡克森認為,青少年期12歲到18歲的發展任務是建立同一感和防止同一感混亂。如果這個階段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就會成為日後情緒和行為的隱患。大學生年齡一般在20歲左右,正值血氣方剛,也是和異性交往體驗著愛情的實現的關鍵時期,情緒不穩定,最易發生激情犯罪。所謂“激情犯罪”是指當人處在消極的激情狀態時,如處在暴怒、嫉妒、仇恨或絕望狀態時,由於認識範圍縮小,理智分析能力受到抑制,自我制約力減弱,不能正確評價自己行動的作用和後果,從而實施的觸犯刑律的行為。近年出現的大學生砍殺老師、砍殺同宿舍同學等等案例當屬這一類。激情犯罪的主要特點有:

  1、暴力性強。激情犯罪的行為人失去理智、野蠻凶殘,甚至亂傷無辜,危害性極大。

  2、突發性強。一般情況下,激情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平素並無宿怨,只是偶然的事件使其頭腦驟然發熱過度,造成神經系統紊亂、思維活動減弱、意志力受到抑制、智力下降,導致喪失理智鋌而走險,走向犯罪。

  3、不良情緒起主導作用。長期處於消極情緒的狀態下的人最容易產生該類犯罪。消極情緒包括:嫉妒、仇恨、絕望、壓抑等,引起不良情緒的主觀理由有自身的思維方式和心理除錯能力弱,客觀理由往往是外界的不公平環境。大學生如果長期處於不公平的生活環境中,心理上的不平衡感與挫敗感加劇,使得他們在面對衝突時難以求助於理智的解決方式,從而可能採取原始手段發洩情情緒。

  現在大學生激情犯罪的頻率有上升趨勢,提示我們可能是高校的教育存在理由,尤其是法治教育出現盲點和誤區——缺乏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的訓練。

  二、大學生缺乏法律思維方式的理由

  法律思維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規定、原理和精神,深思、分析、解決法律理由的習慣與思想取向。激情犯罪案件的誘因多為強烈的刺激事件,其發生似乎具有偶然性,但缺乏法律思維方式的人,往往會產生不理性的行為,所以,這種偶然行為又是必定發生的。大學生缺乏法律思維方式的理由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將法治教育等同於知識教育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在教材編寫體例上為大學生法治教育留下了幾絲遺憾。首先,從教材的內容看,僅最後兩章是專門講法律,這給人的感覺就是,法治教育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份量大大降低了。其次,從教材所涉及的法律部門看,基本上是無所不有,面面俱到。這樣的法律內容安排,既讓部分教師覺得法律沒什麼可教,也讓學生覺得學不到什麼法律知識。雖然教材對法律部分內容的處理是有其理論依據的。但是,要在有限的十幾個課時內增強學生的法治觀念,使其樹立對法律的信仰,形成法律思維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如果沒有在教師的正確引導和啟發下進行多次的訓練,學生是很難形成相應的法律思維,從而應用到自己的生活當中指導自身的行為。

  有些院校沒有積極進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改,仍然將法治教育等同於和專業課一樣的知識教育,僅僅注重一些法律名詞的掌握,或者案例的堆砌。

  我院進行了課程改革,整合後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果,象案例教學,過程教學等等,使得這門容易被學生認為是空洞的理論說教的充實了很多新鮮的內容。我院將教材中的教學內容進行了歸納和整合,形成四個主題:“責任”、“感恩”,“守法”和“環保”,圍繞這四個主題開展教學活動。四個主題四個單元,每個單元12課時,其中理論授課和實踐教學活動各佔6課時。這項課改非常有效,轉變學生上該課各自為政或逃課的現象。但是大學生法律思維訓練的缺乏成為影響法治教育實效性的瓶頸。

  2、缺乏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氛圍

  法治教育缺乏連續性,僅僅在大一第一學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上有兩章

  的內容和法律相關。有的專業雖然會陸續學習《民法》、《經濟法》、《國際私法》等課程,但是還是被當做專業課主要進行知識傳授。高校裡關於英語、考研和就業的講座很多,鮮見關於法治的講座。法律思維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灌輸給學生的,也不是僅僅依靠一學期48學時的一門課程或者在校期間的幾門法律課程就能讓學生形成的。

  3、外界不良環境的影響

  當前社會上確實存在數量不少的不公平的現象,對大學生的法律思維起到嚴重的干擾作用。學生認為權力大於法,人情大於法的社會中,是否有法律思維是無足輕重的事情,更何談法律信仰。

  三、提高學生法律思維的措施

  1、“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上加強法律思維的訓練

  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上,我依照能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訓練有用的原則來選取案例,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機會培訓學生用法律思維分析解決理由。大一的學生要理解法律思維還是有難度的,所以,我從道德思維入手,結合經濟思維和政治思維,通過比較分析,讓學生理解這四種思維的異同,並養成在日常生活中進行這四種思維分析各種理由的習慣。我從大學生很熟悉的武俠小說《天龍八部》中選取英雄蕭峰,讓同學們討論並從道德思維、法律思維、政治思維和經濟思維等角度來分析蕭峰“以斷箭自盡於雁門關外”。我還讓學生分析現實中的理由,效果良好。

  2、在專業課上傳授法律知識的同時注重法律思維的訓練

  我院是以經濟管理類專業為主的商科院校,法律和經濟就像一對孿生兄弟,如影隨形。經濟生活離不開法律規範的調整,法律規範也無法離開經濟生活這一基礎。法治的本質就是“規則之治”,經濟、保險、貿易、金融等各項活動是離不開法律規則的。我院很多專業課是和法律密切相關的,例如《國際貿易實務》、《國際貿易慣例》等,所以利用講授專業課的機會,同時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的訓練,既有助於專業課的學習,也有助於法律思維的形成。掌握規則僅僅是初級水平,能夠理解規則背後的價值取向才是更有作用的。

  3、建立和諧規則的校園文化氛圍

  學校要重視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令行禁止,讓學生生活在規則之治的環境中,養成按規章制度辦事的意識和習慣。

  總之,法治教育融匯貫通到各個課程中,每一天的生活中,這需要社會和學校提供良好的全方位氛圍。當然,這也對教師和輔導員以及管理人員的素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輔導員和管理人員在工作中遵循原則,以公平的心態對待學生,都是在營造和諧的法治氛圍,能讓學生在耳濡目染中形成法律思維。

  二

  一、提高認識,系統規劃,全面實施

  具備良好的法制觀念是現代社會對公民的基本要求,公民法制意識的強弱是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重要標誌。然而,公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並不是生來俱有的,需要社會組織有意識地加以培養。由於一個國家法律體系所構成的內容繁多,並總是處於補充、完善之中,因此,學習和掌握法律就成了公民的長期義務,甚至是終身義務。高等學校是國家人才培養的最高學府,她的畢業生理應具備高於一般公民的法律素質。從目前情況看,一些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大多隻侷限於教學計劃中的法律課設定,學生法律知識的學習和掌握只表現在在校期間的一段時間,學習法律的方式也多是理解和背誦法律條文。掌握的程度僅僅表現在期末的考卷上。出現這種局面的原因,主要是學校對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重視不夠,只將學生法律學習作為一兩門課來對待,而沒有將其作為一種個人素質的培養。而這種素質恰恰又是法制社會最為需要的。國家法律體系的內容很多,大學生在校的時間只有四、五年,要使大學生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全面、系統地掌握法律知識,就需要學校有一個系統的規劃,明確提出總的培養目標,即學生畢業時對國家法律體系的掌握程度。並依據這個目標確定要達到此目標至少要進行的工作,繼而將這些工作按學年或學期分成若干個階段,以及每一階段的具體要求,使其循序漸進,從簡單到複雜,從一般到深入,最終形成較高的法律素養。

  二、加大法律課力度,強化案例教學

  從目前一般高校法律課開課情況看,大多不到100學時,與繁多法律律內容相比,顯然偏少。在這麼少的時間裡講授法律,一般情況下只能介紹一些常識性的東西,無法進一步深入,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大學生法制意識的培養,因此,加大高校法律課的力度,恐怕也是教育改革的一個重要問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具體執行,要包括法律素質在內的高素質的人才,高等學校根據這一客觀要求,有必要重新稽核教學計劃,增加法律課的時數,並將其分佈在四到五年內,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同時,對現行的法律課教材也有必要重新進行編排,使其與課程體系的內容相應,並在教學實踐中根據反饋資訊不斷完善,在教學內容和教材內容上突出高等教育的色彩。從法律課的特點看,它是共同性很強的一門課,不論是文科學校,還是理科學校,對法律課的要求應該是一致的。一個大學生,不論其學習何種專業,都有一個法律素質的培養問題。有這個共同性,若干所學校可以共同商討法律課的改革問題,制訂出共同的教學計劃,編寫共同的教材,提出共同要求,甚至可以像大學生計算機過級那樣對待高等學校的法律課教學。  法律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科學,如果沒有了公民的法律實踐,法律學習對絕大多數人沒有任何意義,因此大學生法律素質不應僅表現在能背多少條法規,而應該表現在實際生活中能運用法律武器解決法律糾紛。從這一要求出發,高等院校的法律課應更多地接觸實際。從現有的條件看,高等院校法律課接觸實際的可行方法就是強化案例教學,即在講解法律條文時,儘可能多地結合實際生活中發生的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例,使法律知識由抽象到具體,這樣不僅可以增強法律課的趣味性,更重要的是培養了大學生實踐意識,使其不僅從案例中懂得了學法的重要意義,而且更容易掌握法律知識。一些大學生往往只注重大學專業課的學習,而忽視自身法律素質的培養。然而,在法治社會中,公民的活動毫無例外地要受到各種法律的約束,只要你處在現實社會中,你的行為每天都要面對法律,受到具體的法律條款的衡量,這是每一個人都不可能逾越的“路卡”。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我們所處的社會將日益複雜化,公民要面對越來越多的矛盾,在處理這些矛盾的過程中,會有各種各樣的選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方法,所帶來的結果將是各自不同的,這些結果有些會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結果自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假若我們的大學生僅僅在課堂上熟知了法律條文,而缺乏在社會實踐中依法辦事的能力,就免不了在未來的生活和工作中觸犯法律。強化案例教學,使在校生間接地接觸了實際,有助於較高的法制意識和法律素養的培養。

  三、法制觀念指導高校的各項工作

  任何觀念的形成都需要一定的氛圍,法制觀念也不例外。高校是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她的各項工作理應順應法制社會的要求,從表面上看,高校內部管理的大部分內容在現行法律中難以找到對應的條款。但從廣義的角度理解,學校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在自身範圍內也具有法律特徵。這種特徵主要表現為各項工作都應在一定的制度規範之下,將管理由靠人的管理變為制度管理,具有統一性和強制性,以防止人為隨意現象的發生。這樣學校的整體工作才能有秩序、有條理。處於制度範圍的人員,能夠從各項規章制度中知道自己該怎麼做,若不按制度辦事將會受到哪些處罰。一所學校,其教職員工和學生總有幾千號人,這些人每天都要進行各種各樣的事務,從學生入學、上課,課外活動,到教師的授課及其他活動,如果沒有一整體統一、規範的制度,後果可想而知。現代社會,其成員共同生活在一定的環境之中,每個人均有自己的需要,這些需要有很多是要妨礙他人的,如果每個人都是自行其事,按自己的標準來決定自己的行動,那麼這個社會將無法維持。為了群體的共同利益,人類很早就開始確立共同遵守的規則。這些規則演變到今天,對國家而言是法律,對小的群體而言便是規章制度。所以,在一定意義上講,組織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小範圍的法律,只是強制程度和處罰方式不同而已。大學生在校期間養成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懂得在人群中生活就需要遵從群體規則,走向社會以後自然也就本能地去注意按法律的要求決定自己的行為。學校要做到每項工作都有制度可循,並且一經制定即嚴格執行。不能給學生造成一種錯誤印象,即制度有時是可以變通的,以致對法律也採取同樣的態度。高等學校應該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學生從入校起,就能時時感到規章制度的約束力和依據規章制度辦事的氣氛,並在這種氣氛中建立現代公民的法律意識,在大學生綜合素質中形成較好的法律素質。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

  進行法制教育,應開展多種多樣的活動,與課堂教學相結合,使學生將法律知識融會貫通。如開展法律專題講座、知識競賽,模擬法庭、有獎答卷活動,形成較濃厚的法制教育氣氛,使學生有更多接觸法律知識的機會,促進法制觀念的形成。

  總之,大學生法制觀念的培養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高等院校做很多具體工作,這些工作雖然繁雜、長久,但社會意義是十分巨大的。大學生法制觀念的培養也是高等院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三

  摘要:該從法律思維的內涵、大學生的法律思維現狀及如何加強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的培養途徑等方面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思維;培養

  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重要教學目標。尤其是要在有限的課時內達成課程教學目標,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法律思維方式的內涵

  所謂思維,指依照邏輯推理來觀察、認識、判斷的客觀事物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並以語言、文字的等形式加以表現。法律思維方式是思維方式的一種,具有思維方式的一般性,也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把握他的特殊性,對於認識並進一步培養法律思維方式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所謂法律思維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規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習慣和取向。

  二、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培養的必要性

  一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的現狀

  大學生由於年齡、閱歷和教育環境等方面的原因,在法律意識、法律思維方面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法律知識不足。由於現在的大學生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他們的法律意識仍處於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我國的最高法,也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二是法律意識較差,生活中,我們會經常遇到很多法律與道德、法律與人情的衝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法律思維方式要求我們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來判斷是非對錯,即使我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但是不能漠視、違背或者擱置法律。三是證據意識不強,法律思維方式不允許杜撰、猜測或者主觀臆斷。而重在事實和證據。大學生要樹立法律意識,同時要懂得沒有合法有效證據,有理不一定能打贏官司。因為法官沒辦法還原已發生的案件,當事人要使法官相信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必須舉出證據來證明。法官要判斷案件真實性,也只能依賴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通過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反推發生在既往案件的事實的真相。因此,從某種角度來說,打官司其實就是打證據。四是程式意識缺乏。法律程式是人們遵循法定的時限和時序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關係進行法律行為。程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麼,其次是做什麼,以及如何做才是符合法律的規定。五是法理意識不足。由於部分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缺乏,法律思維的限制,在遇到法律問題時往往不能“自圓其說”,雖然感覺在理,但是也很難以用法律語言辯護,做到“合法又合理”。

  二培養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的必要性

  大學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未來的建設者和創造者,要適應時代的需求,充分的認識法律對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瞭解和熟悉經濟活動中各種社會關係。善於遵循法律所反映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運作的規律來為市場經濟服務。法律素質是大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部分,具備一定的法律素養和良好的法律意識是大學生將來立足於社會的基本條件。但是大學生由於社會經驗不足,加上年少輕狂,如果缺乏法律思維,盲目地做些無知而衝動的事。後果會非常嚴重,影響自己也波及他人。因此,要在加強和改進學校管理的同時,努力培養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使他們對違法的現象有更正確的認識,做到自覺守法、自覺用法,從而預防和減少大學生違法犯罪,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促進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三、培養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的途徑。

  一學習法律知識。大學生要學習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是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一個重要的前提。如果一個人對法律知識一無所知,那麼他將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維方式。而法律知識除了包括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之外,還包括法律原理、原則等方面的知識,這些法律知識對於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極其重要。只有既瞭解法律、法規在某個問題上的具體規定,又瞭解法律的原理、原則,才能更有效的領會法律精神的內涵,養成法律思維方式,並運用法律思維方式來思考和處理各種問題。一般來說,如果一個人學習和掌握的法律知識越多,那麼就越有利於形成法律思維方式。

  二積極參與法律實踐。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在法律實踐中訓練、培養和應用的思維方式。法律實踐是培養和訓練大學生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從而養成一種自覺的法律思維慣性。

  三注重案例教學法,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當前,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學生型別增多,教育的形式應當要不斷多樣化,面對當代大學生,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我們應該反思原有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教育觀念滯後、內容僵化、方法單一等問題,不能及時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英國學者阿什比曾指出:“大學教育的試金石不是講授偉大真理,而是用什麼高明的方法來講授偉大真理。所以,講授什麼不及如何講授更重要。”由此可見,教學方法的適當運用,對於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的培養非常重要。由於基礎課的內容多、時間緊,為了完成教學任務,大多數的教師教學採用的是滿堂灌式的傳統講授法。這種講授法忽視學生的主體性,學生的潛能得不到開發,教學實效性也不理想。因此教師要改變教學方法,而筆者認為適當的教學方法就是運用案例教學法,讓學生積極主動的參與案例的討論。通過對案例進行分析,提出能夠激發學生日常認識和法律思維方式的不同,在法律思維方式與其它思維的不斷對比和矯正之下,逐步學會運用法律思維方式。

  四創造良好的校園法治氛圍。首先,高校應嚴格的遵守和執行教育法和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學生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按規章制度辦事,尤其是大學生普遍關注的學生德智體量化考核、貧困生資助、評優評獎等問題上,按規定辦事,不能因人而異,從而能影響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的養成。其次,建立校園法治文化宣傳平臺及法律講座和報告。如設立法治宣傳板報、法制宣傳燈箱、法制宣傳櫥窗等。再次,就是教師要加強法律理論的學習,重點針對法律思維方式進行研究。只有這樣才能有準備有意識的對學生進行法律思維方式的培養。

  大學生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隨著我國法治程序的不斷推進,當代大學生應當努力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更要樹立法律信仰,宣傳法律知識,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自覺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