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出入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出入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範本一
一、根據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的安全教育和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家長應給予大力支援和積極配合。
三、學生出入校門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不得擅自離校。
有效證件是指學校製作的紅、黃、藍《學生出入證》和《學生出門條》。
四、每日上、下學時,接送家長不得入校,學生自行到校門口小學部委派值班教師護導。晚自習課後回家的,小學低年級學生由老師送到校門口。持紅色出入證的走讀生自行進出須經家長簽字同意。
五、週末和節假日,家長可持證進入校區接送。持藍色出入證的學生可自行離校,持黃色出入證的,須由家長接送。小學生離校必須由家長憑黃色接送證接出校門。所有委託代接的,一律由班主任確認後開具出門條。
六、學生在非正常離校時間出校門的,須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在與家長聯絡後開具的《學生出門條》,報學生處或學部的值班領導批准。學生擅自塗改和自己填寫和/或未加蓋批准人名章的出門條視為無效。
七、週末和節假日留校的學生如需外出,由公寓部值班老師在徵得家長同意後開具《學生出門條》並蓋章。外出學生的走向和返校時間均應明確並登記。
八、學生生病或發生意外時,由醫務室開具出門證,必要時陪同就診。風險管理世界網-安全員之家
九、嚴禁學生在任何時候無證強行闖出校門或翻越圍牆離校,違者依規處罰。
十、證件遺失的,須憑出門條出門並及時補辦。
範本二
1、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詳見《作息表》
2、進校前,學生應按照到校先後在校門內指定地點排隊等候,並保持隊伍安靜、地面整潔;
3、進校時,學生應按照路隊先後,有序進入;
4、進校時,學生應主動向護導老師和值勤同學問早;
5、進校時,學生應保持服飾整潔,形象端莊大方;
6、離校時,學生應在路隊長和帶班老師的指揮下排隊集體離校。如遇雨天,應在家長帶領下及時離校,不得在校內逗留,玩耍。
7、學生進出校門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發生意外,須由本人承擔主要責任;
8、離校後,學生應及時回家,不得在校門周邊長時間逗留,以免發生意外;
9、 在校期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
10、如遇病事假,學生應主動持班主任老師開具的出門條,在門衛
處做好登記,由家長將孩子領回家。
備註:以上條款,請全校學生遵照執行,並督促家長共同遵守。
範本三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2、週五8:40—11:40,21:00以後。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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