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精選
憲法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今天,小編為大家推薦的2016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請欣賞關於學習憲法的感想心得。
2016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 篇【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定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定是以公民權利為物件,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2016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 篇【2】
通過學習,充分了解到了憲法的特點
一、現實性
一是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憲法的指導思想。憲法的指導思想是憲法的靈魂,是引導國家各項工作和實施憲法的指南。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憲法,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新世紀新階段繼續團結奮鬥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是進一步明確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在憲法中規定經濟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特徵之一。現行憲法制定時我國還處於計劃經濟時期,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很小,憲法沒有明確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憲法修正案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納入統一戰線的範疇,表明我國政權的基礎擴大了,合法性增強了,對於維護國家穩定,保護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是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自香港、澳門迴歸祖國後,特別行政區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組成部分,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派自己的代表。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59條第1款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中增加“特別行政區”,符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實際情況。
四是關於國家主席職權的規定。改革開放以來,國家間的交流和合作越來越頻繁,客觀上要求國家主席參與更多的國事活動。憲法修正案根據現實需要賦予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的職權,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為本
第一,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把人權由一個政治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主體由黨和政府上升為國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對於保障人權,推動我國的憲政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二,完善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擁有的私人財產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來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產資料,人們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財產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這次修改,一是規定了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的職責;二是用“財產權”取代了原條文中的“所有權”,明確了“私有財產權”的概念,私有財產權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三是規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財產都受保護,公民的生活資料受保護,公民的生產資料也受保護;四是規定對私有財產的徵收、徵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社會保障制度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憲法修正案在憲法第14條中增加一款:“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樣修改必將有力地推進社會保障的立法程序,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別是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利。
憲法是法律之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我們有重要的指導作用,今後要繼續學習。
2016學憲法講憲法心得體會 篇【3】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經過這次修改,我國憲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國情,更加反映時代精神,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必將更好地發揮國家根本法的作用。 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指導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科學理論、正確路線和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為堅持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在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偉大實踐中取得的成功經驗,提供了法律保障。進一步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對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科學內涵,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不斷髮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應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在統一戰線表述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的重要意義,堅持黨關於愛國統一戰線的各項方針政策,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黨和國家對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
同發展。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保護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的科學內涵,在加快經濟發展和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程序中,依照法律規定,切實保護全體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正確處理私有財產保護和公共利益需要的關係。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科學內涵,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權益,不斷推動我國社會主義人權事業的發展。
我們要把學習新憲法同實踐科學發展觀、群眾路線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結合起來,同認真實施“六.五”普法規劃結合起來,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
充分認識了憲法的重要地位。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國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法律保障。憲法集中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體現了憲法的穩定性與適應性的統一、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的統一、講政治與講法制的統一,反映了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使憲法更加完善,更加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建立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要求,更加能夠發揮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總之,我們要嚴格依照憲法辦事,自覺地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的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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