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森林防火的保證書
國內森林火災事故的頻繁發生,其破壞性危害對社會影響極大,給我國的經濟造成了相當嚴重的損失,森林資源大量燒燬,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受到影響,直接影響工農業生產,甚至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因此,我們必須做好防火工作,制定減少火災的發生。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的範文,希望你喜歡。
篇一
為有效防止森林火災,維護生態平衡和公共安全,營造一個綠色、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諾:
一、嚴格遵守《森林防火條例》、《煙臺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禁火令》、《棲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決不以身試法。在護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護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為戒嚴期,元宵節、清明節為防火關鍵期內,自覺執行有關規定,堅決不在野外用火。
二、嚴格執行森林防火“五不準”,並堅決做到:
1、不攜帶火種進山入林;
2、不在墳頭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3、不在林區及周邊焚燒地邊雜草、農作物秸稈;
4、不在林區吸菸、野炊、燃放可移動火源;
5、不違法、違規在林區實施爆破和實彈演練。
三、管好自家人,對小孩、老人及痴、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動加強監護;主動對進入本村的陌生人、路過進山通道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勸導,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亂扔菸頭。
四、一旦發現山坡或林區有火情,及時反映,或立即撥打電話向鎮街、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反映,報告起火地點、火勢大小等內容,並積極參加撲救。報警電話:臧家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 5511001;市林業局:5260901;市公安局:110;市政府值班室:5212920。
以上承諾,我保證做到,絕不違反。若有違反,願意接受公安機關和林業部門的處罰,同時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教師承諾保證人簽字:
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分管校長簽名:
校長簽名
臧家莊中心小學
2014。3。27
篇二
春冬季是火災多發季節,為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保護國家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實際,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佈署,就防火工作簽定如下責任書:
1、各學校要針對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嚴峻形勢,加強對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組織一次主題教育活動,開展以學習《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教育活動。
2、日常教學活動中,自覺地把護林防火的各項具體要求引進校園,引進課堂,不斷提升學生的護林防火意識。
3、學校要與教師、學生簽訂防火工作責任書,尤其班主任要充分響應號召,利用週會、晨會、版報等多種形式,迅速地對全班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廣大學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間要做到堅決杜絕野外玩火、用火,不帶火種,不私自進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並要求廣大學生自覺當好護林防火宣傳員,做好家長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違反上述規定,並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災事故的責任人,將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除騁約的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給予相應的法律制裁。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森林火災,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萬載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號令的要求,特制訂鵝峰鄉護林防火員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及檔案精神。
2、重新整理保護好本村內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語、標示牌等。
3、對本村內的重點人員精神病患者、聾、啞、痴呆人員進行重點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嚴期,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嚴禁在林旁山邊燒田塍、燒土坎、燒火土灰,發現情況,及時制止,對出現上述情況,護林防火員可對當事人罰款500,野外用火罰沒所得可提取10%作護林防火員工作經費。對形成火警和火災的要及時向鄉林政辦彙報,並協助林政辦依法查處。
5、森林防火員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時,篩鑼一次,併到較高地方觀察本村內有無起煙、冒火情況,確實把事故苗頭控制在萌芽狀態。
6、護林防火員每月工資150元,時間從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止。
7、鄉政府將加強對護林防火員的嚴格管理,鄉林辦實施對全鄉的護林防火員進行工作督查。每發現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損失的,扣工資10元,發生一次火警、火災,在5畝以上,扣工資50元,6至50畝以內,扣工資100元,50畝以上,扣工資150元。
8、護林防火員每月30日實行例會制度,彙報當月護林防火工作情況。
篇三
春天是乾燥多風季節,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廣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學校要求每位學生做出以下保證:
1、保證不玩火、不帶火種,不進山玩耍。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大人或打火警電話119。小學生一律不準參與撲火。
2、上墳不準燒紙,不準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後再傾倒。
5、不在禁放區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煙花爆竹。
6、愛護學校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材。
7、明火照明時不離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9、不玩弄電器裝置。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發現燃氣洩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開啟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並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11、對液化氣鋼瓶,嚴禁用開水加熱、火烤及日晒。不準橫放,不準倒殘液和劇烈搖晃。
12、家中不可存放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13、切勿在走廊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以上幾條若有違反,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完全責任。
保證人: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密州街道啟慧小學
201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