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森鋼板樁租賃合同樣本

  拉森鋼板樁作為一種新型建材,在建橋圍堰、大型管道鋪設、臨時溝渠開挖時作擋土、擋水、擋沙牆;在碼頭、卸貨場作護牆、擋土牆、堤防護岸等,工程上發揮重要作用。對於拉森鋼板樁租賃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拉森鋼板樁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拉森鋼板樁租賃合同範文一

  承租方:葛洲壩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嶽望高速公里第二合同段專案經理部 出租方:武漢鋼鐵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向出租方租賃熱軋鋼板樁材料以下簡稱: 租賃物,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便雙 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簽定地點為 ,詳細條款如下:

  一、租賃物型號規格、比重、數量、單價等

  上述租賃物承租方承諾只用於承租方合同內約定的工程專案現場,保證不挪作他用,否則作違約處理。合同所定數量為暫定數量,實際數量按雙方經辦人簽字的送貨單、出庫單為準,承租方有效簽字人員法人、法人委託代理人、經辦人包括林炎升的簽字作為發貨、收貨、結算依據。

  二、合同金額及補充協議的簽定

  合同金額暫定為81000元大寫:捌萬壹仟元整,租期為90天。具體租金結算金額以實際租用天數為準。對應合同約定工程專案,如承租方追加租賃物數量超過30根單一型號或多種型號,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押金比例追加繳納押金,並簽定對應的補充協議;如承租方租賃時問超出合同約定租期30天以上,需約定再籤補充協議。

  三、租賃期限

  l、租期約定

  2、具體租金起算時問為合同簽定生效後,承租方提取租賃物當日,截止時間為承租方歸還租賃物至出租方指定位置卸貨完畢當日。租期期滿時承租方必須將上述租賃物如數歸還,如承租方因工程需要不能如期歸還時,須按照合同約定簽定補充協議。超過租期後因承租方單方面原因無法

  簽定補充協議的,按1000元/天收取租金,直到簽定完畢補充協議。

  3、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承租方應在五日內提完合同約定數量租賃物,如遇特殊情況承租方無法在五日內提完所有租賃物,經出租方同意,剩餘租賃物承租方應在十五日內提完。超出十五日,出租方有權自行對上述租賃物進行處置或經承租方同意自十五日後起算租金,起算租金後出租方有義務對承租方剩餘租賃物予以保留。

  4、本租賃合同內約定的租賃物租期不得低於三十日,低於三十日按三十日收取租金,超出三十日按實際天數收取租金。

  四、提取與歸還

  1、提取與歸還地為出租方武漢市陽邏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武鋼鋼板樁服務中心倉儲基地或出租方指定倉庫。

  2、承租方提取和歸還租賃物時,應遵守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否則由此發生的事故及損失山承租方負責。

  3、承租方提取、歸還租賃物時應提前三天與出租方聯絡,提取、歸還作業應在8時至17時內進行,並應於作業前將物流運輸車輛司機姓名、電話、車牌號提供給出租方營銷經理。

  4、承租方提取租賃物前必須對租賃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驗明確認,質量不合格或有異議時承租方有權拒提。

  五、運輸與裝卸:

  提取和歸還租賃物時的運輸與裝卸原則上由承租方自行解決。若承租方委託出租方進行運輸、裝卸,費用另行協商。

  六、租金的結算

  1、自合同生效後租金起算日開始,租金每一個月結算一次,由出租方開具結算單,承租方收到租金結算單並於七日內確認,並在確認後七日內付清本租金款項;達到租金結算時間,如承租方未在七日內對出租方開具的結算單迸行確認,視同承租方認可本結算單,並在達到租金結算時間後十四日內付清本租金款項。否則將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兩倍收取未付租金之利息。

  2、承租方累計未付租金達到所繳納押金金額1.5倍時,承租方應立即支付累計租金及租金利息款項。如未能及時支付,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或處置所有租賃物。

  3、承租方累計未付租金達到所繳納押金金額2.5倍時仍未能及時支付,則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承租方承擔違約責任。出租方有權採取必要手段收回所有租賃物,發生的額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同時出租方有權採取法律訴訟手段進行追繳欠款。

  七、押金

  1、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所有租賃物六十天租金作為押金,具體金額為萬肆仟元整,承租方如數繳納押金後方可辦理租賃物提取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充租費,租賃期滿後扣除應付租賃物損缺賠償金後,押金餘額無息退還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時繳納押金導致提取租賃物延遲,給承租方、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八、損缺賠償

  承租方必須保持租賃物的完好狀態,在使用過程中,如因承租方造成的租賃物損壞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租賃物如有缺少實物數量,一律按5700元/噸賠償處理,不得用其他租賃物抵衝,或以其他藉口折扣賠償。

  九、違約責任

  1、租賃期問,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合同任何一方違約時,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承租方所繳納本合同範圍內押金總額等額款項作為違約賠償金。

  十、安全管理

  1、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規定,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等。

  2、提取、歸還租賃物過程中,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在其倉儲基地或指定倉庫內的一切作業活動迸行監督管理,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3、提取、歸還租賃物過程中承租方負責租賃物、裝置、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過程中的所有安全責任。

  4、承租方自行組織的裝置,其各種安全設施應齊全、完整、有效,並在作業前按照出租方要求進行裝置報驗。裝置使用前,出租方有權對裝置進行安全驗收,如存在安全隱患或證照不全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進行整改。

  5、承租方進行提取、歸還租賃物作業過程中應配備指揮管理人員,非指揮管理人員嚴禁隨意指揮,指揮管理人員及設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指揮管理及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國家對於裝卸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野蠻作業和違章操作,並應瞭解自己的作業環境。由於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裝置損壞、人身傷亡事故及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在提取、歸還租賃物作業過程中,如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及時進行修理,確保設各在效能良好的狀態下使用。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承租方、出租方各執三份。

  2、本合同經雙方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成立,於承租方按合同約定向出租方 交付押金後生效。

  承租方單位蓋章 出租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拉森鋼板樁租賃合同範文二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出租方: 上海鴻潤建築工程機械裝置租賃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租用拉森鋼板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價值及日租金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提貨日期

  1、租賃期限暫定為2009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在本工地實際租用時間不足90天,乙方須按90天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後乙方須將租賃物如數歸還,如乙方因工程需要須延期歸還,須在一週內辦理延期手續或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押金到位後五天內提貨有效,交貨日期及數量提前三天以傳真通知。乙方逾期提貨,甲方有權將租賃物保留或轉租他方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押金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12米拉森樁1200元/支,18米拉森樁1800元/支,乙方付清押金方可提貨。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缺損賠償金、修理費後,押金餘額三天內退還乙方。

  第四條 租賃物使用範圍

  1、租賃期間,租賃物僅供乙方本工程使用,工程地址:12米 ,18米 ;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轉用於其他工地或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變賣或作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