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服飾是怎樣的
明朝服飾屬於漢族傳統服飾體系,在推翻元代蒙古人統治之後,明朝恢復漢族的傳統,明太祖朱元璋根據漢族的傳統,”上承周漢,下取唐宋“,重新制定了服飾制度。那麼?
明代對帝后、文武官員、庶民服飾的樣式與尺寸、衣料、帽頂、繡樣、色彩,乃至鞋履都有嚴格規定,因為服飾最能“辨貴賤,明等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晚明萬曆以後,明人的服飾發生了劇烈和顯著的變化,顯現出絢麗多姿的風采,婦女的著裝與衣飾,更是爭奇鬥豔。這一時期,男子的巾帽主要有烏紗帽、網巾、四方平定巾及六合一的統帽等;婦女的服飾主要有衫、襖、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可以說,“美”入民家是明代服飾文化最為突出的特色和引人注目的社會風尚。
主要特點
明裝與唐裝相比,在於衣裙比例的明顯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長,逐漸拉長上裝,縮短露裙的長度。衣領也從宋代的對領蛻變成以圓領為主。明代女裝上衣是三領窄袖,身長三尺有餘,露裙二、三寸,即所謂“花冠裙襖,大袖圓領”。當時揚州流行一種新式樣:女衫長二尺八寸,袖子寬一尺二寸,外護袖鑲錦繡,冬季鑲貂狐皮。裙裝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淺淡;崇禎時期提倡白色裙。裙邊有一、二寸繡邊。明初裙寬為六幅,明末時發展為八幅、十幅。裙褶十分盛行,有細密褶紋,也有大褶紋。褶紋裝飾十分講究。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獨立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有的還將整塊緞料用手工做成細褶紋,取名“百褶裙”。一種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
明代還有一種特殊式樣的帔子,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這種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較為普遍,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由於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因此越發顯得挺拔高貴。
命婦服裝
古代留存至今的資料中,大部分是宮廷中命婦著裝形象。命婦著霞帔時,在用色和圖案紋飾上都有規定。一般在大紅底色的大袖衫上披掛霞帔時,要用深青色繡花霞帔,品級的差別主要表現在紋飾上,如下分別列數。
一、二品命婦霞帔用蹙金繡雲霞翟紋***即長尾山雉***。
三、四品命婦霞帔用金繡雲霞孔雀紋。
五品命婦霞帔用繡雲霞鴛鴦紋。
六、七品命婦霞帔用繡雲霞練鵲紋。
八、九品命婦霞帔用繡纏校花紋。
明代的褙子的紋樣與霞帔在品極差別上基本相同,只是八、九品命婦用團花,不用纏枝花。明代使用褙子面很廣。按身份來分有兩種型別;貴族使用的褙子,在禮節性場合為合領大袖對襟形式;平民做為常服就採用直領小袖對襟形式。
馬甲
還有一種出自元代的無領對襟馬甲,又稱"比甲",是宮廷中皇后的專用服式。後來逐漸傳入民間,擴大了服用範圍。比甲盛行於明代中期,主要受青年婦女的偏愛。這種"比甲"從形式上看與隋唐時期的半臂有淵源關係,後來清代出現的馬甲,就是這種比甲的變形。
佩飾
明式服裝的另一個特色是襟上佩帶飾物,並且十分醒目。都是些金、珠、玉等材料做成的各種 飾物。其中垂掛在胸前的叫"墜領";系在前襟的叫"七事";走起路來有響聲的叫"禁步",這些佩飾統稱叫"雜佩"。另有一種特別的佩飾,是在一條金鍊上,以環相連掛著四件小物件:即鑷子***是一種一頭固定,一頭張開的鐵製小工具用以夾取細毛之用,人稱"毛鑷子"***、牙籤***剔牙之用***、耳挖子***挖耳用的小勺***和小刀,均是些婦女的生活實用品。
其他
《明會典》是明代官修的一部典章制度書,其中記錄貴族女裝用料均為"各色紵絲綾羅紗隨用",而平民女服用料則受限制,即便是禮服,也限用紫色粗布***即"絁"***並且禁止用金繡,袍衫也只限用紫色、綠色和桃紅色等淺淡的顏色,而禁止使用大紅色、鴉青色和明黃色等濃豔的色彩。明洪武十四年還規定,商賈之家只能用絹布制裝,農家可以使用紬紗和絹布。
明代男裝以方巾圓領為代表形式,儒生所著襴衫與當今舞臺上京劇書生的服飾極為相似。其特點是寬袖、皁***黑***色緣邊,青圓領、皁絛軟巾垂帶。腳伕和搬運工則著青布衫褲,青布長手巾,上衣沿寬邊,足著草制的靸鞋。官服是雲緞圓領袍,另有外加雲緞外套的穿法。這種袍長離地一寸,袖長過手,袖椿***指袖身***寬一尺,袖口寬九寸,足著大紅色履為典型式樣。
延伸閱讀:
唐代時期,新羅與唐朝交往甚密,服飾特點幾乎與唐朝無異,朝鮮王朝中期之後韓服吸收了明朝服裝式樣,特別是女服朝高腰襦裙發展,而官服、朝服、宮廷重要禮服亦一直保留漢服制度,並隨漢服變化而變化,如唐朝時官員的烏紗襆頭的後繫帶為下垂帶樣式,新羅官員襆頭同為此樣式,而明代之後改為展角樣式,李朝也改為短展角;如李朝王后大禮服一直都為中國皇后翟衣樣式。而現代韓服和漢服的主要不同之處:漢服一般是交領右衽,也有對襟的***V字領***,而朝鮮服裝的交領不明顯,近似小v領;女服裙子束的特別高,而且下襬十分寬大、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