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掛靠合同

  在房地產開發中有一種現象,從事房地產開發專案經營活動的實際操作企業,使用另外一家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資質,這種現行被稱為掛靠 。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1

  甲方評估公司: 

  乙方估價師: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註冊於甲方,並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僅為掛靠,乙方不轉檔案,原則上掛證不掛章。

  第三條. 本合同暫定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起計,到期如需續簽,合同另行簽訂。

  第四條. 乙方估價師的掛靠費用為每年¥ 元。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交於甲方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掛靠費用,下一年使用費應在次年對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支付。如乙方出具業務報告,另行計酬。

  第五條. 本合同期間的乙方註冊證書維護所需費用包括註冊費、繼續教育學習費以及學習期間的交通住宿費均由甲方承擔。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後續教育證書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條.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書期間,有維護其繼續有效的義務,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證書失效,甲方有責任採取措施使乙方證書恢復效力,並負擔證書恢復效力前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自己所做的業務另按估價費用的 %計酬,或者按照雙方協定。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行業規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蓋非乙方出具的評估報告。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如不涉及迴避因素,可以加蓋乙方執業印章。

  第九條. 掛靠使用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

  第十一條. 如甲、乙雙方合同關係解除,乙方的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需變更,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甲方將乙方資格證書退還乙方,不得人為設定障礙。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為充實我們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 聘用條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資

  1、聘用的條件要求:具有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掛靠合同所要求的資格,完全符合註冊條件,滿足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提供符合轉註冊要求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即從甲方註冊成功之日以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時間為準起計算。聘用工資為稅後人民幣×××元/年大寫×××,工資按年支付,協議簽定後,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註冊所需材料掃描件交與甲方,註冊成功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協會公告日為準3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僅有權使用乙方的註冊資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辦理乙方證書變更註冊、續期註冊、執業年檢、工作業績資料申報、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等相關手續,並承擔其中的一切費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執業證書期間,不得塗改,倒賣,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註冊證書執業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甲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獨立承擔,乙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宣告。

        3、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報名及學習費用;必須乙方本人到場學習的,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達成聘任意向後,將聘用合同郵寄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後,將畢業證、身份證影印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等檔案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證件原件後三日內,支付乙方×××元定金,以轉帳形式支付。如註冊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資中扣除,如未成功註冊,參照本協議第二項第6款規定處理。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註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畢業證書原件等資料應在註冊成功十日內返回後立即返還給乙方,執業證件待合同期結束後返還。

  5、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等工作時,如需要乙方配合,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並承擔乙方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註冊手續,如屬甲方原因註冊不成功,甲方5日內將收到的證書等原件返還乙方,且乙方不退還定金,合同失效。屬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註冊成功後不能通過年檢或審查的,乙方以轉賬形式全額返還甲方所付金額,合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