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板房租賃合同樣本
活動板房是一種以輕鋼為骨架,以夾芯板為圍護材料,以標準模數系列進行空間合,構件採用螺栓連線,全新概念的環保經濟型活動板房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活動板房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活動板房租賃合同範文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 就得勞斯集裝箱租賃一事, 訂立本合同, 條款如下:
一、 甲方將宿舍型集裝箱租給乙方使用, 如下表格:
二、乙方交租方式:甲方按集裝箱及附件的價值收取押金,乙方退箱時租金在押金中扣除。
三、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無限期,最低租期120 天。
四、乙方交完押金後,集裝箱使用權歸屬乙方,在租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承擔集裝箱的出廠和回廠運輸吊裝費用,並負責將集裝箱放置地平整或做好基礎。
六、嚴禁用勾機吊裝集裝箱,如果集裝箱箱體及弔頭處變形損壞,可按乙方購買處理,甲方有權不予退箱。
七、租賃期間,集裝箱內外設施,如地板磚、牆面、電路、門鎖、窗戶、床、樓梯等發生故障損壞的,乙方應自行修理或照價補償給甲方。
八、退箱時箱體編號必須與合同所填箱號一致,並持合同、押金單原件回甲方公司辦理退箱手續。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收取押金,共計大寫人民幣: ¥: 元並開押金收據給乙方,乙方退箱時需將房間打掃乾淨,經甲方驗收,方可辦理退箱手續。收回合同及押金收據後、甲方將剩餘押金無息退回給乙方。如乙方要求開租賃發票,需向甲方另交8%的稅金。
十、吊、運費由乙方承擔。起步費每隻箱子600元20公里內,超過每公里1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電話: 負責人: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目的地:
活動板房租賃合同範文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活動房內容
1、租賃物為出租方提供的集裝箱動板房。
2、租賃活動板房的規格、數量及價款如下:
注:上列單價、金額不包括土建、水電安裝、吊頂等專案的費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將第一條所述活動板房交付承租方使用,租期最短不少於120天。租期超過6個月的,租金每6個月結算一次直至租期屆滿。
第三條 租金與押金
1、租賃押金按活動板房的間數計算,單價為 元/間,共 間, 合計金額 元,金額大寫: 。
3、押金支付方式:租賃合同簽訂時,承租方需在7日內一次性付清租賃押金。
4、出租方以加蓋出租方財務章的收據作為收取押金的唯一憑證。
5、租賃期滿,租賃方憑押金收據,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6、租金計算方式:每日租金 元/間乘以 間。租金總額為每日租金*天數租期以實際天數為準,承租方退租時,租金從押金裡直接扣除,多餘部分直接退還承租方。
第四條 活動房安裝
1、 專案名稱:
2、 安裝地點:
3、 安裝工期:進場日期為 年 月 日,安裝工期為 個工作日。
4、 出租房負責集裝箱及其附件設施的安裝。但集裝箱出廠和退箱回場的運輸吊運費用另行計算和收取由承租方負責。
5、 承租方應在進場日期兩天前,提供符合設計要求的活動板基礎,即活動板房的土地平整和暢通,否則工期順延。
6、 為便於現場的協調及順利施工,承租方指定 為現場負責人,聯絡電話: 。
7、 活動房的安裝基礎應遠離高壓線水平距離15m,與深基坑或臨水邊,應保持在1.5m以上的安全距離,以保障活動房安裝及使用的安全。
8、 承租方應按出租方設計的基礎圖紙進行施工,並確保施工質量,以保證活動房安裝的工期及質量。若因基礎不合格導致的質量及安全事故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驗收及交付
1、 承租方應在活動房完工7日內,派代表到現場與出租方共同對活動房進行驗收,並簽署《驗收及交付單》,辦理移交手續。
2、 驗收及交付手續完成後,活動房保管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期間因盜竊、意外撞擊、火災、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事故造成活動房的損失均由承租方負責。
第六條 出租方責任
1、 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活動房的安裝任務。
2、 出租方確保產品質量滿足出租方的企業標準,能夠滿足承租方正常使用要求。
3、 租賃期內,屬於出租方自身的質量問題,出租方無償予以維修,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出租方可以提供維修服務,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4、 出租方安裝期間屬出租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承租方使用期間,凡因安裝及房屋本身原因造成出租方、承租方或第三人人身及財產損害的,由出租房承擔責任。
5、 承租期間出租房不得隨意更改租用價格。
第七條 承租方責任
1、 活動房電氣安裝的設計、用材及施工應符合規範要求,以保障活動房的安全使用。
2、 承租方租賃集裝箱及其附件期間,應維護集裝箱室內外牆壁及地板磚衛生。在退箱時,如有亂塗亂畫或嚴重油漬等情況,須得恢復原狀,或向出租方支付相應的清潔費用。
3、 承租方應按照消防安全相關法規、條例的規定正確使用及維護活動房,因承租方的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 承租方退箱需提前15天通知出租方,且保證退箱時,集裝箱箱號與合同所填箱號一致。出租方在春節前20天和後15天不受理退箱業務
第八條 活動房的權屬
本合同活動房的所有權屬出租方,承租方在使用期內對活動房所進行的裝修,須確保不破壞活動房構件。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交納押金,,出租方有權將承租方所租的集裝箱無條件收回,由此產生的來回運費及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其它: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襄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持兩份,出租方持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出租方代表: 承租方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行:
收款賬戶: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