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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交通運輸體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日趨重要,發揮了其他交通工具所不及的重大戰略作用。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成本會計對航空公司的價值
1航空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探討
航空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主要來自飛行員的支出。首先,航空公司取得和開發一名飛行員的成本極高。由於飛行員的培養十分嚴格,而且對技術要求也很高,因此要培養出一名合格的飛行員常需要3-5年,而機長的培養時間更長,可到10年或更久,而成本投入大約在600-800萬元人民幣。為此,航空公司每年必須付出一筆龐大的資金用於飛行員的培訓。在市場經濟下,勞動力流動不可避免,飛行員也可能基於各種理由而跳槽。在普通企業中,因員工跳槽帶來的影響可能並不突出;但對於航空公司來說,飛行員通過工作創造出的價值將用來抵償公司對其的培訓支出,而離職則意味著之前的人才培訓投入都流失了。這份成本損失高得讓許多航空公司都難以承受,否則國家也不會制定了相關政策,要求每個提前離職的飛行員都必須支付航空公司70-210萬元不等的賠償費。
2航空公司人力資源的使用成本———薪酬
薪酬包括兩個主要構成部分:直接經濟報酬和間接經濟報酬。在市場經濟下,人力資源的流動更加頻繁,薪酬成為影響人們擇業的一個因素。對於飛行員來說,他們的薪酬一般是按照基本工資+飛行小時費來計算,而飛行員的等級、航班和航線的不同又會使其收入有所區別。有些航空公司,機長月薪最高能拿到4-5萬元。雖然外部人看來,飛行員每年幾十萬的薪酬已經很高了,但其工作強度不是一般人能夠想象,加上飛行員的工作具有高風險性,必須要求有較高的工作回報。就企業而言,薪酬的支出是儘可能的低,而對於員工來說,薪酬自然越高越好。
如何評定一個標準,平衡勞資關係,是管理者需要關心的。這種情況下,可以藉助人力資源成本會計來開展這一工作。在傳統會計計量模式的基礎上,可以嘗試增加“人力資源使用成本”這一科目。按照空乘人員、後勤人員、科室人員等各類別員工等級進行二級科目的劃分、各明細下可根據需要再設立“基本工資”、“小時費用”、“獎勵成本”等三級明細賬。這樣,原本要進入相關成本費用的人力資源使用成本便可較為清晰地展現給相關人員審閱,管理者能夠確切掌握支付給飛行員的薪酬有多少,考慮其他員工的工資是否過高過低、員工薪酬的上漲是否與公司利潤的上升有關聯等問題。
3航空公司人力資源的取得和開發成本
在傳統會計中,人力資源的取得成本和開發成本通常都被作為當期費用處理,而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將部分需要資本化的成本在預期服務期限內攤銷,從而使損益表中淨收益的計算沒有真正反映當期的經營成果。如果能單獨設立“人力資源取得成本賬戶”和“人力資源開發成本賬戶”,記錄相關的成本支出,並在“人力資源取得成本攤銷”和“人力資源開發成本攤銷”賬戶上進行相關分攤,那麼管理者和其他人員將能從財務報告上獲得關於企業人力資產更確切的資訊,也有助於管理者從投入產出角度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的配置和管理是否得當。
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一般數量龐大。以東航為例,截至2007年,已擁有40477名員工,若按人員名單設定明細賬並不實際。因此可以把飛行員和一般員工分開考慮,對於飛行員來說,其開發成本的投入是巨大的,常常是以數百萬元計算,對於這類員工可以按人員設定明細賬,明確記錄每個飛行員的實際經濟投入,而這樣也能為飛行員薪酬的設計、離職賠償等提供依據;對於一般的員工,可按崗位不同設定明細賬,如“人力資源開發成本———後勤保障”等等。由於飛行員的前期培訓成本是一筆很大的投資,管理者必須詳細地給予紀錄和分析,保證企業的投資能收到預期回報。同時,也正因為這一巨大投入,飛行員勞動力不能象其他員工一樣可以自由流動。我們知道,如今飛行員要“跳槽”,必須支付原工作單位一筆費用,小則70萬,大則上千萬。這些費用是航空公司根據之前的培訓投入大小和飛行員價值向其索要的,但究竟數目是否合理,目前並沒有相關的證據證明。藉助這些科目,每位飛行員花費了航空公司多少培訓費,航空公司需要向離職飛行員索賠多少等問題都變得更加清晰了。
4利用人力資源會計資訊控制員工離職所導致的成本
雖然說就業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但對於許多企業來說,員工,尤其是優秀員工的離職,往往對企業造成不同程度的經濟損失。由於員工跳槽,在企業所承擔的全部成本中,不僅有離職和重新安置人員的成本,還有其他方面所造成的一些損失。初步估計,當一位員工離職時,企業損失的成本大約是這位員工工資的150%Branch,1998。
那麼對於越高薪酬的員工來說,他們離職所帶來的損失也就越大。一個高層管理人員的離職,不僅會給企業的生產和管理帶來負面影響,還可能直接導致企業的經濟利益流出。很多時候,管理者都知道過於頻繁的離職事件會給企業帶來不好的聲譽,但除此之外,他們往往不清楚究竟員工的離職還會給企業帶來多大的影響,成本的損失究竟有多少,這是因為企業沒有建立一個有效的人力資源成本會計模式。人力資源會計可以從兩方面為企業管理者提供幫助:1正確計算人員流動的經濟損失,及時向管理層披露損失資訊;2人力資源會計可以提供索取賠償的資訊,說明該索取多大數額的賠償才能避免減少人員變動所帶來的損失。
如上述所說,如果已採用人力資源成本各科目進行成本記錄,管理者就能夠通過這些會計記錄瞭解企業對每個飛行員的培訓投入,在對這些支出進行合理攤銷外,當飛行員要求離職時,航空公司可以根據攤銷餘額對飛行員要求合理的賠償。這種有根有據的賠償可以最大限度減少飛行員對賠償金額的懷疑與不滿。人力資源成本會計引起管理者對員工離職的注意,使他們採取必要措施以維持和留住人才,從而避免因過高的離職率導致高額的重置成本。
篇2
淺探航空公司非規範執行
摘要:民航總局為規範航空公司的執行控制,制定了《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執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部,但是航空公司在具體執行 CCAR-121部標準時依然存在很多的不規範行為和問題,這就給航空公司飛行安全帶來了隱患。通過分析航空公司在執行過程中不同型別的不規範行為和案例,並分析發生的原因,制定解決的建議和措施,使航空公司相關部門從業人員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安全防範意識。
關鍵詞:執行控制;放行;違規;航空公司
進入21世紀,航空器設計和製造業有了迅猛的發展,飛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先進的裝置並不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從最近十年發生的事故統計來看,人的不安全行為佔到事故比例的80% [1],由此可見,航空器的可靠性已遠遠大於人的操作可靠性,人的失誤對飛機造成的威脅會更大,所以人們開始逐步加強人為因素的研究。
當前,在研究航空安全事故時主要集中於機組人員的差錯上,誠然,直接控制飛機的機組人員的不安全行為會對飛行安全造成重大影響,然而航空公司的實際運營操作人員如:籤派員、機務在執行中為了提高效率,故意違背CCAR-121部規章或者簡化執行的一些必要程式,這樣的違規行為和問題就給飛行安全帶來了隱患,如果沒能及時的發現和糾正也將導致事故的發生。因此,我們在努力減少人的差錯的同時,也要加強對航空公司的執行監管,防止違章行為的發生,提高航空飛行的安全性。
一、違規的型別
操作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差錯errors和違規violations [2]。通常,差錯代表的是個人的導致沒有達到預期結果的精神和身體的活動;另一方面,違規指的是故意偏離安全操作程式、標準或規章,對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行為。據統計,很多組織的致命傷是這些不可寬恕的、完全“可以制止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
差錯是發生在組織制定的規章制度之內的,而違規意味著故意忽視確保安全飛行的規章制度。違規主要分為四種形式 :
1習慣性違規;這種違規本質上講是習慣成自然,負有責任的管理者常常能容忍它們。比如:為節約成本安排機組超時飛行,以及連續多天飛行中間休息時間不足等等。
2處境違規;在當時的特殊情況下發生的違規,比如遭遇大面積雷雨本應返航備降卻繞飛。當面臨急劇變化的氣象情況時,考慮到公司的效益,此類違規多會發生。
3偶然性違規;這種違規是指偏離規章甚遠的孤立事件,它不是個人的典型行為模式,往往不為管理者所容忍。如峽谷低空飛行、做些禁止的機動動作。由於偶然性違規並不能代表人們的全部技能,要想預測非常困難,其帶來的潛在威脅也是巨大的。
4特例違規;這種違規不好界定,往往人們懷有很好的願望,在特殊環境面臨特殊事件時所做出的違規,例如機上乘客疾病發作,違規緊急迫降。
由違規的型別可見,違規產生的形式是多種的,並且還和多重心理因素有關,下面我們就通過幾個典型案例展開分析。
二、航空公司違規案例分析
1.超載放行違規
案例介紹:S航空公司用B737-700型飛機執行昆明―深圳航班,備降廣州。起飛前機長考慮到深圳有雷雨活動,要求增加1噸備份燃油,為避免航班延誤,機場配載部門沒有卸貨減載,僅由機長簽字確認後放行飛機。
案例分析: 昆明機場的標高1 894m為高原機場,跑道號碼為03/21號跑道,其中03號跑道的淨空條件不太好,對飛機的起飛限制較大,根據分析可知表略,B737-700型飛機在加備份燃油後的起飛全重大於了該機場氣壓高度和起飛時環境溫度所確定的重量,屬於超載起飛,飛機起飛後有可能不能滿足離場超障要求,該飛行為不安全飛行事件。
經分析,本案例中造成超載起飛的原因是,由於飛行籤派員對飛行效能知識的欠缺而違規放行了不符合起飛重量限制的飛機;再者機長對限制最大起飛重量的因素不夠了解,對超載起飛後的後果認識不充分,設想如果飛機在起飛階段出現一次失效,就有可能不能滿足超障要求;更為嚴重的是,當出現超載現象時航站配載部門為追求航班正點率沒有同意卸貨。因此,可以判定該次飛行存在安全隱患。
規章要求:根據121部第189條規定,渦輪發動機驅動的飛機不得以大於該飛機飛行手冊中對應於該機場氣壓高度和起飛時環境溫度所確定的重量起飛 [4]。
安全措施和建議:飛機的最大起飛重量對航空運輸的經濟性以及飛行的安全性有重要影響,航空公司為了增加飛機運輸的經濟性希望飛機的起飛重量越大越好。而實際飛行中,飛機的最大起飛重量受到場道條件、起飛航道效能、剎車能量、輪胎速度、越障能力等因素的限制[5]。
這個不安全事件,暴露出了該航空公司籤派員專業技能知識的欠缺,以及對121部規章不熟悉。飛行籤派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應該熟練掌握有關飛行效能的知識,熟悉機場的起飛分析程式和限制條件,充分認識到最大起飛重量的限制對確保飛行安全的重要性;航空公司也必須加強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安全培訓,每個員工也應自覺遵章守紀,同時監督其他員工不違紀違規。
2.機組判斷失誤違規進場
案例介紹:Y航空公司B737-300型飛機執行西雙版納―昆明飛行任務,在昆明機場由南向北著陸過程中遭遇雷雨天氣,機組在不具備著陸條件的情況下盲目進近,造成飛機速度大而衝出跑道。
案例分析:根據對飛行資料的調查分析,在這一事故中有多處違章違規現象,如1飛行時間超時。該機組當日飛行時間11小時13分,值勤時間為16小時48分,均超出規定要求;2在進近過程中機組未按照規定念著陸檢查單;3嚴重違反《八該一反對》中關於備降和復飛的要求,在該採取措施時猶豫不決。
規章要求:根據121部P章機組成員飛行時間限制要求,當飛行機組配備3名駕駛員時,駕駛員值勤期最多16小時,該值勤期內的飛行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 [4]。
安全措施和建議:通過這個重大飛行事故的教訓,再次強調各單位執行國家、民航總局的各項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在執行中必須嚴格執行民航局121部和《八該一反對》的要求,切實按規章辦事,加強操作的規範性;再者,也要加強對飛行機組的技術管理,提高業務理論水平,在嚴格按照飛行手冊的規定飛行的同時加強自身的分析判斷能力,始終將保證飛行安全放在首位。
3.機務維修違規操作
案例介紹:X航空公司TY154M型飛機執行西安―廣州航班飛行任務。起飛後飛機發生飄擺,無法控制,約10分鐘飛機空中解體墜毀,導致機毀人亡的一等飛行事故。
案例分析:經過現場勘察及模擬試驗結果表明,事故的原因是由於地面維護人員將傾斜阻尼插頭Щ7和航向阻尼插頭Щ8相互插錯,維修時又未能發現該情況,飛機帶著差錯故障起飛而導致的。經調查,在該空難事故中Y航空公司在機務維修工作中有多處違規,如1未能嚴格遵守適航管理規定,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2當事的飛機維修人員無上崗合格證,對可能影響飛行安全效能的部位沒有執行有關的檢驗規定等。
規章要求:根據121部第 371條維修人員資格要求,從事工程技術管理、維修質量管理和飛機放行的人員應當具有CCAR-66部的《維修人員執照》,其專業和機型類別應當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 [4]。
安全措施和建議:經過這次事故教訓,對維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強機務維修的質量保障體系,完善和健全維修的操作規程和檢查規定,強化各類人員的技術培訓,保證從業人員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4.特例違規事件
特例違規事件由於其特殊性和突發性,在實際飛行中發生的情況不多,一旦出現必是十分緊急的,違反相關規定更是不可避免。如2008年2月12日一架從深圳途經青島飛往瀋陽的航班,機上一名乘客心臟病發生命垂危,機組人員為救乘客,違規臨時迫降福州。
首先要認清的一點是,人們懷著良好的動機而違反了規定,這種違規是為了讓事情往好的一面發展,我們應該將它和一般違規區別對待。當發生這種特殊情況時,機組人員或者相關從業人員不能被條款規章束縛了,要充分發揮處事的機動性和靈活性,加強自身的危機處理能力和應變能力,更要懂得權衡事件的輕重。我們常說保證飛行的安全說到底就是為了保證人的生命,因此以安全為重就是以生命為重。這類為挽救人的生命而發生的違規事件是能夠為人們所諒解的,也是必須的。
三、小結
通過對上述典型違規事件的分析可以發現,各類人員的違章操作以及航空公司的違章經營或管理缺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有些情況下甚至就是導致事件的直接原因。在血的教訓面前,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違規會嚴重威脅飛行安全。只有大家都按照正確的程式和規章去做,安全才有保障,一旦這個前提被破壞了,那麼整個安全體系就會處於危險狀態。
參考文獻:
[1]周錫良.加強人為因素研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J].中國民航學院學報,2002,7:53.
[2]道格拉斯A.維格曼,斯科特A.夏佩爾.飛行事故人的錯誤分析[M].北京:中國民航出版社,2006.
[3]杜臨巨集.減少差錯是安全基礎:談人為因素與安全執行[EB/OL].民航資源網,2009-05.
[4]CCAR-121-R2,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執行合格審定規則[R],2005.
[5]劉曉明,蘇彬,孫巨集.飛行效能與計劃[M].成都: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