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庫管理規定
冷庫又稱冷藏庫,是加工、貯存產品的場所,為了規範冷庫的管理,商業部特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一、總則
1.1.冷庫是食品冷藏加工企業的主要組成部分,擔負著易腐食品的冷凍加工和儲藏任務,起著促進農副漁業生產、調劑市場季節供求、配合完成出口任務的作用。
1.2.冷庫結構複雜,技術性強,冷庫的使用、維修、管理,必須嚴格按照科學辦事,認真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標準和法規,做到安全、衛生、低消耗。
1.3.冷庫領導及各級主管部門在抓使用的同時,要抓好日常維護檢修工作,切實做到使用好、管理好冷庫。
1.4.冷庫全體職工要鑽研業務,掌握科學技術,熱愛本職工作,愛護國家財產。要加強科學研究,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的作用,採用先進技術,努力趕超世界先進水平。
二、人員
2.1.企業必須按有關規定配備受過專門教育和培訓,具有冷藏、加工、製冷、電器、衛檢等專業知識、生產經驗和組織能力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有一定數量的技師、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階工程師負責冷庫的生產、技術、管理、科研工作。
2.2.冷庫的壓縮機房操作人員,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合格證書,方能上崗操作。
2.3.負責冷庫生產和管理的企業領導人,應具有冷庫管理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要定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學習和經驗交流,要對本規範的實施負全部責任。
三、庫房的使用管理
3.1.冷庫的使用,應按設計要求,充分發揮凍結、冷藏能力,確保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養護好冷庫建築結構。庫房管理要設專門小組,責任落實到人,每一個庫門,每一件裝置工具,都要有人負責。
3.2.冷庫是用隔熱材料建成的,具有怕水、怕潮、怕熱氣、怕跑冷的特性,要把好冰、霜、水、門、燈五關。
3.2.1.穿堂和庫房的牆、地、門、頂等都不得有冰、霜、水,有了要及時清除。
3.2.2.庫內排管和冷風機要及時掃霜、衝霜,以提高製冷效能。衝霜時必須按規程操作,凍結間至少要做到出清一次庫,衝一次霜。冷風機水盤內和庫內不得有積水。
3.2.3.冷庫內嚴禁多水性作業。
3.2.4.沒有經過凍結的貨物,不準直入凍結物冷藏間,以保證商品質量,防止損壞冷庫。
3.2.5.要嚴格管理冷庫門,商品出入庫時,要隨時關門,庫門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做到開啟靈活、關閉嚴密、防止跑冷。凡接觸外界空氣的門,均應設空氣幕,減少冷熱空氣對流。
3.3.防止建築結構凍融迴圈、凍酥、凍臌。
3.3.1.各類冷庫庫房必須按設計規定用途使用,冷卻物、結凍物冷藏間不能混淆使用。原設計有冷卻工藝的凍結間,如改為一次凍結時,要配備足夠的製冷裝置。冷卻物冷藏間、結凍物冷藏間、原設計的兩用間確需改換用途的,由設計部門設計並按程式報批。
3.3.2.空庫時,凍結間和凍結物冷藏間應保持在—5℃以下,防止凍融迴圈。冷卻物冷藏間應保持在零點溫度以下,避免庫內滴水受潮。
3.4.保護地坪樓板,防止凍臌和損壞。
3.4.1.不得把商品直接散鋪在地坪上或墊上席子等凍結;拆肉垛不得采用倒垛的方法;脫鉤和脫盤不準在地坪上摔擊,以免砸壞地坪,破壞隔熱層。
3.4.2.商品堆垛、吊軌懸掛,其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負荷。
3.4.3.沒有地坪防凍措施的冷卻物冷藏間,其庫溫不得低於0℃,以免凍臌。
3.4.4.冷庫地下自然通風道應保持暢通,不得積水、有霜,不得堵塞,北方地區要做到冬堵春開。採用機械通風或地下油管加熱等裝置,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根據要求,及時開啟通風機、加熱器等裝置。
3.5.冷庫必須合理利用倉容,不斷總結、改進商品堆垛方法,安全、合理安排貨位和堆垛高度,提高冷庫利用率。堆垛要牢固、整齊,便於盤點、檢查、進出庫。
3.6.庫內貨位堆垛要求:
距凍結物冷藏間頂棚0.2米。
距冷卻物冷藏間頂棚0.3米。
距頂排管下側0.3米。
距頂排管橫側0.2米。
距無排管的牆0.2米。
距牆排管外側0.4米。
距冷風機周圍1.5米。
距風道底面0.2米。
3.7.庫房要留有合理的走道,便於庫內操作、車輛通過、裝置檢修,保證安全。
3.8.商品進出庫及庫內操作,要防止運輸工具和商品碰撞庫門、電梯門、柱子、牆壁和製冷系統管道等工藝裝置,在易受碰撞之處,應加防護裝置。
3.9.庫內電器線路要經常維護,防止漏電,出庫房要隨手關燈。
。3.10.凍庫不宜採用包庫制度,防止違章使用。
四、商品保管與衛生
4.1.冷庫要加強商品保管和衛生工作,重視商品養護,嚴格執行《 食品衛生法 》,保證商品質量,減少乾耗損失。冷庫要加強衛檢工作。庫內要求無汙垢、無黴菌、無異味、無鼠害、無冰霜等,並有專職衛檢人員檢查出入庫商品。肉及肉製品在進入冷庫時,必須有衛檢印章或其它檢驗證件。嚴禁未經檢疫檢驗的社會零宰畜禽肉及肉製品入庫。
4.2.為保證商品質量,凍結、冷藏商品時,必須遵守冷加工工藝要求。商品深層溫度必須降低到不高於冷藏間溫度3℃時才能轉庫,如凍結物冷藏間庫溫為-18℃,則商品凍結後的深層溫度必須達到-15℃以下。長途運輸的冷凍商品,在裝車、船時的溫度不得高於-15℃。外地調入的凍結商品,溫度高於-8℃時,必須復凍到要求溫度後,才能轉入凍結物冷藏間。
4.3.根據商品特性,嚴格掌握庫房溫度、溼度。在正常情況下,凍結物冷藏間一晝夜溫度升降幅度不得超過1℃,冷卻物冷藏間不得超過0.5℃。在貨物進出庫過程中,凍結物冷藏間溫升不得超過4℃,冷卻物冷藏間不得超過3℃。
4.4.對庫存商品,要嚴格掌握儲存保質期限,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執行先進先出制度。如發現商品有變質、酸敗、脂肪發黃現象時,應迅速處理。商品儲藏保質期如下:
品名 庫房溫度 保質期
帶皮凍豬白條肉 -18℃ 12個月
無皮″ ″ -18℃ 10個月
凍分割肉 -18℃ 12個月
凍牛羊肉 -18℃ 11個月
凍禽、凍兔 -18℃ 8個月
凍畜禽副產品 -18℃ 10個月
凍魚 -18℃ 9個月
鮮蛋 -1.5~-2.5℃ 6~8個月
相對溼度80%~85%
冰蛋聽裝 -18℃ 15個月
相對溼度80%~85%
超期商品經檢驗後才能出庫。
4.5.鮮蛋入庫前必須除草,剔除破損、襲紋、髒汙等殘次蛋,並在過燈照驗後,方可入庫儲藏,以保證產品質量。
4.6.下列商品要經過挑選、整理或改換包裝,否則不準入庫:
4.6.1.商品質量不一、好次混淆者。
4.6.2.商品汙染和夾有汙物。
4.6.3.肉製品和不能堆垛的零散商品,應加包裝或凍結成型後方可入庫。
4.7.下列商品嚴禁入庫:
4.7.1.變質腐敗、有異味、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商品。
4.7.2.患有傳染病畜禽的肉類商品。
4.7.3.雨淋或水浸泡過的鮮蛋。
4.7.4.用鹽醃或鹽水浸泡,沒有嚴密包裝的商品,流汁、流水的商品。
4.7.5.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學腐蝕作用的商品。
4.8.供應少數民族的商品和有強揮發氣味的商品應設專庫保管,不得混放。
4.9.要認真記載商品的進出庫時間、品種、數量、等級、質量、包裝和生產日期等。要按垛掛牌,定期核對帳目,出一批清理一批,做到帳、貨、卡相符。
4.10.冷庫必須做好下列衛生工作:
4.10.1.冷庫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發現有傳染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4.10.2.庫房周圍和庫內外走廊、汽車和火車月臺、電梯等場所,必須設專職人員經常清掃,保持衛生。
4.10.3.庫內使用的易鏽金屬工具、木質工具和運輸工具、墊木、凍盤等裝置,要勤洗、勤擦、定期消毒,防止發黴、生鏽。
4.10.4.庫內商品出清後,要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堵塞鼠洞,消滅黴菌。
五、裝置管理
5.1.冷庫中的製冷裝置和製冷劑具有高壓、易爆、含毒的特性,冷庫工作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每年旺季生產之前,要進行一次重點安全檢查,查制度,查各種裝置的技術狀況,查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設施的配置情況。
5.2.要加強冷庫製冷裝置和其它裝置的管理,提高裝置完好率,確保安全生產。冷庫的機房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生產製度、裝置維護保養制度和班組定額管理制度等各項標準。根據裝置的特性和實際操作經驗,制定本廠切實可行的技術規程,報主管部門備查,並嚴格執行。
5.3.冷庫所用的儀器、儀表、衡器、量具等都必須經過法定計量部門的鑑定,同時要按規定定期複查,確保計量器具的準確性。
5.4.操作人員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時”:
5.4.1.“四要”是:要確保安全執行;要保證庫房溫度;要儘量降低冷凝壓力錶壓力最高不超過1.5MPa;要充分發揮製冷裝置的製冷效率,努力降低水、電、油、製冷劑的消耗。
5.4.2.“四勤”是:勤看儀表;勤查機器溫度;勤聽機器運轉有無雜音;勤瞭解進出貨情況。
5.4.3.“四及時”是:及時放油;及時除霜;及時放空氣;及時清除冷凝器水垢。
5.5.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要加強工作責任心,互相協作。
5.5.1.交接班時,要做到:
5.5.1.1.當班生產任務及機器運轉、供液、庫溫等情況清楚。
5.5.1.2.機器裝置執行中的故障、隱患及需要注意的事項明確。
5.5.1.3.車間記錄完整、準確。
5.5.1.4.生產工具、用品齊全。
5.5.1.5.機器裝置和工作場所清潔無汙,周圍沒有雜物。
5.5.2.交接中發現問題,如能在當班處理時,交班人應在接班人協同下負責處理完畢再離開。
5.6.氨瓶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中的有關事項,特別注意:
5.6.1.不得使用已超過檢驗期的氨瓶。
5.6.2.充裝量不得超過規定。
5.6.3.不得放在熱源附近。
5..不得強烈震動。
5.6.5.不得在太陽下曝晒。
5.6.6.氨瓶必須按期鑑定。
5.7.大、中型冷庫必須裝設庫溫遙測裝置,以保證冷庫溫度的穩定和裝置的正常運轉,降低能源消耗。
六、冷庫維護檢修
6.1.冷庫要按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6.2.冷庫必須認真執行有關的維護檢修制度。冷庫維護檢修工作要列入領導議事日程,配備專人負責。要將冷庫的定期檢修和日常維護相結合,以日常維護為主,切實把建築結構、機器裝置等維護好,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6.3.為掌握建築結構和機器裝置的技術性能狀況,便於管理和維修,要按標準建立完善的技術檔案。
.要定期對冷庫屋面和其它各項建築結構進行檢查。
.1.屋面漏水,油氈層臌起、裂縫,保護層損壞,屋面排水不暢,落水管損壞或堵塞,庫內外排水管道滲水,牆面或地面裂縫、破損、粉面脫落,冷庫門損壞等,應及時修復。
.2.地坪凍臌,牆壁和柱子裂縫時,應查明原因,採取措施,不使其繼續發展。
.3.鬆散隔熱層有下沉,應以同樣材料填滿壓實,發現受潮要及時翻晒或更換。
.4.冷庫平頂和月臺罩棚頂,不得做其他用途,有積雪、長草時應及時清除。
6.5.冷庫的維修必須保證質量。積極採取新工藝、新技術,力求維修後的使用效果達到或超過原設計要求。要認真做好維修的質量檢查,竣工後要組織驗收。
6.6.冷庫的機器裝置發生故障和建築結構損壞後,應立即檢查,分析原因,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於那些玩忽職守、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人員,要追究責任,依章處理。
6.7.冷庫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逐級向主管部門報告。一般事故亦要建立登記制度,報廠級勞動安全部門備案。各冷庫每年要將各種事故書面報告主管部門,省級彙總後報商業部。
七、附則
7.1.本規範是根據1978年商業部頒發的《商業部門冷庫管理辦法》修改的,自1990年1月1日起執行,《商業部門冷庫管理辦法》相應廢止。
7.2.本規範修改、解釋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
注:1、冷庫重大事故是指各種機器裝置遭受嚴重破壞,以致報廢或大修理後才能使用;由於爆炸、跑氨等事故造成嚴重的人身傷亡;商品變質損失達十萬元以上;冷庫建築坍塌,地坪嚴重凍臌、沉陷,造成主要結構損壞,需要停產進行大修等。
2.冷庫一般事故是指各種機器裝置的部件非正常磨損而發生的損壞,經過一般修理後仍能恢復使用;裝置、容器、管道區域性開裂、折斷、跑氨以及一般的商品變質,建築結構損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