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產假工資怎麼規定
產假是屬於女職工的帶薪產假,除了各省份有對產假的規定,我國勞動法也有規定了產假時間跟待遇,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對產假工資的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對產假工資的規定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所以說,產假期間的工資是不低於平時工資的。
產假期間工資的發配情況: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3、從業生育女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如果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
勞動法規定的產假時間
產假,是指在職準媽媽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1、根據最新的產假規定為:女職工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晚婚晚育產假。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晚育的增加產假情況,新勞動合同法沒有具體規定。具體實施情況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注:有些地方沒有晚婚晚育產假,建議參照當地計劃生育條例。
3、二胎產假。第二胎產假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比第一胎少放了八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而不管“雙獨”還是“單獨”生二胎的,都不會再有晚育假了。
4、高齡產婦產假。所謂"高齡產婦",是指年齡在35歲以上第一次妊娠的產婦。在我國高齡產婦可以休6個月的產假。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產假一般為三個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包括產假90天法定節日。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勞動法規定產假的條例
第一條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根據勞動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由本條例附錄列示。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需要調整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公佈。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禁忌的勞動,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合理安排懷孕女職工的休息時間,或者相應減少其勞動定額;經與女職工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
第六條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的產前檢查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14周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2周;難產的,增加產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2周。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含人工流產的,享受不少於6周的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支付女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前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用人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女職工哺乳含人工餵養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以下稱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間女職工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時間作為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日增加1小時的哺乳時間。
第十條 國家鼓勵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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