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規章制度範文
沒有規則是做不了事的,制度建設是提升辦公室服務效能的有效途徑。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培養公司員工職業化的行為,保持川尚員工良好形象的傳統,同時也為了保障公司各部門工作秩序,特規範內務管理制度及條例。
二、本制度包括禮儀管理條例,辦公室行為規範,考勤制度,請假制度,賠償制度,薪金髮放制度。
三、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制度。
第二章 禮儀管理條例
一、形象要求:女員工淡妝上崗,長髮者須束髮或盤發;男員工身體無異味,頭髮乾淨。工作時間須佩戴工牌,工牌須佩戴於左胸顯眼位置處,違者扣罰10元/次。
二、電話禮儀:
1.接聽電話使用標準用語:你好xx。
2.接聽電話要及時:在3聲之內拿起電話。電話鈴聲在3聲之後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員工應主動接聽。注:轉接電話#40
3.禁止利用公司電話撥打、接聽私人電話,違者扣罰10元/次。
三、問候禮儀:
1.每天第一次見到老總,必須大聲問候:X總好!坐在前臺的員工必須起立問好。
2.每天第一次見到X經理或X主管,必須大聲問候:X經理好!X主管好!
3.每天第一次見到X同事,要相互問候:你好。
4.在公司辦公區域內與公司客人第一次面遇,3米之內面帶微笑,主動使用禮貌用語:您好!
5.老總辦公室禮儀:
①進入老總辦公室前需先打電話請示,得到允許輕敲門方可入內。
②工作狀態中,進入老總辦公室必須帶上筆記本及筆。
③特殊情況:當老總在會客的情況下,必須交接工作時,先問候客人:您好!再進入工作彙報,離開時對客人說:再見!
第三章 辦公室行為規範
一.工作時間禁止玩電腦、手機遊戲,違者扣罰20元/次。
二.工作時間禁止打瞌睡,違者扣罰20元/次。
三.工作時間辦私事,違者扣罰20元/次。
四.不得在辦公區域、辦公室扎堆閒聊,違者扣罰10元/次/人。
五.不得在辦公區域吃零食,違者扣罰10元/次。
六.杜絕浪費糧食,工作餐適量用取。如發現遺留飯、菜超過三分之一,視為浪費,違者扣罰20元/次。
七.辦公桌面每日下班前各自進行整理,保持桌面整潔,衛生,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每月自行清潔電腦主機,顯示屏,鍵盤,電話機。抽查不合格,扣罰10元/次。自覺維護公共區域衛生。
八.下班時關閉電腦及顯示器電源,門窗及飲水機、空調電源由就近座位工作人員負責,如發現窗戶及電源未關閉,違者扣罰10元/次;未關閉空調電源,違者扣罰50元/次。
九.薪金保密制度,嚴禁打聽,傳播,議論,竊取公司員工薪金情況。員工違反薪金保密制度,扣罰500元/次。
十.重要檔案、資料要隨時存放,注意保密工作。待處理檔案和已處理檔案不能散放於桌面,自覺及時整理。違者扣罰500元/次。
十一.發現辦公裝置包括通訊,照明,電腦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前臺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十二.公司QQ群、微信群、公眾微信規範:
1.嚴禁釋出違反公司政策的言論;
2.嚴禁釋出有損公司形象、利益的言論;
3.嚴禁釋出未經溝通核實的言論;
4.嚴禁釋出有損其他同事的言論;
5.嚴禁借QQ群、微信群閒聊。
以上群規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清理出群,並按員工手冊的處罰條例執行,予以警告並罰款50元/次;公司公眾微信所發所有內容所有員工應在當日內24點前予以轉發分享,否則扣罰每次20元。
十三.對於嚴重違反以上辦公室管理制度的行為,除經濟處罰以外,公司可予以直至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罰金作為公司的公共基金,用於員工福利。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午餐及午休時間:12:00—13:00,公司內工作晚餐時間:夜間工作3小時之上享受18點之後開始算起
二.員工均須先到公司指紋打卡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出差例外。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並出示外出申請單,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注:下班前自行核對指紋機時間。
三.遲到:超過上班時間9:00或者午休時間13:00,在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的,稱之為遲到。因天災、人禍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而晚於上班時間到崗,經查明屬實,可免按遲到計算。
四.早退:早於下班時間30分鐘內含30分鐘離開公司的,均視為早退,不得無故早退。
五.1個月內遲到或早退一次,公司給予口頭提醒,第二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三次罰款
30元,第四次罰款100元,超過第五次含第五次的,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六.曠工:以下七種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
2.私自外出購物者。
3.不服從調配或辭職未經批准而不上班者。
4.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及遲到、早退當月累計五次視為曠工。
5.若員工因故未請假且事後無正當理由補假或謊報、偽造證明,以不正當手段騙取假期者,視同曠工處理。
6.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7.節假日休假或長時間請假超過三個工作日及產假到期、工傷假到期,必須按照請假單上規定的日期上班,不得再續假,如果假期已到,未到公司上班,視為曠工。
8.曠工處罰:曠工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2小時之內,每次扣除0.5天工資;曠工2小時以上含2小時至4小時以內含4小時扣1天工資;曠工4小時以上至1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扣除當月10天薪金,公司可給予直至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五章 請假制度
一.請假的審批許可權:員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部門主管同意批准;3天以上
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理級或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請假制度規範:
1.週一,週五內勤人員不得請假
2.會議期間,會務工作人員不得請假。
3.特殊情況經審批後方可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因急病不能履行請假手續的,應致電上級主管,並與休假後補辦請假手續。病假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4小時計算,3天以上病假者需附上醫院開具的病假條。因非正常原因,如打架鬥毆等,造成的病休缺勤,按事假處理。
1.當月累計非住院醫療病假天數不超過3個工作日含3日的部分:
病假缺勤薪金髮放額 =當月基本薪金×50%÷當月實際計薪日×當月缺勤工作日數
2.當月累計非住院醫療病假天數高於3個工作日不含3日的部分,按事假處理。
四.事假:若無充分理由,員工不能無故缺勤或者請假,反因辦理私事不能到崗工作並請假的為事假,上級主管根據工作安排酌情給假。須提前1天以上填寫請假單,經理級或部門主管須提前3天以上填寫請假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交由人事行政部。因緊急情況不能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須在上班30分鐘內致電告知上級主管徵得同意請假同時電話報備人事行政部,事後及時補辦請假單。
沒有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試用期內的員工如請事假,試用期順延。
其當月薪金按下列公式計算扣款額:事假薪金扣除金額 =當月薪金總額÷當月計薪日×缺勤工作日數
五.調休:員工調休須提前1天以上,經理級或部門主管須提前3天以上填寫調休單,最小計算單位為0.5小時;超過0.5小時,1小時之內按1小時計算;超過1小時,1.5小時之內按1.5小時計算,以此類推。未提前填寫調休單,超過上班時間到崗者,按遲到或者曠工處理。如遇突發狀況時,在上班前提前告知部門主管和電話報備人事行政部,事後補填調休單。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第六章 員工假期制度
1、法定假日
公司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休假,特殊情況需要員工加班工作的除外。
2、公假
員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派出培訓,經上級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批准後算為公假。公假期間員工工資照發。
3、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可根據相關國家規定享受工傷假。
工傷假期間按照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工傷假期滿,員工因醫療需要繼續休假,按照病假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並享受病假待遇,工傷期滿,不需要繼續治療,應正常進入工作狀態,如不上班,以曠工論處。
4、帶薪年假。
公司給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帶薪年假,根據服務年限的不同,享受帶薪年假的標準為:
年假一律在當年休完。
員工在年假年度內可分段休年假,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分段休年假。普通員工休帶薪年假需得到本部門主管批准,主管級員工休年假需得到總經理的批准後方可休假。
各級主管應根據工作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安排所屬員工的年假。由此造成的年假過期問題,由員工主管及員工本人負責。非特殊原因,原則上公司不批准跨年度使用年假。
員工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二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職工停工、放假、待崗4個月以上的;
五產前假、哺乳假合計超過3個月的;
六離崗脫產學習超過6個月以上的;
七學生、退休、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員工。
5、婚假
公司員工請婚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員工本人結婚給予帶薪婚假三天不包括節假日。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結婚的晚婚員工,可另增婚假七天僅限於初婚者。婚假應在民政機關登記註冊之日起6個月內使用。
6、產假
女性員工一旦懷孕,就有責任向人事行政部通報並出示醫院證明。員工必須遵守計劃生育的規定,未婚先孕不享受此福利。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包括節假日,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七十五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
產假期間由社保局發放工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女性員工滿24週歲生第一胎的,可享受30天的晚育獎勵假。女員工產假後,不再享受當年年假待遇,年終獎也不再享受。男員工憑醫院嬰兒出生證明可享受2天帶薪護理假。
7、婦女節:公司女員工在每年3月8日12點以後享受帶薪假半天。
8、兒童節:公司女員工有14週歲以下子女的,在每年6月1日12點以後享受帶薪假半天。
9、喪假
帶薪喪假的休假標準為:喪假不可以分段進行休息。
10、工作未滿一年的公司正式員工在享受相關婚假,產假福利時,按照當年服務時間的比例執行。
第七章 出差制度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有安排員工出差的權利,員工有按照公司安排執行出差任務的義務。
2、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出差由總經理批准,持填寫好的《員工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門辦理相關借款手續。
3、出差標準:
⑴住宿標準:兩位以上同性別員工前往同一地點出差,原則上須兩人同住一間雙人房,住宿標準按快捷連鎖酒店為準,同住人員不報銷住宿費。
⑵乘車標準:員工出差單程在6小時以上或夜間乘車坐硬臥,白天6小時以內的,乘車坐硬座。無普通列車,選擇乘車坐動車二等座。確因工作要求而需要乘坐飛機或軟臥,高鐵時,應事先報總經理確認批准。
所有出差人員只要出差計劃已定,儘快通知人事行政部辦理訂票手續。
4、出差費用報銷
1 對於出差期間發生的招待費、禮品費等,應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並同時填寫費用明細表及情況說明。
2 出差費用必須以註明了具體開支原因的單據報銷,凡單據有疑問的,總經理及財務有權拒絕給予報銷確認。
3 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否則超出部分自理。
5、員工出差期間因私事或擅自逗留而延誤返程,無出差補貼。履行請假手續並獲批准的,按事假處理。未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得到批准,按曠工處理。
二、 費用報銷
員工費用報銷流程:
1、員工每週二、週五到財務領取報銷單據,按要求填寫正確、完整。
2、員工持填寫無誤的報銷單據,經財務稽核票據,提交總經理簽字審批。
3、財務依據總經理簽字,對費用單據予以報銷。
三、 責任
員工應如實申報相關費用,凡員工虛報、謊報費用的,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一經確認核實,對員工處以問題費用金額二倍以上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公司可予以直至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八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公司範圍內固定資產的登記、領用、管理責任由人事行政部門承擔。
2 、領用公司固定資產裝置等,須履行正常領用手續,其管理責任人是領用人。
3、凡屬於固定資產範疇、需在財務報銷的財物,在費用核銷前,須在人事行政部登記備案,財務必須核對確認人事行政部是否登記相應固定資產資訊後方可予以報銷費用,並定期不定期核對財務所記錄的固定資產資訊與人事行政部固定資產資訊的一致性;維護並保證固定資產資訊的完整性、一致性。
4 、員工離職等情況,以財務與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資產登記領用資訊為準,辦理辦公用品返還等手續。
5、凡不按規定進行固定資產使用與管理的,或出現差錯的,對應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
第九章 物品領用、借用及消耗制度
一物品分類
1、公司辦公室物品分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專業用品、貴重物品、實物資產。
2、低值易耗品:筆、紙、電池、訂書釘、膠棒等。
3、管制品:訂書機、打洞機、剪刀、美工刀、資料夾、計算器等。
4、專業用品:化妝品、美髮用品、化妝工具、假髮、服裝、道具、燈具等。
5、貴重物品:個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並涉及今後的費用開銷的物資如手機。
6、實物資產:如 空調、計算機包括手提電腦、投影儀、攝像機、照相機等。
二物品領用管理
1、公司根據物品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3、管制品:直接向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4、專業用品:根據需要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由行政人員在個人專業用品領用表登記註明,再到物品保管人處領用。
5、實物資產:先由行政人員設立實物資產管理臺帳,以準確記錄固定資產的現狀。
6、實物資產由行政人員統一管理,如部門借用,直接找行政人員進行登記後才能取走,物品歸還時一定要在登記表上填好歸還的日期。
三公司物品借用管理
1、凡借用公司辦公器材或貴重物品的,需填寫物品借用單,並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2、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物品保管人有責任督促歸還。
3、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物品保管人對物品具有保管的義務,對領用的物品要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如使用不當或不正常的損壞,物品保管人負有賠償的責任。員工對公司財產物資應合理使用,珍惜愛護,如發現使用浪費現象,或出現因人為造成的損壞必須負責維修或者照價賠償
第十章 薪金髮放制度
一.薪金單核對日期:公司行政部在每月14日將上月薪金單發放到員工QQ上無QQ發到手機上,員工對薪金有無異議,在薪金單發放當日內向公司行政部核實、確認回覆。如因個人原因耽誤確認,出現誤發現象,公司行政部重新稽核,當事人不得將情緒帶到工作中。
二.薪金髮放日期為每月15日,計薪期為上個自然月。計薪天數為上月實際工作日天數。
三.以上日期如遇雙休日、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章 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二.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管理,認定製度違反專案及開具處罰單。
三.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