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案,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