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論文發表

  公共政策作為公共管理機關管理工具之一很早就存在了,但是公共政策科學作為一門系統的科學是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在我國的興起與發展的。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大學生村官政策執行中的困境及對策

  一、大學生村官政策提出的背景

  ***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人才需要的增加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所在,隨著現在新農村建設程序的不斷推進,力度在不斷加大,一些問題也不斷凸顯出來。其中農村各方面高素質人才的缺失成為影響農村進一步建設的最大瓶頸。高素質人才的缺失主要表現為:農村幹部年齡偏大、知識落後、觀念保守、整體素質低,農村本身有知識的人才外流嚴重,而外部的優秀人才又不願選擇到農村基層工作。基於此,急需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到基層去投身農村建設。

  ***二***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難問題的有效途徑

  自1999年國家做出大學擴招決定後,在校大學生數量呈現上漲的趨勢,但是高校畢業生的就業率卻出現了下降勢頭。教育部等相關部門統計的資料顯示,2014年我國高校畢業生達727萬,而2015年人數則達到了749萬,如此龐大的待就業人口造成了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的現象。在這樣的背景下,選聘優秀的大學生到農村去任職,可以有效地緩解大學生就業難問題。

  二、大學生村官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自身存在的問題

  一項公共政策能否順利執行並實現政策制定目標,除了受到各種相關制度和外部環境的影響外,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取決於政策本身。政策方案自身的質量與政策執行的最終效果是有很大相關性的。基於此,分析政策自身存在的問題的意義在於更加科學地推進政策的執行和目標的實現。大學生村官政策本身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政策缺乏明晰性。

  所謂政策的明晰性,簡而言之,就是指任何一項確定政策的內容必須是明確清晰的。政策的內容明確、清晰是政策執行主體得以準確、高效地執行該政策的前提,也是能實現政策目標的保障。如果政策內容含糊不清、模稜兩可,政策執行起來就可能會因為執行者的不同認知而產生偏差。在大學生村官崗位職責方面,中央至今沒有出臺明確的政策說明。在我們的調查中發現,多數村官表示日常的工作中只承擔文印等簡單瑣碎的工作,並沒有特定的工作內容。由此可見,由於政策不夠明晰,很容易造成村官工作積極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問題。

  2.政策的穩定性差。

  所謂政策的穩定性是指公共政策一經制定出來,就要保持一段時間內的相對穩定性,不能頻繁變化、朝令夕改。政策從制定到實施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過程。只有政策具有一定的穩定性,才能夠保證政策的制定者、目標群體以及執行者之間能夠建立起持久的穩定和忠誠,才能使得政策目標得以順利實現。目前,我國大學生村官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穩定性,主要表現在村官是合同制,合同期一般為三年,三年以後村官又會面臨新的職業選擇。另外,很多地區在村官選聘時所承諾的考研優先錄取,公務員考試加分等優惠政策難以兌現,使得人們對於大學生村官政策的穩定性產生了懷疑。

  ***二***政策執行主體存在的問題

  任何一項制定出來的政策都是需要特定的執行者去推行的,一項政策能否實現最初的政策目標併產生好的執行效果,除了需要政策本身科學、具體、穩定外,執行主體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影響因素。目前,大學生村官政策執行主體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執行主體綜合素質較低。執行者的素質直接影響著政策的執行效果。大學生村官政策的執行主體主要是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而前文也提到目前的村幹部普遍存在綜合素質較低的問題,這一問題帶來的直接後果是:對於大學生村官政策內容認知上存在缺陷,執行政策的隨意性很強。由於缺少對於政策正確認知和領會的正規渠道,加之現有村幹部知識結構老化,缺乏專業的科學知識,導致了對於政策內容理解上的偏差。沒有正確的理解勢必會造成執行過程中出現行為偏差。如前文所述,大學生村官的政策本身存在明晰度不夠的問題,也就是說對於具體的政策內容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這樣就會導致政策執行者行為的隨意性。

  2.執行上存在機械性、象徵性。所謂機械性執行是指,各級地方政府並沒有根據中央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總的政策,制定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細化的執行政策,僅僅是對於中央政策的簡單照搬。但是中央的政策是針對全國而言的總的原則性的政策方針,並不完全適用於某個地方的具體情況,需要各級地方做出因地制宜的調整。

  所謂象徵性執行是指,政策的執行者從思想觀念上並不重視大學生村官政策。通過調研發現,很多政策執行者並沒有真正領悟到大學生村官政策的實質精神,只是認為這是一項短期的政策,缺少穩定性。大學生村官任期只有三年,對三年以後情況並不瞭解,所以並沒有真正從思想上重視這一項政策。這樣導致的後果就是大學生村官任職期間並沒有參與實質性的工作,所從事的只是文案記錄、檔案整理等簡單的事務性的工作。

  綜上所述,由於政策執行者對於政策內容在認知上存在缺陷,導致了政策的異化執行。也就直接影響到了政策執行的效果,脫離了原有的政策目標。

  ***三***目標群體存在的問題

  1.大學生村官面臨身份困境,工作受限制。

  大學生村官政策與相關的法律法規之間存在不一致,使得大學生村官既非“官”,也非“民”,這樣的身份困境使得村官在執行工作過程中受到極大的限制。按照政策規定,大學生村官的身份應該是“村党支書記助理或村主任助理”,可見這只是一個特設崗位,而並非是真正的農村基層官員。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駐在農村的機關、團體、部隊、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參加村民委員會組織,不屬於村辦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的人員可以不參加村民委員會組織”。根據這一規定,大學生村官不可以通過選舉成為村幹部,這樣模糊的角色身份定位限制了大學生村官以正式村幹部的身份參與實質性的村務管理。這也就和選聘大學生到村任職,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初衷背道而馳了,極大影響了政策執行效果。

  2.大學畢業生考取村官動機差異性大。

  根據調查發現一半以上的大學生考取村官只是迫於就業壓力之下的無奈選擇,他們看重的是擔任村官任職期滿後再就業的政策優惠,只是把村官作為自身再就業的權宜之計。只有很少一部分的村官願意真正紮根農村,為新農村的建設做貢獻。當大學生只把村官作為自己就業“跳板”的時候,其工作的積極性和工作質量便很難保證。這就會導致村官政策的實施效果與政策初衷相違背,使政策結果偏離政策目標。

  3.大學生村官融入農村、開展工作難。

  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村官所學的專業與農村的工作不對口。根據調查發現,農村現在所需要的人才是農學方面的人才,但是在現有的村官中管理學、經濟學出身的人佔大多數,只有極少數大學生村官有農學背景。農村真正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大學生村官的才能也無從施展,村官的供需矛盾突出。專業不對口導致大學生村官很難在崗位上真正地有所作為,其所做工作也只能是簡單的事務性工作。二是大學生村官缺少農村生產生活經驗,對農村基層的情況瞭解不夠,很難融入農村社會,開展工作自然也就成為了難題。

  三、完善大學生村官制度的政策建議

  ***一***完善政策內容和配套措施

  1.提高政策合法性。

  將大學生村官制度的制定、實施、管理等過程規範化、法律化是提升政策穩定性、明晰性的有效途徑。只有這樣才可以使村官政策的執行有法可依,有效地減少執行主體的主觀隨意性,避免執行主體的執行偏差,切實地保證政策的執行效果。這其中更應該著力解決的是大學生村官身份的合法化。前文有提到由於大學生村官非“官”非“民”的尷尬身份,嚴重地制約了村官開展工作,也就違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影響了政策的執行效果。關於這一問題,學術界提出的主要解決途徑是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給予大學生村官參選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權利,保障大學生村官身份的合法性。並且,應該對大學生村官的工作職責、權利義務、待遇福利等內容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可以解決目前大多數村官由於種種原因並不能參與到實質性的村務管理中的問題,還可以解決村官的後顧之憂,使他們能夠更全身心地投入到新農村建設中去。

  2.健全選聘任用機制。

  在解決了大學生村官身份合法性的同時,還應該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保證這一政策的順利推進。這其中應該給予重點關注的是大學生村官的選聘任用機制。針對目前在職的大學生村官普遍存在的動機差異大、專業不對口、難以融入農村等問題,在進行村官選聘的***階段就應該採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來避免。在大學生村官選聘這一環節,除了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之外,應該著重考察以下幾點:

  一是考察考取村官的動機,在上文的論述中可知,多數的大學生村官把這一工作當作是自己再就業的跳板,若多數的村官抱有的是這樣的動機,則會直接影響到對村官工作的積極性和完成工作的質量。因此應著重選拔一些真正願意服務農村、真正願意投身農村建設的大學生充當村官。

  二是要優先選拔相關專業的畢業生。目前大學生村官存在著比較嚴重的供需矛盾,選拔的村官與農村真正的需求相脫節,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大學生村官只能做些簡單的事務性工作的現狀。農村建設真正需要的農學、醫學、法學等專業的人才非常缺乏,因此在選拔的過程中,各地應當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優先選拔相關專業的大學生。這樣才能保證大學生村官能切實地發揮所學,學以致用。

  三是要優先選拔本地村官。前文提到大學生村官難以融入農村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可以在同等情況下優先選拔本地人,本地人更瞭解當地的風土人情,能夠更好地融入農村開展工作。

  ***二***提高政策執行主體的綜合素質和政策認同感

  提高政策執行主體的綜合素質和政策認同感,應著重從以下幾點展開。一是建立農村幹部日常培訓的機制。培訓的內容首先應該包括對於國家重要會議精神、國家方針政策、時事政治的學習,通過建立一個正規的渠道讓村幹部更加全面具體地瞭解國家的政策方針,這樣不僅有利於培養村幹部的政治敏銳性,還有利於村幹部真正地領會政策實質,可以減少對於政策的曲解,提高政策認同感。其次,培訓的內容還應該包括理論知識的學習,比如政治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學科基礎知識的學習,這樣可以提高村幹部的工作能力,也可以提高幹部對於政策的解讀能力。二是要讓村幹部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大學生村官政策的落實情況。

  ***三***提高政策目標群體的綜合素質和政策認同感

  大學生村官政策的目標群體就是大學生村官,而目標群體的綜合素質和對政策的認同感對於政策執行效果有著直接的影響。因此,應該著重做到以下幾點:

  1.提高目標群體的綜合素質。

  應從以下兩方面提高大學生村官的綜合素質:一是加強理論的學習。在校期間,大學生除了應該學好自身的專業知識外,同時也應該廣泛涉獵不同學科的知識,努力開拓自己的視野,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使自己能夠成為“複合型人才”。二是要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參與學生會、社團、班級的活動,有意識地培養自身的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

  2.提高目標群體的政策認同感。

  目標群體對於政策的瞭解與認同直接影響著政策的實施效果。因此,要加強目標群體對於政策的認知。可以採取的措施有:在高校開展政策宣傳活動,使大學生能夠系統直接地瞭解政策內容,從而正確領會政策,這樣可以使大學生作出理性的職業選擇,也可以有效避免對於政策的曲解和盲目報考村官的情況。

  3.轉變大學生就業觀念,端正考取村官的動機。

  在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應該改變傳統的就業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在傳統就業觀念的影響下,多數的畢業生對於自己步入社會的第一份工作都有著較高的期待,期望能進入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企等一些工作環境好、薪酬待遇穩定的單位工作。但是,目前就業市場的現狀是“城市就業緊張,基層人才缺乏”,所以需要大學生轉變自身的就業觀,有紮根農村、服務基層的精神,抓住國家新農村建設的契機,到農村去發揮所學,實現自身的理想抱負。

  篇2

  論土地資源管理政策的調整

  在對我國土地資源現狀進行深入研究過程中,清楚瞭解到我國因為人口增長速度過快導致土地資源分配不均勻的情況大幅度發生。而且在現在城鄉經濟不斷髮展的狀態下,對土地資源的需求也逐漸上升。如果對土地資源管理政策還侷限在傳統模式下,就會導致我國城市建設和生態發展並不能完全銜接。這樣就會引起城市土地分配不合理和農民濫用土地的現象。針對於此就需要對我國現存的土地管理政策做出深入分析,並對其中存在的弊端作出合理有效的解決,從根本的角度上促使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得到更好的發展。

  1 我國土地資源現狀

  在對我國土地資源現狀進行深入分析,清楚瞭解到我國土地發展現狀主要表現在處於人多地少的階段,這個階段下導致土地分配不均勻的情況有很大的提升。也就是說土地資源對人們來說是一項比較稀缺的資源,這對我國城市和農業發展都起到非常嚴重的阻礙作用,使得可持續發展並不能全面落實。種種情況的出現對我國經濟發展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加上今年開始實施二胎計劃,這就說明我國人口在未來很長時間內會處於高速增長的狀態,這就會導致人均土地分配更難實施,土地和人口之間的矛盾也逐漸顯現。

  另外在我國城市和工業製造不斷髮展的過程中,對土地的徵用也呈現出一個逐漸上漲的趨勢,這就導致我國農用土地面積大幅度減少。而且在現在社會建築行業經常會採取一定手段私自佔用土地建設其他建築物和工廠設施,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會造成土地資源浪費。對於現在農業和建築業都處於不斷髮展的過程中,兩者之間對土地的需求都有一定增長,提高了兩項產業建設之間的矛盾,針對於此就需要提出有效的策略對這種情況作出合理的解決。

  在對我國現存的土地管理政策進行深入研究,清楚發現我國各個省份制定的土地資源管理政策並不能全面解決我國當前土地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而且現在社會政府在制定土地資源政策的時候往往都注重如何提高土地自身利用效率,而忽視了對土地資源合理分配的問題,這就提高社會上各個企業對土地資源的肆意徵用,對土地資源的就發展產生非常嚴重的阻礙。

  2 土地資源管理作用

  對於土地資源管理來說,其能夠有效改善現存的土地發展狀態。而且採用有效的土地資源管理策略對提升土地資源自身利用率和緩解城市間和農業產品推出之間存在的矛盾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對我國現在的巨集觀調控問題也能制定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因此,土地資源管理政策的實施對我國社會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土地資源管理具有執法監督的作用,土地管理部門的確立使管理土地資源有了法律依據,它對土地資源具有執法和監管的權力。目前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已得到完善,使管理措施可得到有效執行;土地資源員的作用,它使得土地管理的相關法律得到大力宣傳,使我國公民都參與到土地管理當中;與此同時,土地資源管理還具有組織協調的作用,目前我國土地結構不合理,因此在發展建設當中需要兼顧各方面因素,土地資源管理可使有限的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從而解決我國土地目前所存在的多種矛盾。

  目前我國土地資源還存在著不利因素,由於人口不斷增長這對土地資源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壓力也是與日俱增;另外,我國的城市化工業化程序不斷加快,農村用地和城市用地結構存在的矛盾也凸顯出來;我國粗放型用地形勢根深蒂固想要轉變為集約型存在一定難度。

  3 土地資源管理政策的調整

  人多地少是我國土地資源目前存在的首要矛盾,預計15年以後我國人口將達到峰值,這也就促使矛盾更加尖銳,筆者認為想要緩解人多地少的矛盾,首先要控制人口的增長,人口減少人均土地面積就會增加,這樣一來就可減輕建設用地的壓力從而也能促進經濟的增長。控制人口增長就要從我國人口素質入手,由於我國農村人口素質較低,這也就導致了生育率要高於城市,因此要控人口增長還要提高人口素質。

  對土地進行合理的開發和利用,目前我國城市建設對土地的利用主要以粗放型的方式為主,這使得土地資源遭到嚴重的浪費降低了生產率,我國目前的土地資源水平不適宜使用粗放型的形式,這樣只會加劇現有的矛盾。對比粗放型,使用集約化利用土地資源的方式更符合我國國情在城市建設中應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以改造舊城區為主,減少新土地的開發,提高土地的集約程度。針對城市建設節約用地,在不影響生產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適度的提高建築的容積率和密度。

  對城市建設進行合理的規劃的中心環節就是對土地資源進行合理的使用。由於我國人口眾多,因此土地資源較為稀缺,所以對城市的規劃也要立足我國國情。農村土地也耕地為主,城市土地以建設為主,想要合理規劃土地就要從巨集觀和微觀兩個方面考慮。

  我國土地管理力度不夠也是導致土地資源嚴重浪費的一個重要因素,因此,想要使土地資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和保護,相關部門就要完善土地資源管理制度,堅持土地資源管理政策的調整。土地資源管理具有執法監督的作用,土地管理部門的確立使管理土地資源有了法律依據,它對土地資源具有執法和監管的權力。除此之外,相關部門要嚴格控制土地開發,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禁止對新土地和農用地的徵用,可以運用法律或者經濟的手段對其進行控制。

  在發展城市建設的同時也要兼顧農村用地,目前我國的狀況是城市建設用地與農村用地的結構都存在著不合理的現象,目前很多地區存在著佔用農村耕地面積興建城郊的工業園區,這導致了城市和農村發展水平的存在著差異,發展狀況不平衡。儘管我國城市化工作不斷推進,土地管理政策要做到既要保持城市化水平又不影響農村耕地,兩者要兼顧發展才能促使我國經濟的增長。

  結束語

  在我國現在土地資源和人口增長的問題中可以看出傳統的土地資源管理已經不能全面滿足現在社會發展需求,因此這就需要在原有的基礎上對土地資源管理制定有效管理政策。從本文可以看出我國現存的土地問題主要在於土地資源分配不合理,因此在制定土地資源管理的時候就需要對這一點進行深入考慮,從根本的角度上促使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得到更好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