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的基本方法
一切防火滅火行為都是為了防止或終止燃燒條件互相結合互相作用而採取的針對性措施。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消除著火源
研究和分析燃燒的條件告訴我們這樣一個事實,防火的基本原則主應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礎之上。我們知道,人們不管是在自己家中或辦公室裡還是在生產上,簡而言之在每一個地方,都經常處在各種或多或少的可燃物質包圍之中,而這些物質又是存在於人們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空氣中。這就是說,具備了引起火災的上述燃燒三個基本條件中的兩個條件。結論很簡單:消除火源。只有這樣,才能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滿足預防火災和爆炸的基本要求。我們說,火災原因調查實際上就是查出是哪種著火源引起的火災。
消除著火源的措施很多,如安裝防爆燈具,禁止煙火,接地避雷,隔離和控溫等。
2.控制可燃物
防止燃燒三個基本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如消除火源,則可防止火災的發生。如果採取消除燃燒條件中的二條,就更具安全可靠性。例如在電石庫防火條例中,通常採取防止火源和防止產生可燃物乙炔的各種有關措施。
控制可燃物的措施主要有:在生活中和生產的可能條件下,以難燃和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如用水泥代替木材建築房屋;降低可燃物質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如在車間或庫房採取全面通風或區域性排風,使可燃物不易積聚,從而不會超過最高允許濃度;防止可燃物質的跑、冒、滴、漏;對於那些相互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或蒸氣的物品應加以隔離,分開存放。例如電石與水接觸會相互作用產生乙炔氣,所以必須採取防潮措施,禁止自來水管道、熱水管道通過電石庫等等。
3.隔絕空氣
在必要時可以使生產置於真空條件下進行,在裝置容器中充裝惰性介質保護.如水入電石式乙炔發生器在加料後,應採取惰性介質氮氣吹掃;燃料容器在檢修焊補動火前,用惰性介質置換等。也可將可燃物隔絕空氣貯存,如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存放等等
4.防止形成新的燃燒條件,阻止火災範圍的擴大
設定阻火裝置,如在乙炔發生器上設定水封回火防止器,或水下氣割時在割炬與膠管之間設定阻火器,一旦發生回火,可阻止火焰進入乙炔罐內,或阻止火焰在管道里漫延;在車間或倉庫裡築防火牆,或在建築物之間留防火間距,一旦發生火災,使之不能形成新的燃燒條件,從而防止擴大火災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