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廠員工制度範文

  服裝廠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特制訂員工制度,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內容,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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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本廠的正常生產秩序,確保所有產品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員工入廠前必須仔細閱讀厂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入廠工作後視為自然接受制度之規範,厂部將按照獎罰條例嚴格執行處罰措施。

  二、員工入廠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厂部和員工自願建立勞務關係後轉為正式員工,從第二個月起計算工齡。

  三、嚴禁帶閒雜人員進入生產區,按照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否則引起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四、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設施,不得有盜竊行為。下班時必須關機、關燈、關風扇,記數。

  五、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須有菲紙,按要求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髮、不錯號,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臥、踩、踏。

  六、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改動,如有造成廢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須向師傅補貨和返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延拖、藏匿和丟棄。

  七、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全體員工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要事需請假者,必須經厂部負責人同意後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請假者必須本人打電話給本廠負責人。

  八、員工前一個月工資作為信譽保證金到年底結算,每個月月底發放工資。所有員工須做滿3個月後方可辭工,符合辭工條件的須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廠長同意方可離職,否則作自動離廠處理。每個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發放全勤獎30元/月。工作時間滿3個月,加15元/月工齡工資,滿一年加30元/月工齡工資。

  九、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本廠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時不得藉機爭吵影響他人工作,對生產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本廠負責人反映。

  本廠實行獎勤罰懶,如能遵守本廠管理制度的員工年終有獎,本廠負責人實施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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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範本廠的正常生產秩序,確保所有產品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員工入廠前必須仔細閱讀厂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入廠工作後視為自然接受制度之規範,厂部將按照獎罰條例嚴格執行處罰措施。

  二、員工入廠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厂部和員工自願建立勞務關係後轉為正式員工,從第二個月起計算工齡。

  三、嚴禁帶閒雜人員進入生產區,按照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否則引起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四、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設施,不得有盜竊行為。下班時必須關機、關燈、關風扇,記數。

  五、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須有菲紙,按要求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髮、不錯號,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臥、踩、踏。

  六、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改動,如有造成廢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須向師傅補貨和返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延拖、藏匿和丟棄。

  七、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全體員工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要事需請假者,必須經厂部負責人同意後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請假者必須本人打電話給本廠負責人。

  八、員工前一個月工資作為信譽保證金到年底結算,每個月月底發放工資。所有員工須做滿3個月後方可辭工,符合辭工條件的須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廠長同意方可離職,否則作自動離廠處理。每個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發放全勤獎30元/月。工作時間滿3個月,加15元/月工齡工資,滿一年加30元/月工齡工資。

  九、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本廠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時不得藉機爭吵影響他人工作,對生產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本廠負責人反映。

  本廠實行獎勤罰懶,如能遵守本廠管理制度的員工年終有獎,本廠負責人實施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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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 工作時間不允許串崗,違者每次罰款5元。

  3. 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帶安全帽,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10元。

  4. 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 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2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 車間內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 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 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