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怎麼區分

  財務收支是指國有的金融機構、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國家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監督的其他有關單位,那麼呢?下面小編告訴你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區分。

  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區分

  第一,要結合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定義來理解

  財政收支是從國家的角度,對其以資金形態再分配社會產品的理論概括。凡屬於國家分配範疇內的資金活動,都稱之為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是從部門、企業、單位的角度,對反映其經濟活動的資金運動所作的理論概括。凡是與財政部門無直接繳款、撥款關係的單位資金活動,習慣上人們稱之為財務收支。

  第二,要結合《審計法》、《預演算法》和《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來理解

  《審計法》第二條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作了原則規定。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這實際上明確了,財政收支審計的物件主要是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

  《審計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對財政收支審計又作了進一步規定。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預演算法》和《預演算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本級各部門”,是指與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軍隊、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直屬單位”,是指與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企業和事業單位。這裡的本級人民政府是指下達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

  與財政部門有直接繳、撥款關係單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是有聯絡、有交叉的,劃分起來仍有難度。不能僅僅以是國家機關就認為是財政收支,有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也有的是財政收支。這是因為這些單位可能既有財政收支、又有財務收支;同樣是一筆資金,國家預算分配到預算單位的資金,從國家的角度看是財政收支,而從單位的角度看,人們習慣上把它們稱之為財務收支。由此可見,確定一個被審計單位的違規行為屬於財政收支行為,還是財務收支行為還是比較困難的。

  第三,要結合《審計署關於貫徹落實修訂後審計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審法發〔2006〕25號文的規定來理解

  審計署〔2006〕25號第七點規定,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部門,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繳款、撥款關係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這裡的“其他組織”包括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繳款、撥款關係的政黨組織和作為一級預算單位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下級人民政府,對審計機關依據審計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實施審計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確定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總的原則是:

  一,只要他們是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部門,不論單位性質是國家機關、還是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上述單位只要與財政部門存在直接的繳款、撥款關係只有間接關係的是財務收支,且審計機關對他們的審計,是依據審計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進行的,統稱為審計法律上的財政收支。

  二、經濟責任審計以財政收支為主的是財政收支,以財務收支為主的是財務收支。

  三、除一、二之情況外的,統稱為財務收支。

  違反財務收支行為的法律責任

  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的行為有擠佔成本,亂支費用,盈虧不實,亂列營業外支出,隱瞞銷售收入和營業外收入,挪用專項資金等。

  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的行為,審計機關既可處理,也可處罰。處罰的種類有: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4依法採取的其他處罰。

  具體做法是:由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對違法取得的資產按照審計處理的五種方式作出處理。對違反財務收支行為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另有處理、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如《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規定可以沒收違法所得,則審計機關就可以按照該規定執行。對被審計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的,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的建議。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及時作出決定,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也是單位犯罪的問題,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法律責任。

  財政部、審計署、監察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於1998年1月19日聯合發出的《關於嚴肅追究擾亂財經秩序違法違紀人員責任的通知》財監字1998 4號,重申了追究違反財務收支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問題,要求改變對責任人員處罰不力,以補代罰、以罰代刑、對事不對人的現象。對有關人員需追究行政責任的,移交有關行政監察部門研究處理;需追究刑事責任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要求各級財政、審計機關等要高度重視追究違法違紀人員責任的工作,切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實,並把這項工作作為考評單位和幹部實績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級行政監察和檢察機關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建議,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研究處理,並及時作出答覆。

  財政收支的收支出入

  財政收入

  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的需要,依據國家權力從社會產品分配中所籌集的財政資金。它是社會產品分配中歸國家佔有和支配的部分。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由於社會經濟制度和國家性質不同,財政收入所體現的分配關係的性質及收入的構成和內容也不同。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是稅收,通常佔財政收入的90%以上。它一部分來自國家參與剩餘價值的 再分配取得的收入;一部分來自對勞動者的 薪金和 消費品的 課徵,是國家對勞動者收入的強制性剝奪。其次是 債務收入,即國家為彌補 財政赤字而發行 公債或舉借外債取得的收入。但國債最終要依靠增稅來償還。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 財政收入是國家有計劃地對 社會產品主要是社會 純收入的 分配。它包括 國家預算收入和預算外收入,其中國家預算收入是主導部分。 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 稅收和 國營企業上繳的利潤,其次是事業單位上繳的事業收入、 公債和國外借款,以及 其他收入,等等。在中國, 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 國營企業的繳納,其次是 集體經濟的繳納。它們體現著 社會產品 分配中全域性與區域性之間,國家與企業、個人之間根本 利益一致的社會主義 分配關係。從價值構成上看,主要是 物質生產部門創造的歸國家支配的 純收入,此外,少量是來自 補償基金即 國營企業上繳的基本折舊基金,以及 消費基金如居民購買的 公債。從收入的 部門結構看,主要是來自 工業部門,其次是來自 農業、 建築業、交通運輸業以及 商業、 服務業。隨著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發展, 財政收入中來自工業的比重不斷提高。

  從發展經濟來增加 財政收入,是社會主義財政的基本方針。只有經濟繁榮,才能財源茂盛。把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同提高經濟效益結合起來,是開闢財源、增加 財政收入的基本途徑。

  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根據既定的政策、制度,把集中起來的 財政資金 分配使用於不同的方面。財政支出是實現 國家職能的財力保證。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由於 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和國家的性質、職能不同,決定著財政支出具有不同的使用方向和內容。在 資本主義制度下,社會各種主要的 生產經營活動是資本傢俬人的事業,國家不具有組織經濟的職能,只是運用行政或經濟的手段干預經濟。這就決定了 資本主義國家財政支出的大部分是用於軍事支出和國家機構的開支,其次是用於國家債務的還本付息。只有少量是用於 經濟開發和 智力投資等社會經濟、文化方面的支出。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傢俱有組織經濟的職能。 國家財政資金主要用於 經濟建設和社會文教衛生方面,其次是國防和國家管理方面。此外,還有償還債務、對外援助等支出。

  這些支出按經濟性質可分為:

  ①直接生產性支出。即直接用於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生產能力的各項支出,如 基本建設投資支出、企業挖潛改造支出、支農支出等。

  財政收支

  ②間接生產性支出。即雖不直接用於生產,但能夠提高 勞動力的素質、改進生產手段、增加潛在的生產能力,如文教、 科學研究等支出。

  ③ 非生產性支出。如國防和行政管理等支出。

  在社會主義建設中,需要與可能的矛盾將會長期存在。為了正確處理這個矛盾,使國家建設規模同物力財力相適應,保證 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 財政支出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①量力而行。在 支出安排的總量上按照年度 財政收入規模安排支出。

  ②先維持,後發展。在 支出安排的順序上,是在保證維持上年 消費水平和生產規模的前提下,根據財力可能安排擴大再生產投資和提高人民消費的支出。

  ③有計劃安排各類支出的比例。在支出結構上安排好積累性支出與 消費性支出及其各自內部的比例關係。

  ④厲行節約。在 支出的使用上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在 財政分配活動中, 財政收入與支出既是各自相對獨立,又具有內在聯絡。財政收支平衡、 財政結餘、 財政赤字,是財政收支關係在量上的不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