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前日軍是怎麼評價清朝的戰力
軍隊是進行戰爭的主要工具。為了進行戰爭,不同的國家、民族、階級和政治集團都非常重視軍隊的建設。為保證軍隊建設的順利進行和軍隊戰鬥力的充分發揮,那麼?
清朝陸軍117萬,為何在日本人眼裡不值一提?
甲午戰前,日本當局對清國內部軍事、政治及民情等狀況之調查,已相當細緻,故對其戰力,亦有相當客觀之評估。譬如,日本參謀本部第二局長***管西局***小川又次,1879年曾被派往中國大陸,從事諜報偵查,明治二十年***1887***向當局提交了《征討清國策案》。該《策案》對清國內部弊端之切中,今日讀來,猶使人冷汗涔涔。
一、 《策案》認為清國陸軍有名無實,不堪一戰
《策案》開篇即謂:所謂“我乃東洋小國,財源不富,……宜敦厚信義、避免干戈”之類的見解很荒謬,現今世界乃“優勝劣敗弱肉強食之時”,希望當局能夠“自本年開始,以五年為期進行準備,時機到來,則***對清國***加以攻擊。”
對清廷的陸軍實力,《策案》如此評估:“八旗兵大約三十萬人;綠營兵大約四十七萬人。此兩者之內,練軍約十萬人。蒙古兵大約十萬人。勇兵大約三十萬人。合計大約一百一十七萬人。”
其中,防勇、練軍四十萬人,戰鬥力較強,但“由各省總督、巡撫分而轄之”,“教育之法各不相同”,雖然多聘請外國教練,但“可惜者,並非舉而全然委任於外國教師,而是採用半洋、半清式之戰術”,非但無益,徒生煩雜;“更為可憐者,乃是將校為文官,雖有武官,但也一概不知兵學為何物,皆是惟有利己之謀”;何況,“以此四十萬之兵員,佈於我十倍之土地面積,特別是道路粗糙惡劣,交通甚為不便,故而假令一方有事,也難以直接調遣鄰省之兵。”
至於餘下的七十七萬軍隊——朝廷之八旗,地方鎮臺之綠營,皆是“攜帶家眷之兵”,其薪餉本極有限,且“長髮賊大亂以來,……又減少官兵俸祿錢糧”,已到了“不從事賤業,則不足以餬口”的程度,“今查清國軍備金額,大約七千五百餘萬圓”,數額雖大,“但用於八旗、綠營者,恰如救助貧民”,僅算勉強養活,至於軍備訓練,完全無從談起,“實乃有名無實之兵員”——雖然中法戰爭後,鑑於地方勇兵坐大,而八旗衰敗已久,清廷為維護其滿人統治,曾命地方“減少防勇人數,每年節省二三十萬兩,以充作訓練八旗兵之費用”,但這種以弱易強的做法,反使其實力“又有幾分退步”。
二、對海軍的評估是:雖有進步,但仍屬虛勢眩惑
對清廷的海軍實力,《策案》評估稱:近年雖有進步,且時常“喚起世人矚目”,但“就其真正實力而論”,不過“虛勢眩惑”。理由是:“清國海軍數十隻軍艦中,能夠用於海戰者,不過只有北洋之五隻,南洋之四隻。以此九隻軍艦之威力,與本邦軍艦威力相比,雖然北洋之五隻軍艦與我浪速、高千穗、筑紫、扶桑、金剛五艦;南洋之四隻軍艦與我比睿、海門、天城、盤程四艦相同”,但“清國之海軍,從艦長至士官人員,概為乏於學術”,故仰賴洋人甚多,且“清國水師所轄不同,經常相互不能應援,***法國***炮擊福州之際,有其他水師救助者乎?後來再三督責,也僅從南洋出動五隻軍艦,且在途中空為躊躇,最終招致石浦之恥。”
對清廷的整體軍事實力,《策案》的總結是:“近來雖然虛張聲勢,頻繁謀求擴張軍備。但尚未達到杜絕百弊之源、佈設鐵路、採用義務兵役之日,決不能稱作真正之強國”——換言之,清廷之軍事,在硬體***佈設鐵路***與軟體***義務兵役***兩個層面,皆尚未能實現近代化。
三、該策案時隔七年之後,對清廷仍然適用,尤使人喟嘆
《策案》同樣還注意到:這種“未近代化”的弊病,遍佈清廷的方方面面。如其財政:“清國歲入總計一億二千五百萬圓有餘。……擁有本邦十倍面積、人口之大國,其歲入不足本邦一倍,其財政困難可想而知。”
當然,最要命的是清廷缺乏近代國家必備的立國精神。《策案》稱:“國之基本,不只兵器精良和國內富饒。最為必要者,在於忠君愛國之熱情如何。”“忠君”一節,乃是日人“天皇”體制下的自詡之辭,與近代化並無關係,小川又次對此也明白:“清國若為純然之共和政治,即便缺乏忠君精神,但有富於愛國精神之義勇,在一朝有事之際,人心亦可以奮然於此”,可惜的是,“今日清國之人民,……乃無智愚昧之人民”,“不知愛國為何物”。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評估,乃是基於相當細緻的調查。如《策案》所提供的清廷防勇、練軍的具體兵力資料表,即顯示其調查具體到每一省份,始總計得出431400人之總數,清廷當日也未必有這樣精確的資料。而《征討清國策案》,不過是日軍發動甲午戰爭前諸多調查報告與建策方案中,較突出的一份而已。尤為使人喟嘆的是:這份《策案》,時隔7年之後,對清廷仍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