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規廠紀制度範文
廠規廠紀有利於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規範全體員工勞動、生活紀律,提高生產效率,預防事故發生。本文是小編整理的廠規廠紀管理條例,歡迎參閱。
廠規廠紀制度篇1
一目的:規範全體員工勞動紀律,預防傷亡事故發生。
二責任
1.安全科、人事科負責執行本制度;
2.各車間、部門必須履行本制度。
四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
五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規定
1、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入作業場所,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2、禁止在手、身體或衣服、鞋襪潮溼的情況下,從事有觸電危險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電器開關,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應佩帶絕緣防護用品。
3、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裝置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4、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5、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處放置貨物;
6、不準在機器裝置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7、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8、嚴禁擅自動用他人操作的機器裝置、車輛、閥門、開關。
9、嚴禁在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區內禁止吸菸;
10、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裝置,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1、在用機器裝置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控、擦試;
12、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行冒險作業;
13、作業中,特別是裝置運轉時,嚴禁嬉笑打鬧、讀書閱報、下棋玩牌、閒聊睡覺,嚴禁酒後上崗操作。
14、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等,應停放在車棚內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點,不得進入工作現場或在道路上亂停亂放。工房內、辦公室嚴禁停放各類車輛。機動車、非機動車都必須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六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1、開始工作前應檢查裝置、工具和作業環境,發現裝置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先排除或報告,不得冒險作業。
2、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裝置及其附件的結構、效能和工作範圍。
3、沒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裝置,不準使用;
4、禁止超速度、超負荷使用裝置。
5、人體必須與正在運轉的裝置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在裝置上登、靠、坐、臥。嚴禁從裝置的運轉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鑽過。
6、禁止超負荷、超速使用起重機,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
8、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9、停機修理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10、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11、檢修裝置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2、作業場所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及時消除垃圾、油汙和積水。各種物品的放置應整齊、穩固,保證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經安全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建築物的結構及效能。
13、生產區和一切工作場所,都必須設定品種、數量足夠,效能可靠的滅火器材或消火栓,並且擺放整齊有序。
14、嚴禁違章駕車、違章乘車和超高、超寬、超長等違章運載。車上物品必須裝載穩固,嚴防運輸過程中物品移位、傾覆、散落、飛濺、滴漏。
15、車輛駛速限制:在生產區道路上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道路交叉和拐彎處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工房內及其出不得超過3公里/小時。
16、每天工作結束後,應認真檢查和清理工作現場,按有關規定慎重處理危險物品,關閉水、電、氣、汽開關,鎖好門窗。
廠規廠紀制度篇2
執行. 廠 規 廠 紀 為了加強本廠的管理,促進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以確保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廠規,本廠的員工必須嚴格遵照
一、 熱愛集體,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愛崗敬業自覺遵守廠規廠紀。
二、 愛護財物,節約利用,嚴禁損毀、浪費,按照規定要求操作,保養和使用機器,裝置及相關設施。
三、 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嚴禁違章作業,懂得火災預防知識,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自亂接電線,嚴禁在廠內禁菸區吸菸,堅決杜絕火災隱患。
四、 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員工之間在工作上有矛盾,交管理人員處理,嚴禁爭吵,打架,無理取鬧。
五、 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時間不準以任何藉口離崗。病事假必須持書面請假條,由管理人員審查批准。
六、 作息時間規定為: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注意:過膠組:提前一小時上班壓機組:以壓完當天的產品為準。
七、 員工做好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崗位清潔,注意著裝要求,女員工不得披頭散髮上班。
八、 按照各工種的質量要求及生產計劃,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九、 來本廠工作的員工,經考核合格,試用1—3個月,試用合格正式錄用,一經錄用之後,若中途辭工,需持書面辭工報告,並提前一個月申請,交廠長批准。
十、 工資以計件形式管理,多勞多得,每月十五號發上個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往後推延。
十一、 獎懲措施:
一 獎勵部分
鼓勵在職員工參與管理,對提出合理化建議,為企業產生效益和貢獻的給予20——1000元不等的獎勵,對有損本廠利益的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給予舉報人30——300元的獎勵,併為其保密。
二 懲罰部分
1、 未能按生產計劃,質量要求,完成生產任務的,給予警告,批評、限其改正,不聽管教的,降低計件單價或給予辭退。
2、 未厲行節約,浪費材料能源,損壞財物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賠償損失,以至辭退。
3、 私自亂接電線,在禁菸區吸菸者,引起火災,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 未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造成產品損壞,財物丟失的賠償全部損失,對盜竊者扣發全部工資,開除出廠,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 遲到、早退當月累計3次計曠工一天,曠工3天以上,視為自動離廠,扣發全部工資。
6、 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安排,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令其改正,拒不聽勸者,做開除辭退處理。
7、 吵架,打架,無理取鬧,不聽勸阻者,開除出廠,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 未按規定辭工者,視為自動離廠,扣發全部工資。
9、 本廠規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有效
吉鴻模板廠
20xx年9月20日
廠規廠紀制度篇3
安全生產規則
一 目的:規範全體員工勞動紀律 ,預防傷亡事故發生。
二 責任
1. 安全科,人事科負責執行本制度;
2. 各車間,部門部門必須履行本制度。
三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人員。
四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規定
1.不按規定穿戴防範用品或者防範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入作業場所,不配戴適當的防範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2.禁止在手,身體,或衣服,鞋襪潮溼的情況下,從事有觸電危險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電器開關,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應配戴絕緣防範用品。、 3不準將水倒在電器裝置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4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5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處放置貨物;
6不準在機器裝置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7不準在焊接場所逗留;
8嚴禁擅自動用他人操作的機器裝置,車輛,閥門,開關;
9嚴禁在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區內禁止吸菸;
10.電工不準亂動電器裝置,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1.在用機器裝置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控,擦拭;
12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藉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行冒險作業;
13作業中,特別是在裝置運轉時,嚴禁嬉笑打鬧,讀書閱報,下棋玩牌,閒聊睡覺,嚴禁酒後上崗操作;
14.自行車,三輪車,摩托車等,應停放在車棚內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地點,不得進入工作現場或在道路上亂停亂放,工房內,辦工室嚴禁停放各類車輛。機動車,非機動車都必須遵守各項交通法規。
五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1開始工作前應檢查裝置,工具和作業環境,發現裝置故障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先排除或報告,不得冒險作業;
2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裝置及其附件的結構,效能和工作範圍; 3沒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裝置不準使用;
4禁止超速度,超負荷使用裝置;
5人體必須與正在運轉的裝置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在裝置上登,靠,坐,臥,嚴禁從裝置的運轉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鑽過;
6機器裝置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修理;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檢修裝置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9作業場所必須保持整齊,清潔,及時消除垃圾,油汙和積水。各種物品的放置應整齊,穩固,保證操作和通行安全。
10每天工作結束後,應認真檢查和清理工作現場,按有關規定慎重處理危險物品,關閉水,電,氣,汽開關並鎖好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