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黨委審批材料範文

  行政審批作為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在我國行政管理實踐和理論研究領域擁有重要的地位。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級黨委審批材料的範文,僅供參考。

  一:

  上級黨組織審批申請人為預備黨員

  1.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後應及時上報上級黨工委審批

  應將《入黨志願書》會同申請人的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材料一起及時上報上級黨工委審批,基層黨組織無故拖延上報時間超過3個月的,上級黨組織應追究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的責任。

  2.黨工委應安排什麼人對入黨申請人進行審查並談話

  應安排黨工委委員或組織委員對申請人進行審查並談話。

  3.黨工委指派專人審查並談話的主要步驟

  ⑴審查材料和手續。黨工委委員或組織委員接受黨工委安排的任務後,要認真地審查申請人的全部材料主要包括入黨申請書、〈入黨志願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考察的全部檔案材料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看其是否齊全;審查入黨手續是否完備,入黨程式是否符合黨章規定,並將審查的情況同申請人所在黨支部交換意見。

  ⑵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黨工委委員或組織委員,要深入到申請人所在單位的黨內外群眾之中,採取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走訪相結合的方式,認真聽取大家對發展物件的評價和意見。

  ⑶直接與申請人談話。黨工委委員或組織委員要同申請人直接進行談話,對其進一步進行考察。談話時,態度要親切誠懇,平易近人。談話內容包括:對黨的認識;入黨的動機;是否懂得黨的基本知識;瞭解在其經過的重大政治鬥爭中的立場、態度和表現;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黨的基本路線的認識態度;在爭取入黨過程中,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有哪些進步,取得了哪些成績;進一步瞭解申請人的家庭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歷史情況,以及還有什麼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個人的主要缺點或弱點是什麼等。在談話中,要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要肯定成績,指出缺點,提出今後努力方向,並強調要經得起組織的考驗。

  ⑷填寫談話意見。對申請人進行審查並談話以後,要及時認真地把審查和談話情況總結整理出來,認真負責地將審查、談話情況和自己的意見如實地填寫在“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欄內,簽名蓋章,並將具體情況和意見如實向黨工委彙報。

  4.黨工委審批預備黨員

  黨工委審批接收新黨員,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必須堅持原則,集體討論,認真審議,表決決定。審批前,要指派專人作進一步考察並同申請人談話。審批時,要堅持黨工委會集體討論審批制度,認真聽取談話人的彙報和黨工委組織部門的意見,在聽取彙報的基礎上,黨工委成員進行討論。對已經具備條件和手續完備的,可批准其為預備黨員。對不具備黨員條件或者手續不完備的,應做出不批准其入黨的決定。黨工委會議對是否同意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要進行表決,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無論是贊成人數或不贊成人數,均應超過應到會黨工委委員的半數,才能做出批准或不準其入黨的決定。在一次會議上討論審批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應逐個進行審議和表決。審批後要及時將審批意見填寫在申請人《入黨志願書》中“黨委審批意見”欄內。審批意見要寫明黨工委何時會議討論以及做出的決定,明確預備期限和起止時間。然後,加蓋黨工委公章,黨工委書記簽名蓋章。黨工委批准申請人為預備黨員後,要及時通知所在支部。對未批准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5.黨工委審批預備黨員有何時間限制

  黨工委在接到黨支部關於接收預備黨員的請示報告以後,必須在此3個月內討論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單位部門黨組可否審批預備黨員

  單位部門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

  7.黨工委書記代表黨組織批准吸收新黨員

  黨工委審批新黨員,必須集體討論並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書面決議,黨工委書記簽字,黨工委蓋章。絕不允許由任何人代替黨工委批准吸收新黨員,黨工委書記也不能例外。

  8.基層單位的政治部處可否審批新黨員

  基層單位的政治部處無權批准申請人入黨和預備黨員轉正。

  9.臨時黨工委可否審批發展新黨員

  因為臨時黨工委是為了完成一定時期內的一定任務而建立的臨時黨組織,因此不能審批發展新黨員。

  10.只有黨工委書記,而無正式委員的黨工委籌備組,可否審批發展新黨員

  由於黨委籌備組只是籌建黨委的臨時性機構,因此不能審批發展新黨員。

  11.黨總支可否審批發展新黨員

  黨章規定,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從隸屬關係來說,黨總支也是黨支部的上級組織。但是,黨總支的情況不同,它們能否批准接收新黨員,應按以下情況辦理:

  在本單位設有黨的基層委員會的,黨總支不能批准接收新黨員。因為這些單位黨的領導機關是本單位的基層委員會,而不是黨總支。但是,在支部報請上級黨組織審批接收新黨員時,總支部委員會應簽署意見。

  縣以上黨工委直接領導的少數獨立單位的總支,經縣以上黨工委授權,該單位的黨總支可以審批接收新黨員。但在具體規定哪些黨總支可審批新黨員時,黨工委一定要從嚴掌握,不得隨意授權,並且要定期檢查,以保證新黨員的質量。黨員的《入黨志願書》上,應加蓋黨工委或黨工委組織部的印章,以表示是經過黨工委授權的,黨總支的審批意見中也要註明是由那個具體黨委授權的。

  12.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的新黨員在黨工委審批前調離原單位,黨工委還可否審批

  原則上從調離工作之日起,原單位黨工委一般不再討論批准其入黨。因此支部大會討論接收的新黨員,上級黨工委要抓緊審批,不得無故拖延。對正常調動工作的發展物件,應儘可能在其調動前辦好審批手續。如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調動前審批,必須在調動以後三個月內討論審批,並向入黨者調入單位黨組織說明未能及時審批的原因。調動後超過三個月才審批的,調入單位的黨組織可不予承認。

  13.黨工委組織部門可否代黨工委審批發展新黨員及由組織部門審批蓋黨工委公章是否有效

  發展新黨員,不能由組織部門代黨工委審批,由組織部門自行研究後加蓋黨工委公章的做法,不僅被審批的新黨員無效,而且是一種嚴重的違紀行為,如有此種現象發生,有關人員應當受到查處。

  14.離職學習兩年以上的學員怎樣辦理入黨手續

  凡被錄取進入各級黨校、幹校或高等院校脫產學習兩年以上的學員申請入黨,可以向所在學校黨組織提出,其入黨手續由學校黨組織辦理。由於這些學員的行政人事關係都在原工作單位,原工作單位的黨組織有責任提供政治審查材料,並提出對接收申請人入黨的意見。學校黨組織接收這些學員入黨時,必須與其原單位黨組織取得聯絡,充分考慮原單位黨組織對接收該同志入黨的意見,經過認真考察瞭解,再按照黨章規定辦理入黨手續。

  15.黨的上級組織負責人不能指名讓下級組織發展黨員

  黨的上級組織的負責人,指名讓下級組織接收某人入黨是違反黨章的行為,因而是不允許的。如果有誰以黨的上級組織負責人的身份指名讓下級組織接收某人入黨,黨的下級組織有權拒絕。

  16.經過支部大會討論不同意接收入黨的人,上級黨工委不能直接決定吸收其入黨

  黨章規定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上級黨工委可以對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進行檢查、幫助,但不能未經黨支部大會通過直接吸收黨員。

  二:

  上級黨委審批預備黨員的程式

  1、寫出報告並附有關材料

  支部黨員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入黨後,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志願書》相應欄目上。然後向上級黨組織寫出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並將其《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材料等整理好,附在報告後一併上報黨委審批。

  2、報告的寫法

  1標題。一般寫《關於接收×××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報告》。

  2報送單位。寫清《報告》的報送物件,如“廠黨委”。

  3正文。首先,報告何年何月何日召開的支部黨員大會,討論何人入黨;其次,報告接收物件的自然情況,主要經歷;再次,報告對接收物件的政治審查情況,介紹其現實表現,表明支部接收其為預備黨員的意見和支部大會表決結果;最後由支部書記簽名蓋章,註明年月日。

  3、上級黨組織審批新黨員的程式與方法

  上級黨組織接到黨支部報送的接收新黨員的報告和其他材料後,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則需退回黨支部複議,超過六個月則重新履行入黨手續,通過審閱發展物件的材料,派人與發展物件談話,召開黨委總支會討論審批等手續,作出是否批准發展物件為預備黨員的決議。並將審批結果及時通知黨支部。

  三:

  在支部總支大會通過發展新黨員或預備黨員轉正後,支部應及時將新黨員的《入黨志願書》或《預備黨員考察表》,在支部決議中除支部或總支書記簽名,還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發展物件培養考察表》、入黨申請書或轉正申請書,列印稿須本人簽名、個人自傳、思想彙報或預備期的思想彙報,列印稿須本人簽名兩篇、入黨人配偶所在單位政審材料等一併上報局黨委審批。

  經黨委審批後,黨支部總支要根據組織人事科開具的《發展新黨員批覆通知書》或《批准預備黨員轉正通知書》及時向支部大會和黨員本人通報,並將《入黨志願書》或《預備黨員考察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發展物件培養考察表》、入黨申請書、個人自傳、入黨人配偶所在單位政審材料等及時歸入本人人事檔案,《發展新黨員批覆通知書》或《批准預備黨員轉正通知書》歸黨支部的文書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