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案例分析法論文格式
寫好一篇教育案例分析法論文,必須要知道該論文的格式。這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兩篇論文範文,僅供參考!
教育案例分析法論文篇一
案例分析法在教育學教學中的實踐探索
摘 要:教育學是師範教育的一門基礎課程,創新教育學教學方法,實施案例分析法有助於提高學生的課堂參與能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教學質量,增強學生對教育學課程的學習興趣,為課程的教學改革提供一個新的突破口。
關鍵詞:教育學;教學方法;案例分析法
中圖分類號:G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3-0-02
教育學是師範類學校以培養合格教師、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為主要任務的一門主幹課程,也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應用性學科。但教育學的傳統教法效果不盡人意,其教學方法主要以教師講授為主,較少與生活實踐密切相融,因此學生難以維持較高的學習興趣。近年來,隨著教師們對案例分析法的認識不斷深入,案例分析法在教育學教學中的應用正越來越被重視。
一、案例分析法的具體含義
所謂案例,就是對真實典型事件的描述。所謂案例分析法,就是教師根據教學目的要求,組織學生對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討論和交流,通過師生的互動活動,讓學生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一種特定的教學方法。在國外案例分析法被稱為個案研究法,是由美國哈佛大學研究發明的一種教學方法。
二、案例分析法在課堂教學中的優勢
案例分析教學法既能拓展師生的思路,又能引發學生對相應知識的思考和理解,並能通過對案例的評析與思考,把啟發式、討論式和研究性學習等生動活潑的方式引進課堂教學,是一種很適用於成人教育並落實能力本位的教學方法。這種教學方法較之傳統的講授法,它有許多優勢:
一案例分析法可以激發學生的思維,提高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有利於開發學生的智力。
二案例分析法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鼓勵學生自由探索、大膽質疑,及時提出自己的看法,充分尊重學生的意見。在考試中對問題的分析、解決往往不設標準答案,只要學生言之有理即可。使用案例分析法,更鼓勵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
三案例分析法可以提高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教學過程中,由於案例分析法,多由是由學生討論發言,教師只是點拔評價,指導學生圍繞中心觀點發表意見,因此對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是一個很好的的煅煉機會。
四案例分析法還能促進教師自身的成長。無論案例的選編;問題的設定;活動的進行都離不開教師精心的準備,妥善的協調,及時的歸納,所有這些都促使教師更多地查詢資訊,對案例有更透徹的理解,並能及時處理課堂中出現的意外等,這一切都對教師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也促進了教師素養的不斷提升。
三、案例分析教學法在教育學教學中的實踐運用
案例分析法重視對案情的分析的研究,通過學生的參與討論和教師的評價指導,弄清案例中隱含的教育理論,再運用教育理論去分析研究當前的教育案例,以達到實踐―認識―再實踐的教學目標。案例分析研究法的教學模式有四個環節:一是選好案例;二是分析案例;三是評價案例;四是應用案例。其教學過程是:
一選擇典型的教學案例
設計教案時,教師要結合所教的內容,選擇出與學生平時生活有關聯的教育案例,同時所選案例又要有現實意義和教育意義,實現知識教育和思想教育的教學目標。譬如,我在教學“科學性與思想性相結合”這一節時,我舉了一個案例:北京景山學校有一位叫馬淑珍的老師,有一天上識字課時,教“罵”這一個生字,用漢語拼音,讓學生們掌握了讀音,還分析了了“罵”字的字形,然後向學生提問:“罵的含義是什麼呢?”有一個學生這樣回答:“罵就是罵人的罵。”馬淑珍老師沒有回答,繼續向學生提問:“罵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這時有一個學生回答:“罵嗎,就是不罵人的罵。”馬淑珍老師卻對這個學生的答案作了個肯定。然後,請平時愛罵人的兩個同學都站起來,指著黑板上的寫的那個“罵”字說開了:“你有一張口、他也有一張口,我都教你們張了口嗎?”這兩個學生都很不好意思,並點頭表示不再罵同學了。這個案例既讓學生認識了生字,又教育了學生不要罵人。教師要學會選擇典型的教學案例,達到既教書又育人的教學目的。
二組織學生分析案例
教學時教師要儘量組織學生髮表意見,不能阻撓或扼殺學生活躍的思維,那怕是不成熟或自己不滿意的意見。又如我在講“教師廣博的文化修養”時,有些同學不以為然。我舉例特級教師於漪的教學筆記:我上了《木蘭詩》的兩節課,小同學都很有興致。誰知剛要下課時,有一位叫小唐的同學在自己的座位上嘀咕開了:“《木蘭詩》寫得倒蠻好,但都是假的,瞎編亂造的。”話剛說完,小同學們七嘴八舌,衝著我來了:“同行十二年,不知木蘭是女郎,怎麼可能呢。”“十二年,這麼長時間與戰友們共同生活、一同打仗,怎麼會認不出木蘭這個戰士是個女人呢?”“不說別的,光看洗腳,洗腳就要露餡,女人的小腳怎麼藏得住。”這時同學們喧嚷起來,我開口說了一句話:“南北朝時期中國婦女還沒有裹小腳。”課堂上剎時安靜下來。又過了一會兒,小陶同學站起來問道:“那麼,中國的女人是什麼時候開始裹腳的呢?”別的同學一下子活躍了起來:“對了,中國女人從哪個朝代開始裹腳的啊?”這時我被問懵了。我備課的時候哪會想到裹腳這個問題?我列舉這個案例,提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著名的於漪老師競不能回答小學生提出的問題?通過學生們爭論,明確了教師的職業“有一桶水與一碗水”的關係問題,教師要面對兒童無窮的求知慾,應有廣博的知識面才行。
三師生互動評價案例
教師要組織學生對案例進行積極的評價,努力探求案例所表現的普遍意義。譬如我在教“教育機智”這一教學點時講了一個故事:王老師有一次主持“一分鐘演講”活動,由於是第一次搞這樣的活動,大家的心情都顯得很緊張,大家都不願意“打頭炮”。這時教師只好用點名方式,點了一名同學,那個同學怔了一下,鼓足勇氣地站了起來。“砰!”,原來他把窗臺上的一個瓶子打碎了。這時課堂上鴉雀無聲,那個同學也感到非常尷尬。王教師卻靈機一動,說“哈!”,第一炮終於打響了!好,大家用掌聲歡迎這位同學演講。班裡的同學們聽完我講的這個案之後進行了討論,最後得出一個結論:我們做教師的不僅要有廣博的知識,還要有一定的教學機智。這時我藉此機會引導學生,這種教學機智是要花費教師長期的辛勤汗水。同時要求同學們要勤奮學習,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以便在走上工作崗位時應付突如其來的事件。
四靈活應用案例
案例分析法的教育的目的,是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的教育原理來分析教育現象,掌握教育規律,然後再指導自己的教育實踐。選擇學生熟悉的案例,學生更能將已學的知識和技能付諸實踐,並在應用過程中可以檢驗學生所得知識的深度和廣度,從而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教師學會靈活運用案例,弄清什麼內容,採用什麼案例效果會最佳。
中國教育呼喚創新,學生的才幹貴在創新。只有創新型的教師才能培養出創新型的學生。教育學作為師範類教育的一門重要課程,它地位和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教育學的教學方法改革中,我們如何從“教條學”中解放出來,讓“滿堂灌”變為“啟發式”教學,使教學效果更有成效,這必將是我們教育學教師教學改革努力的方向。
參考文獻:
[1]柳海民.教育學[M].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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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孫軍業.案例教學[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155-156.
教育案例分析法論文篇二
淺析案例分析法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
摘要:在法律教學中採用案例分析法組織課堂教學可以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求知慾,提高學生分析法律問題和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在具體應用案例分析法時要求教師注意法律案例的蒐集、取捨和對所選法律案例的合理應用,學生應當按照老師的要求討論案例,撰寫案例分析報告。
關鍵詞:案例分析法;法學教育;功能;應用;案例分析報告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誌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9-0066-02
一、案例分析法的內涵
案例分析法Case Analysis Method,是由哈佛大學於1880年開發完成,後被哈佛商學院用於培養高階經理和管理精英,逐漸發展成今天的“案例分析法”。作為一種理論聯絡實際的教學方法,案例分析法是從具體上升到抽象,也就是通過對具體法律案例的分析來探尋帶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內在規律,從中推論出一般的原理。在法律教學中應用案例教學法,有利於學生對法學理論學習的進一步深化,有利於教師生動形象地開展法律教學。教師在採用案例分析法開展法律教學時,可以針對法律案例的內容和法律案例涉及的法學知識點,採用多種多樣的法律教學形式。根據不同的法學教學內容,教師可以設計不同的問題情境,讓學生既能掌握法學理論的精髓,又能運用法律知識解決法律糾紛。通過法律案例教學,學生可以應用所掌握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對教學涉及的法律案例進行思考、分析和研究,從而充分發揮學生在法律學習中的能動作用,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二、案例分析法在法學教育中的功能
當今世界,英法美系國家的法學教育以案例分析法為主要教學方法。在法學教育中往往把案例看作是一種經驗材料,學者可以從中闡明法律理念,探究法律的淵源。基於此,教師在開展法學教育時宜廣泛採用案例教學法。近年來,案例分析法在英美法系國家雖然受到一些批評,但也應該正視其優點。運用案例教學法有助於培養學生掌握從事法律實務的技能,有助於提升學生的獨立分析、推理能力。在我國,法學教育的物件是高中起點的學生,他們還沒有打下較紮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尚不具備基本的從事法律實務的能力。教師在講授相關法律課程時,雖然也應用案例進行教學,但僅是為了證實所講的法學原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案例分析法。在法學課程教學中教師應用案例分析法組織法律教學具有以下功能:①切實調動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教師通過法律案例教學,可以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求知慾,有利於學生通過對生動具體的法律案例進行分析,開展研究,組織討論,領會案例中所蘊含的法學理論精神。②充分激發學生在學習法律知識時的潛能。在教學過程中,老師是主導者,學生是受眾物件。教師在應用法律案例組織教學時要妥善處理好老師的教和學生的學之間的關係,如果不能正確處理好教師和學生兩者之間的關係,就會影響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效果,不能達到較理想的教學目的。教師的作用主要表現在案例的收集、取捨和應用,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等方面;學生作為法律教學活動的受眾物件,直接參與法律案例的討論,發表自己對法律案例的觀點,相互討論學習。③有助於提高學生分析法律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傳統的法學教育在法學教學內容上側重於抽象法學原理的介紹,在教學方法上主要是教師講授,學生被動接受,教師按照教材的內容向學生灌輸相關理論知識,易造成教學內容與生活實踐相脫節。在教學方法上,若採用案例教學法,就可以比較充分地發揮學生的能動作用,引導學生通過對法律案例的分析研究,發現法律問題,探求解決法律問題的途徑與方法。這樣,通過案例教學,學生就會利用自己所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分析、判斷和解決疑難法律問題,也就提高了學生分析法律問題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
三、案例分析法在法學教育中的應用
1.應用案例分析法開展法律教學的目的。案例分析法是一種將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的學習方法,學習者通過這一方法進行學習,可以加深對教育法學基本知識的理解和認識,從而提高學生分析、判斷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達到法律知識的學習效果。
2.案例分析的基本步驟。案例分析法的步驟是教學重點和學生的學習難點之一。由於所涉及的案例比較多,不少學生常常感到無從下手或分析不到位,其主要原因在於學生對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步驟和要點還未真正把握。主要要求學生能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案例分析:一是主體分析:涉案主體有哪些?二是法理分析:當事人違反了什麼法?三是責任分析: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四是啟示分析:本案為我們帶來了哪些啟示?
3.案例分析法的具體應用。教師應用案例分析法組織教學應當遵循以下四個具體步驟:一是多渠道收集法律案例。最常用的方法是通過書報、雜誌、電視廣播等媒體收集法律案例。教師也可以深入生活實踐收集有關法律案例資料。此外,教師還可以有意識地編撰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二是對收集的法律案例進行取捨。教師在授課時必須對已收集和編撰的法律案例進行篩選。因為在法律教學過程中,教師受到教學時間的限制,不可能把收集到的所有法學案例都在課堂教學時加以講授。在取捨教學案例時,教師應注意以下問題:優先選擇最典型的法律案例。典型法律案例涵蓋的知識點較多,具有代表性,有助於學生理解和探究複雜深奧的法理。所選的法律案例應當圍繞法學教學目的,與相關的法學理論有較為密切的聯絡。所選取的法律案例應當具有正面的教育作用。所選取的法律案例要要有針對性,要能夠為理解法學理論服務。三是對收集的法律案例合理應用。這一環節是採用案例分析法的關鍵環節。較常見的應用案例教學的步驟是教師根據授課內容或者講授基本的理論含義,然後用法律案例加以說明,引出有關法學的基本理論。但在具體開展法律案例教學時,教師對法律案例的應用不能僅侷限於此種方法,應當根據授課物件所面臨的具體情形,靈活加以應用。該方法要求教師在討論中主要是引導討論過程,使所有學生都參加討論,並做好討論總結。四是撰寫案例分析報告。撰寫報告時,要求報告的內容要精練,注意以中立的態度客觀評述問題。對案例進行分析時要有針對性,要有依據,在報告中應將事實和結論區分開。案例分析報告的內容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首部;二是正文;三是尾部。首部包括報告的標題和作者署名。標題要求能反映訟爭的法律問題和理論問題,可以加副標題,標題字數在20字以內。如刑法的案例分析報告標題:“是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副標題是對一起刑事案件的法理評析”或“本案被告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民法標題:“對一起抵押擔保糾紛的法理評析”或“驢友死亡,同行人應否擔責?”正文是報告的重點。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案情簡介。這部分可以忽略。二是觀點綜述。要求介紹訟爭雙方的觀點及理由,案件爭議的焦點。三是評析。這部分是報告的核心內容。要求針對所給案例,結合法律規定和所學法律理論,有針對性地進行評析。觀點要鮮明,論證要充分,條理要清楚,語言流暢。四是結論。根據第三部分的評析,得出合乎邏輯的正確結論。尾部要求寫明註釋和參考文獻,署上完成的日期。
教師在法學教育中應用案例教學法開展教學時,應當注意授課案例的收集、取捨和應用。因為案例的選擇直接影響著課堂法律教學的效果。學員在法律案例教學中,轉變角色,可以把自己置身於法律案例中的位置考慮問題,觸類旁通、點面結合,撰寫一份較理想的案例分析報告。案例分析法把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以法律案例作為驅動,讓學生通過自己的實習把書上死的理論變成活的知識。案例分析法較好地解決了法律教學中教與學的矛盾,在整個法律教學過程中充分體現了學生的主體地位和教師的引導作用,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是一種值得推廣的教學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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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呂俊玲.法學教學模式的探析[J].湖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12,8.
作者簡介:李黎明,男,湖北天門人,武漢工程大學法商學院副教授;吳禹達,男,湖北蘄春人,武漢工程大學法商學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