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地震應急預案
國家每年大大小小的地震頻現,那麼我們應該及早掌握地震逃生技能,為自己的生命健康做好保護措施。那麼,你知道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歡迎大家閱讀。
一:總則
一為提高抗震救災工作和地震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保護公司員工生命及財產安全,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制定本預案。
二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本預案為公司地震應急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公司有關部門要配合本預案做好相應的應急措施。
三破壞性地震分為四類:
1、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人員死亡數超過100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本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5%以上的地震。區域範圍內發生7.0級以上地震,也可視為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
2、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100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本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5%的地震。行政區域範圍內發生大於6.5級、小於7.0級的地震也可視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3、中等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超過本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0.1%-1%的地震。行政區域範圍內發生大於6.0級、小於6.5級地震,也可視為中等破壞性地震。
4、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指標低於中等破壞性地震的地震。
四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公司要按統一領導、部門分工、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的原則開展地震救援工作。
五在本公司範圍內發生破壞性地震後,啟動本預案。
二:地震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一本公司發生破壞性地震後,公司領導班子自動轉為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
二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張忠生
副總指揮:何傳福、陳建國、沈志萬
成牋?員:段勇、徐日俊、樑振華、符煜暉、史森森、嚴明
職責: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震情、災情,及時向市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負責和上級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絡,協調其它地震應急工作組的工作;配合市次生災害防禦組開展工作。對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制定緊急處置或防禦預案,並加強監控;發生災害時,迅速消除危害;負責處理公司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辦理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應急反應
本公司發生破壞性地震後,公司要迅速瞭解震情、災情,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一總經理領導本公司的地震應急工作;
二組成公司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指揮公司地震應急工作;
三向縣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報告震情、災情;
四向縣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本公司採取的應急行動;
五根據震情、災情,積極執行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搶險救災工作部署,進一步開展救援工作;
六向縣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救災工作。
四:臨震應急反應
一縣人民政府釋出破壞性地震臨震預報後,公司即可宣佈本公司進入臨震應急期。
二臨震應急期一般為10天;必要時,可再延長10天。
三臨震應急反應主要包括:
1、配合縣地震部門加強震情監視,及時向縣地震部門報告震情變化。
2、檢查公司建築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釋出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
3、組織對工程設施或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措施。
4、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適用於釋出破壞性地震臨震預報後或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的應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