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制度範本
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專案。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三篇關於的文章吧!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檔案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准。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乾限額,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乾標準: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乾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乾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准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稽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准,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公出人員回來後一週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五、本規定自8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為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式
1、因公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領導籤批,財務部門負責人核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出差申請單”中情況彙報一欄填寫出差完成情況並書面彙報出差工作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並在“出差申請單”任務完成情況欄中籤署考核意見。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派出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1、公司職員出差實行住宿費、伙食補助費伙食費補助、市內交通費等費用包乾,其標準如下:
1集團公司領導:按出差所在地區不同,本著節約的原則可住3—5星級賓館,誤餐津貼6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2所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可住3—4星級賓館,誤餐津貼40元/天。因工作需要請客戶用餐可實報實銷,不再列支誤餐津貼。
3公司中層幹部:住宿標準省會180元以內,非省會12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員:住宿標準省會80元以內,非省會60元以內。伙食補助40元/天。
5市內交通費:公司職工出差途中市內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如乘車時間為夜間晚九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可乘計程車,並註明乘車區間。如遇特殊情況,事後應寫書面彙報,經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2、去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如:瀋陽、長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員必須住辦事處,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補助,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按每天10元補助,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1外出參加會議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實行費用包乾,採取分項計算的方法,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10元/天市內交通費和公雜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住宿費用按標準列支,伙食補助、公雜費,市內交通費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2外出學習人員,住宿費實行包乾標準,伙食補助每天20元,外出學習途中可享受伙食補助費,學習期間可享受公雜費、市內交通費。
4、出差特區深圳、珠海、海南、廈門、汕頭,費用本著節約的原則伙食費60元/天。
三、幾點具體規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費包乾,只享受伙食、市內交通二項補助費。
2、出差當日往返可享受全額補助包括次日晨抵達本市。
1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標準。
2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3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15元。
4中午12時後抵達本市按全天補助30元。
3、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彙報,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4、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
1、公司領導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飛機,火車軟臥或軟席、輪船二等艙、計程車。如因工作需要乘飛機,火車軟臥或乘輪船二等艙位需經董事長或總裁批准,方可報銷。
2、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4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白天乘坐火車軟座、軟、硬臥不予報銷。
3、去集團公司設有辦事處的地區,連續乘車16小時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補貼。
4、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統艙,超過六小時發給夜間乘車船補助費30元。
5、帶車輛外出,隨車送貨扣除包乾費中交通補助費。如隨車送貨後還需辦理其他業務可享受交通補助費需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批准。
5、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須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稽核報銷,並不再享受當天伙食補助。凡同領導一起就餐,餐費已報銷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6、駕駛員出差補助標準;司機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貨車如二名司機按25元/百公里補助。
貨車司機住宿費以50元/天標準支付,小車司機按同車領導及工作人員住同檔次賓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說明情況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扣除2天往返時間、等候時間按每天20元給予伙食補助。
7、駕駛員外出行車途中的違章罰一律不準報銷。
8、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趟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加強對票據的稽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費用不予報銷。
9、出差時借款,前帳賬不清、後帳賬不借,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帳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10、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
為控制費用,提高效率,規範出差人員的審批及報銷程式,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報銷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出差報銷的人員。
二、出差審批辦法:
1、出差申請程式:因工作需要出差,無論是否借款,出差前均應填寫“出差申請單”明確出差任務、出行路線、逗留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出差申請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稽核簽字。若同次出差任務涉及多部門員工的,應按部門分別填製出差申請單。未經過審批的,不予借支和報銷差旅費。出差申請單由財務部留存,並作為部門費用考核依據。
如要借款,應填寫“領款單”,根據出差申請單確定借款金額。領款單憑出差申請單經廠長稽核批准方可執行。同時財務部實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2、差旅費報銷程式:經批准出差辦事人員,應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並列明事由、時間、線路後交廠長稽核簽字,再交財務部稽核簽字,按《差旅費費用報銷程式》予以報銷,按規定可報出租車費的人員外的其他人員如要乘座計程車,應事前向廠長請示同意,報帳時由廠長簽字認可。
三、差旅費報銷原則
1市區內出差不論時間長短,均不發給出差補助費。由於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發給誤餐補助費,超出市區範圍的,發出差補助費六十元每天。
2住宿費報銷條件:按出差的實際天數憑正式發票計算報銷,沒有正式發票的均不給報銷。
3車費報銷條件:超出市區範圍的憑正式發票給予報銷,沒有正式發票均不給報銷。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後15天內報帳,需延期報銷的應有書面申請並有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
5差人出員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隨貨車乘坐到目的地,未發生車船票;只按規定報銷出差各項補貼。
6出差人員一般不得乘坐飛機,經批准才能乘坐飛機,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票報銷,不在市內交通費包乾的範圍。
四、差旅費報銷有關注意事項
1、報帳人須在報銷單上填寫清楚出差人數、姓名和職稱、出差事由、起訖時間及地點。
2、差旅報銷按財事字[1997]第011號檔案規定辦理,出差人員不準超標準住宿和坐飛機,因公確需乘坐飛機、軟席臥鋪或高標準住宿的,須持有經廠長在機票、軟席臥鋪及住宿發票背面籤審後方可報銷。否則一律按火車票價或住宿基本標準執行。
3、計程車票按規定一般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確需乘坐計程車的需寫出情況說明並由廠長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4、出差參加會議的須將會議通知附於報銷單後,電話通知的須在出差事由中註明。
5、一事一單,不得將數次出差合併一單報銷。
6、出差期間購買的物品、資料等,需加填費用報銷單報銷,不得合併在差旅費中報銷。
7、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車船等票價的15%,退票費不予報銷。
8、車票遺失的須書面說明情況註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點、時間、票價等並由審批廠長簽字證實,由會計人員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核定金額。
五、其他
本規定從20__年7月1日起執行。本廠應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廠差旅費管理辦法,並報廠長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