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政治經濟發展

  從周朝開始,進行境內各個部落不斷融合的過程,在這期間,華夏族逐步形成,成為現代漢民族的前身,周邊還有夷、蠻、越、戎狄、肅慎、東胡等諸多少數民族。下面給大家介紹。

  周滅商後,周天子分封天下,把自己的同姓與功臣分封到各個地方,建立起同姓與功臣的各個諸侯國,數量達數百個,通過宗法封建制度,建立起一個以周天子為中心,各個諸侯國圍繞的封建制朝代,同時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禮樂制度,通過禮樂制度建立起一個有秩序的國家。

  西周的官制,更為繁雜。周王左右的輔佐為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三公之下有三事官***政務官、事務官和地方官***、四方***諸侯和方國、部族***和卿事寮。王朝官員為:總攬朝政的太宰、掌祭祠禮儀的太宗、掌曆法記事的太史、掌祈禱的太祝、掌神事的人工、掌占卜的人卜,合稱六卿,六卿的僚屬,總稱為卿事寮。王朝還有掌土地和農人的司徒、掌百工職事的司空、掌軍賦軍政的司馬、掌版籍爵祿的司士、掌刑罰的司寇,合稱五官。

  為王室服務的內廷事務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師、少傅、少保***,有道、輔、弼、承四輔,有膳夫、綴衣、小臣、寺人、內豎、閽者、門尹、司王宥、火師、水師、大酋、太僕、御、右、萃車、趣馬、師氏、虎資、輿人、醫、藝人、隸人、太子宮尹等。在王畿外服的封國,稱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諸侯。王朝有時派使臣到諸侯國任監國。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仿照王室設定百官有司,成為相對獨立的政權,主要有三事官,即司徒、司馬、司空,分掌政務、司法和民事。周的各級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礎上世襲,而且文武不分,平時治民,戰時就是各級將領。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國、都、邑、野、鄙。周王和諸侯的都城為國,諸侯國中的大城為都,小城為邑,此外的地方稱為野或鄙。

  西周時,鋒利的青銅農具得到較普遍的使用,進行了規模較大的墾殖和耕耘;原來的拋荒制被休耕制代替,土地利用率提高;漚治和施用綠肥,以火燒法防治病蟲害,標誌了田間管理的新水平。王朝中擔任司稼的官員必須熟悉作物的不同品種及其適應地區,從而更好地指導農業生產。農作物品種增加,穀類有黍、稷、粟、禾、谷、樑、麥、稻等,豆類有菽,任菽、藿等,麻類有麻、苴、苧等。王朝特設場人,專管園圃,從事蔬菜、瓜果的生產。

  西周比較重要的手工業都由王室和諸侯控制,眾多的百工在司空的領導下負責管理各項手工業,其中最重要的仍然是青銅鑄造業。其分佈地區很廣,生產能力擴大,效率和水平提高,鑄造工藝改進。發明了一模翻制數範和焊接的技術。陶器業已逐漸採用快輪法,產品走向規格化。原始瓷片的燒成溫度已達一千二百度以上,胎質更為細膩,施以青、黃綠二色釉,礦物組成已接近瓷器。能夠生產石灰石──矽石琉璃。漆器製作逐漸普遍,器表夾苧,施以紅、黑兩種彩繪,顏色鮮豔,花紋精美。家蠶的飼養十分普遍,紡織成為農家的一項重要副業。絲織物有斜紋提花織品和刺繡品。已經掌握池水漚麻的微生物脫膠法,以便將纖維分離出來。

  西周時,商業已成為社會經濟不可缺少的部門,由官府壟斷,設有質人之官作為市場的管理者。商貿的品種有奴隸、牛馬、兵器、珍異等。西周的貨幣除貝以外,已開始使用青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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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宗法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宗法制建立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是中國的封建社會得以長期延續的重要原因,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