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近日,陝西出臺政策,建立幹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激發了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下面小編整理了學習陝西,歡迎參考!
陝西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長樂市漳港街道沙尾村村幹部夥同施工方騙取財政撥款,漳港街道黨工委原副書記陳佔南、紀工委原書記陳耕雲分別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這是福建省福州市紀委日前通報的5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例之一。
福州市委2015年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落實的通知》,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提醒預警、掛牌督辦、約談問責三項機制,推動“兩個責任”在基層落地生根。
福州市紀委要求全市各縣市、區紀委、市直紀工委、市直派駐紀檢組每月定期報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案件統計表,市紀委對各單位當月上報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資料為“零”的單位下發預警提醒函,要求相關單位負責人在提醒函回執單上簽字背書。
對未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並連續“零報告”的單位,福州市紀委實行紅、黃牌掛牌督辦,定期對掛牌督辦情況進行通報。2015年11月中旬,市紀委對前10月全市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情況進行通報,並對49個“零問責”的市直派駐機構掛黃牌督辦。
對提醒預警、掛牌督辦後,當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依然“零處分”的縣市、區紀委、“零問責”的市直派駐機構,市紀委將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並視情況啟動問責程式,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2015年中秋、國慶期間,閩清縣雄江供電所所長邱其談對主體責任認識模糊、工作領導不力,沒有按照市紀委和閩清縣紀委的部署要求及時將“兩節”廉潔自律工作傳達貫徹到位,存在工作失職問題,被給予誡勉談話及全縣通報批評處理。
通過落實“三項機制”,福州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到實處。2015年1至11月,全市共對137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的黨政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黨紀政紀處分16人,組織處理3人。
陝西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近日,陝西出臺政策,建立幹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激發了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三項機制銜接配套,形成了系統科學的制度體系,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省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基本遵循。聽到這個訊息,讓我們覺得這是特別可行的,尤其是在最基層的我們,確實深有體會。
三項機制是改革的關節點。建立幹部激勵、容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就是為了充分調動各級幹部的積極性,給幹事創業者撐腰,給改革創新者鬆綁,讓為官不為者讓位。“營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幹事創業環境,三項機制真是一劑良方,很及時,也非常有必要。”激勵機制既能激發幹部工作熱情,又能提高幹部工作效能;容錯機制既能讓幹部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又能敢闖敢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能上能下機制既能彌補幹部管理中退出機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
三項機制是創新的保障。當前一些幹部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解不夠全面,不作為、慢作為、不敢為的消極心態在幹部隊伍中依舊存在,並呈現蔓延之勢,更有甚者奉行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建立三項機制,就是要鼓勵幹部創新、解除幹部後顧之憂、提振幹部士氣,為大膽創新者鬆綁、為銳意改革者護航、為敢想敢幹者撐腰,形成奮勇爭先幹事創業氛圍。”尤其對於基層的工作來說,基層工作千頭萬緒,人員少、事情多、責任大,精力容易分散。 “三項機制”解決了年輕幹部不敢、不願去基層和基層幹部流不動、不願留、不安心的問題。
“加強激勵關愛,是讓想幹事的有激情;要合理容錯糾錯,是讓敢幹事的有底氣;推動能上能下,就是讓不幹事的騰位子。”在基層更是如此。“三項機制”讓老實人不吃虧,他消除了幹事的反而得不到重用,不幹事的確不會犯錯的現象。它讓我們這個社會更加公平,也讓我們在進步的道路上更加堅定。“三項機制” 在村裡也更是能用的上,它的實行,讓有人偷懶的現象逐漸減少,積極向上,你追我趕的現象逐漸增多。
陝西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據悉,陝西日前出臺《陝西省黨政幹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陝西省黨政幹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陝西省推進省管黨政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建立幹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的制度安排。三項機制銜接配套是培養幹部健康成長的新方法,各級部門應急時準確的運用到工作中去。
建立鼓勵激勵辦法是幹部成長的一劑良藥,這一政策的出臺在很多程度上調動了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讓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得褒獎、獲重用。在辦法中,黨政幹部鼓勵激勵工作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貧困縣扶貧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充分運用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平時考核、綜合研判等結果。來推動幹部對於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是幹部成長的心理雞湯。常在河邊走,溼了鞋怎麼辦?記者瞭解到,《陝西省黨政幹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日前出臺,就是為了讓幹部沒有後顧之憂,願幹事、想幹事、敢幹事,在改革深水區,買了份“涉水意外險”。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確或不可預知的因素,在創造性開展工作中出現失誤或造成影響和損失的;在推動重大專案和重點工作中,因大膽履職、大力推進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在服務企業、服務群眾中,因著眼於提高效率進行容缺受理、容缺審查容錯認定按照提出申請、調查核實和認定反饋的程式進行。
建立“能上能下”機制是幹部成長的最終歸宿。綜合運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扶貧績效考核及生態環境、安全生產、ww綜治、黨的建設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責任認定結果進行調整。履職不力 領導幹部就得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這樣的幹事創業環境才有精氣神。日前,《陝西省推進省管黨政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出臺,這不僅可以彌補幹部管理中退出機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辦法》重點解決省管黨政領導幹部能下問題,建立健全不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履職不力、工作平庸,不適宜擔任現職的領導幹部調整退出機制。明確省管黨政領導幹部下的調整方式主要有: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等,視情節輕重予以確定。
省管黨政領導幹部因上述情形進行組織調整或問責追責,一般按照報告、稽核、報批、決定、談話等程式進行。調整後的領導幹部,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因工作需要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可以提拔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