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寫作要求有哪些
一.告與請示的區別
1.行文的目的不同:報告用於向上級彙報工作,反應情況,不需要批覆。請示用於請求上級批示或批准,需上級機關批覆。
2.行文的時間不同:報告是在工作之後向上級所作的彙報,請示則是工作開展之前所作的請求。
3.收文處理不同:上級機關收到下級機關的請示後一定要批覆,而收到報告後只把它作為上級機關決策或指導工作的依據。
二.寫作要點
1.標題:報告是正式公文,標題必須符合公文標題要求。在文種前一般不要加此報告的由來,如“總結”、“調查”等;也不要在檔案前加涉及報告內容或寫法的字詞,如“工作”、“情況”、“綜合”、“專題”等。如“關於城鎮扶貧工作的報告”,不要寫成“關於城鎮扶貧工作的情況報告”
2.主送機關:報告是上行文,只能有一個,且不能送給領導個人。
3.正文:報告的正文寫法因報告的作用不同而有所不同,多數報告的正文分為事由和事項兩部分。
①事由主要陳述為什麼要寫這份報告,把情況及前因後果寫清楚,必要時可有情況及資料比較
②事項寫工作步驟、措施、效果,也可以寫工作意見、建議和應注意的問題。如果同一問題的事項比較多,可以分條分項寫出。報告事項的最後,單獨成段的結束語可寫“特此報告”,“專此報告”。不能寫成“以上報告,請批示指示”等
4.注意事項
①敘述事實、情況,要用概敘的表達方式
②重點突出,中心明確,做到一事一報。
③報告中不要夾帶請示事項,不能向領導機關提出批覆、批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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