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繫安全帶處罰的法律
機動車無論是在哪裡行使,都需要駕駛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規定繫上安全帶,否則的話就要給予相應的扣分、罰款。那麼,你知道不繫安全帶法律處罰規定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不繫安全帶的法律處罰規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也應當使用安全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司機不繫安全帶扣2分,乘坐人員不繫安全帶不扣分但要處於20以上200以下的罰款。
開車不繫安全帶的情況
司機不繫安全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不繫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外道路上駕駛不繫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副駕駛不繫安全帶
不但司機要系安全帶,前排成員副駕駛也應該要系安全帶,並且駕駛員有義務提醒副駕駛系安全帶,如果副駕駛沒有系安全帶,同樣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各個城市不一樣,有的是實行處罰,有的是進行批評教育。
開車不繫安全帶的危害
車禍中,安全帶的使用可使車內人員生還的機率提高60%,發生正面撞車時,系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死亡率44%;翻車時可減少死亡率80%。最新統計表明,車禍中後排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猛烈撞擊前排座椅,會對司機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極大的衝擊,使他們在車禍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約5倍。
安全帶的防護作用主要是:一是防止駕、乘人員被丟擲車外;二是對抗撞車時的減速度,使駕、乘人員不與方向盤、儀表板、擋風玻璃等物品發生第2次撞擊。
為提高客車乘員的安全,2012年9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對9月1日後新生產的乘用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未設定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專用校車和旅居車的所有座椅、其他汽車低速汽車除外的駕駛人座椅和前排乘員座椅均應裝置汽車安全帶。所有駕駛人座椅、前排乘員座椅貨車前排乘員座椅的中間位置及設有乘客站立區的公共汽車除外、客車位於踏步區的車組人員座椅以及乘用車除第二排及第二排以後的中間位置座椅外的所有座椅,裝置的汽車安全帶均應為三點式或四點式汽車安全帶。當前,許多客車座椅已配備了兩點式汽車安全帶,但這些安全帶往往被座椅罩等物品遮蓋而無法正常使用, 駕駛員要加強日常檢查維護,開車前對乘客進行提示,確保汽車座椅安裝的汽車安全帶符合規定且被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