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洛克的簡介
洛克是英國哲學家,他的思想對於後代政治哲學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並且被廣泛地視為啟蒙時代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義者。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約翰·洛克***John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國的哲學家。在知識論上,洛克與喬治·貝克萊、大衛·休謨三人被列為英國經驗主義***pragmatism***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會契約理論上做出重要貢獻。他發展出了一套與托馬斯·霍布斯的自然狀態不同的理論,主張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統治者的同意,並且保障人民擁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的自然權利時,其統治才有正當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統治者的同意時,社會契約才會成立,如果缺乏了這種同意,那麼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權利。洛克的思想對於後代政治哲學的發展產生巨大影響,並且被廣泛視為是啟蒙時代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義者。他的著作也大為影響了伏爾泰和盧梭,以及許多蘇格蘭啟蒙運動的思想家和美國開國元勳。他的理論被反映在美國的獨立宣言上。洛克的精神哲學理論通常被視為是現代主義中“本體”以及自我理論的奠基者,也影響了後來大衛·休謨、讓·雅各·盧梭、與伊曼努爾·康德等人的著作。
約翰洛克的哲學思想
人類所有的觀念和思想都是來自於人類的感官很經驗,這是洛克所認為的。洛克摒棄了笛卡爾等人的天賦觀念說,覺得人的心靈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如同是一張白紙,而經驗才是它內容的提供者。
洛克人為,觀念分為兩種:感覺觀念和反思觀念。感覺來自於外部世界的感受,反思來自於心靈的觀察。與理性主義者不同,洛克反覆強調這兩種觀念是知識的唯一來源。洛克還將觀念劃分為簡單觀念和複雜觀念,但是並沒有給出合適的劃分標準。簡單的觀念是我們唯一能感覺得到的,而我們自己從簡單觀念中能夠形成一個複雜的觀念。洛克還主張感官的性質,分為“主性質”和“次性質”。洛克認為世界是由物質組成的,物質的主性質包括了形狀、運動或靜止、數目等和物質不可分離的那些性質,而次性質則包括了顏色、聲音、氣味等其他各種性質。洛克認為主性質就在物體裡,次性質只在知覺者中。在這問題上洛克是追隨笛卡爾的二元論學說,同意有些性質是可以用人的理智來了解的。
洛克的哲學思想雖然還有很多的漏洞,不過卻對後來的哲學家起到很大的作用,具有深厚的影響力。洛克開創的經驗主義被後來的喬治·貝克萊以及大衛·休謨等人借鑑發展,最後成為歐洲的兩大主流哲學思想。
約翰洛克的代表著作
洛克的著作主要有三本,本別是《論寬容》、《人類理解論》和《政府論》。
《論寬容》一書是洛克以不具名的方式在阿姆斯特丹發表的,在這本書裡,洛克區分了一個教會與民間政府的差異,政府存在是為了維護和平,並且達到這個目的必須需要武力,但是教會是自願組成的群體,存在是為了提供靈魂救贖才。
《人類理解論》一書裡,洛克批評了宣稱人一生下來便帶有內在思想的哲學理論,他主張的是人的思想來源需要經過感覺和經驗才能被形塑。洛克因為這方面的理論,被歸類為經驗主義者,在《人類理解論》的第二卷,洛克提出了對思想的理論,他區分出了“簡單思想”與“複雜思想”的差異。第三卷主要討論語言,第四卷則討論了知識,包括了直覺知識、數學、自然哲學,以及信仰和輿論。
洛克寫的《政府論》有兩篇,分別創作於16***和1690年,這是他最重要的政治論文,第一篇洛克對羅伯特·費尼默爵士寫的《先祖論即論國王之自然權》進行了反駁,第二篇洛克試圖替光榮革命辯護,提出了一套正當政府的理論。洛克提出了和托馬斯·霍布斯的“自然狀態”不同的理論,他主張每個人都有自然權利,他們的責任就是保護自己的權利,並且尊重他人的同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