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和探親假規定有沒有衝突
年假是職工享受的休假權利,因為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那年假規定休了後還有探親假嗎?探親假衝不衝突?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年假和探親假規定是否衝突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年假和探親假是否衝突
目前,我國職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條例對年休假與這些休假的關係作了明確規定:
1、年休假與寒暑假。在我國,學校一直實行寒暑假制度,教職員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遠遠超過條例規定的年休假天數。因此,條例規定: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2、年休假與病、事假。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在保障職工年休假權利的同時,也要保證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對於較長時間休病假、請事假的職工,不應當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們經與人事部、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反覆研究,採納了上述意見,條例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3、年休假與探親假。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探親假與年休假是兩種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應互相沖抵。我們經與有關部門研究,認為這種意見有道理。據此,條例刪去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探親假衝抵年休假的規定。
年假規定的休息期限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休年假出遊好去處
當惹雍錯
相信大家一定知道納木錯,卻不一定聽說過當惹雍錯,這是西藏一個極其低調的聖湖。它的湖水藍得很透徹,沿著湖面每走一段,色彩就會變化,可謂一恍惚一世界。每當日幕時分,夕陽便會將整個湖面折射成了粉紅色,神祕莫測。
林芝
9月,鑲嵌在林芝田地裡的青稞都被浸染成了金黃色,當清風掃過,金色的海洋翻湧。此時漫步在巴鬆措湖邊,彷彿置身於斑斕的彩林,隔岸望去,皚皚雪山就矗立在天邊。藍天、白雪、彩林、湖泊在眼前交相輝映。
東川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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