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勞動合同格式

  根據社會的分工和以學校教育為主要教育形態的事實,把教師定義為:受社會的委託,在學校中對學生的身心施加特定影響,把其培養成為一定社會所需要的人,以此為主要職責的專業人員。教師勞動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教師勞動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教師勞動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發展及教學需要,結合實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 年 學期,聘請乙方擔任 層次 專業課程的教學工作。

  二、甲方職責:

  1.甲方按 元/課時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課時津貼,每月月末結算,次月10日發放。

  2.開學前向乙方提供課程教學大綱、教本、授課計劃表課程表、上課時間表、學生點名冊。

  3.對乙方進行教學平時檢查、學期年考核。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主要檢查教學進度、教案、作業佈置及批改和平時上課情況。進行聽課和教學測評。

  4.甲方如因故停課,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臨時停課未及時通知乙方,且乙方已到校做好上課準備,則甲方按課酬的50%付給乙方。

  5.每學期評優一次,對優秀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教學效果差,學生意見大的予以辭退。

  三、乙方職責: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遵守課堂教學常規,認真備課,按時完成教務處規定課程的講授、指導、批改作業等教學任務。

  2.應經常主動與負責人聯絡,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及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習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可提出意見或建議。

  3.維持課堂紀律和正常的教學秩序,嚴格考勤。

  4.按時報送學生成績及學習狀況。

  5.學校禁止停課,原則上不得調課,確因故需停課或調課,必須負責人處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

  6.如乙方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需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協商後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師,一律不補發課酬差額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課期間,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在乙方當月課酬中扣除50-200元,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講課無教案或不按照授課計劃進行授課。

  2.上課遲到、早退、缺勤或隨意離開課堂。

  3.不履行手續,擅自調課、停課。

  4.按正常手續停課兩次以上不含兩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

  6.上課期間學生出現違紀現象而未及時處理。

  五、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時發放課酬或未按約定提供必要的教學裝置、設施。

  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一份,各兼職教師必須在上崗之前簽訂聘用合同,並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原件、影印件交負責人稽核及存檔,事後簽訂合同者,課時費從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結算。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教師勞動合同範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高階中學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崗位擔任或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高階中學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調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業情況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亦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崗位以外的工作,乙方須予服從。此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既可以任命乙方擔任某項管理職務,也可以免除乙方該管理職務,是否任命或免除乙方管理職務,屬於甲方的自主管理行為,不構成合同義務。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應調整乙方薪酬,甲方任命乙方擔任某項管理職務的,在乙方擔任該管理職務期間,按甲方薪酬制度另行給予相應的職務津貼,各項津貼不屬工資。

  乙方必須全職為甲方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兼職工作無論是否領取報酬。

  必要時,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以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或與之相關的培訓。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實行固定期限,合同期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共計11個月。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自  年  一月  日起計。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甲方有權延長乙方的試用期,但試用期的最長時間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有意延續勞動關係,再另行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書》,任何一方無意續簽合同,均屬合法權益,另一方應予理解,不得無理糾纏。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為每週週一至週五,週週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任課教師依課表正常上課,依辦公時間坐班辦公,則視為完成勞動時間。非教學人員,週一至週五勞動時間不足40小時,可勞動6天補足40小時。因工作需要,甲方還需要乙方加時的,乙方須予服從。甲方依本合同第四條工資待遇約定給予乙方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如有中,均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即包含了乙方的加時工資,因此,甲方安排乙方加時的,無需另外給付工資。正常國定節假日、校定月假日需加班,按相關規定另行付加班工資。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休息時間調休。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假日。任課教師依法享受寒暑假,合同期內的寒暑假期發基本工資;非教學人員寒暑假上班屬正常上班,不屬加班。

  第四條 工資及其它待遇

  甲方實行基本工資、職務津貼、課時津貼、績效工資制。工資待遇依崗、依職而定,不同崗、不同職則不同酬,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調整乙方崗位的,按甲方薪酬制度相應調整乙方工資。

  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發放上月工資,遇法定休息日及節假日順延。

  合同期內,如甲方基於自身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經濟獎勵,該獎勵不屬於工資,且給予經濟獎勵不構成甲方合同義務。

  甲方如依乙方工作性質給予乙方相關包乾費用如通訊費用、交通費用等,系乙方為了甲方工作的需要所需支出的費用,不屬於工資。甲方根據自身制度和情況給予乙方某項補貼或福利,該補貼或福利不屬於工資,且給予補貼或福利不構成甲方合同義務勞動法強制規定的待遇除外。

  乙方工資、獎金等收入須依法納稅的,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社會保障、其他待遇

  甲方按照相關規定給予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在甲方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雙方按照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的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其他權利和待遇。

  乙方不願意購買社會保險,離職時不得提出與此有關的補償要求。

  甲方在甲方所在地為乙方購買社會醫療保險,雙方按法定繳納保險費用。乙方不願意購買醫療保險,則乙方醫療費用一概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