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繫安全帶處罰依據

  對於不繫安全帶的行為,屬於交通違章行為。那麼,你知道開車是什麼嗎?以下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於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對你有用。

  不繫安全帶的處罰依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也應當使用安全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司機不繫安全帶扣2分,乘坐人員不繫安全帶不扣分但要處於20以上200以下的罰款。

  開車不繫安全帶如何處罰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設有中央分隔帶,具有四條以上的車道,全部或部分採用立體交叉與控制出入,供車輛以較高的速度行駛的道路;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5、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時,乘車人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

  6、在城市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後立即改正的,口頭警告;

  開車系安全帶的常見的錯誤行為

  1.繫上了安全帶,卻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所繫位置不當或過於寬鬆;

  2.上高速公路時才系安全帶,城區行駛時不繫;

  3.不是起步前繫好,而是邊開車邊系;

  4.為應付檢查把安全帶斜跨於胸前,等檢查完再把安全帶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