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三車道中間車道怎麼開車

  高速公路車道速度如何劃分呢?簡單來說,就是有限速標誌的,按照限速標誌限速,沒有限速標誌的,按照以下方式限速:

  1、最高速度。小客車不能超過120公里,大客車不能超過100公里每小時。

  2、最低速度。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里,具體如下:

  1同方向2車道。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

  2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知識拓展

  高速公路車道劃分與行車安全

  在我國,高速公路建設已經取得偉大的成就。在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中就涉及到車道的劃分問題。車道的合理劃分對於車輛的行駛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國的高速公路大多數是雙向四車道的,只有少數是雙向六車道或者八車道的,比如以前的廣深高速為六車道,滬寧高速為雙向八車道。我這裡所說的車道均不包括路肩的緊急停車道。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高速公路的車道劃分進行了一定的規定,所以車道的劃分先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和標準。我國雙向四車道的高速公路的車道劃分為:左側是超車道,右側為行車道,路肩為緊急停車道。超車道是給車輛超車是使用的,它要求車輛在上面行駛時速度不能低於某一速度一般為100km/h,最高不超過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一般為100km/h,行車道是供車輛正常行駛時的專用道路,其最低速度一般不低於60km/h。各條高速公路由於路面養護狀況的不同,出於對安全的考慮,其限速值不一定相同。路肩的緊急停車道為緊急停車專用,為非行駛車道。

  那麼車道劃分的原理是什麼?首先關於超車道。超車道位於車道行駛方向的最左端,靠近道路中心的隔離帶。顧名思義,超車道是專門給司機超車時使用的。超車道這樣設定是出於安全考慮的。從司機開始進入超車道到超車後駛回行車道的這一段時間是比較短的。在一段時間裡,司機的注意力是比較集中的,從而司機因為粗心或者疲勞致使車的方向盤發生意外轉向的概率是比較低的,即由於駕駛不當撞上隔離帶造成交通事故的概率也相應的降低了。至於對速度的限定也是出於安全的考慮。超車道上的車速一般要求在100km/h到120km/h之間固定在一定的範圍內,保證車輛在能夠超車的同時又不因為在超車道上行駛的車輛速度快慢相差太大而發生追尾事故。行車道是位於道路的中間位置其左邊為超車道,右側為緊急停車道。行車道是車輛行駛過程中的主要車道,在行車道上行駛車輛時司機由於長時間保持基本不變的行車姿勢,是處於比較鬆懈的狀態的,這個時候司機容易疲勞或者疏忽大意造成方向盤意外轉向,致使車輛偏離車道。由於行車道處於道路中央,司機就能夠有足夠發反應時間和及時轉回直行的方向而不至於撞向隔離帶或者防護欄,避免發生事故。緊急停車道就在路肩,車輛需要緊急停車時便可以及時在路邊停下,人員也可以迅速離開車道。緊急停車道是不允許車輛行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