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火災成因及預防措施

  實驗室很容易發生火災,那麼你知道如何預防實驗室火災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實驗室火災的成因

  一、電氣裝置引起火災

  電氣故障是發生火災的重要原因之一。化學實驗室大量使用各類電氣裝置。電氣裝置發生過載、短路、斷線、接點鬆動、接觸不良、絕緣下降等故障會產生電熱和電火花,引燃周圍的可燃物。

  二、違反操作規程引起火災

  化學實驗室經常進行的蒸餾、迴流、萃取、重結晶、化學反應等典型操作,都以危險性大為重要特點。若操作者沒有經驗,工作前沒準備,操作不熟練或違反操作規則,不聽勸阻或指導未經批准擅自操作等,均易誘發火災爆炸事故。

  據100起實驗室火災事故的調查結果表明:電氣裝置引起火災佔21%;易燃溶劑使用不當佔20%;各種爆炸事件引起火災佔13%;易燃氣體或自燃所致的各佔7%與6%。其中71%的事故是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工作不慎、操作失誤所致;56%的起火發生在下午6時至清晨6時;89%的事故是由於沒有必要的滅火器具,無法及時撲滅火源,從而釀成重大災情的。

  1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

  在化學實驗中,各種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極為普遍,種類繁多。這些物品性質活潑,穩定性差;有的易燃,有的易爆,有的自燃,有的性質牴觸相互接觸即能發生著火或爆炸,在儲存和使用中,稍有不慎,就可能釀成火災事故。

  2明火加熱裝置引起火災

  實驗室裡常使用煤氣燈、酒精燈或酒精噴燈、電烘箱、電爐、電烙鐵等加熱裝置和器具,增大了實驗室的火災危險性。煤氣燈加熱過程中,若煤氣漏氣,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酒精則易揮發、易燃,其蒸氣在空氣中能爆炸。電烘箱若執行時間長,易出現控制系統故障,發熱量增多,溫度升高,造成火災

  實驗室火災的預防方法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是做好實驗室防火工作的最基本最可靠的手段。實驗室首先要根據各類實驗性質,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科學的實驗安全操作規程。實驗人員應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影響因素與正確處理事故的方法;瞭解儀器結構、效能、安全操作條件與防護要求,嚴格按規程操作。實驗中要修改規程時,必須經小量實驗的科學論證,否則不可改動。

  2易燃易爆危險品操作時的防火要求

  操作、傾倒易燃液體,應遠離火源。危險性大的,如乙醚或二硫化碳操作,應在通風櫃或防護罩內進行,或設蒸氣回收裝置。

  危險性操作如能噴出火焰、腐蝕性物質、毒物、爆炸物,容器口應對向無人處。開啟試劑瓶時,瓶口不得對向人體;如室溫過高,應先將瓶體冷卻。

  黃磷、金屬鉀、納、氫化鋁銼,氫化鈉等自燃物,數量較大者應在防火實驗室內操作;鉀、鈉操作時應防止與水、滷代烷接觸。

  久置的有機化合物如醚、共扼烯烴等物質容易吸收空氣中的氧,生成易爆的過氧化物,需特殊處理後方可使用。

  接觸可引起燃爆事故的性質不相容物,如氧化劑與易燃物,不得一起研磨。過氧化納、鉀不得用紙稱量。蒸餾或迴流實驗中,必須預先放置助沸物***沸石、素瓷片或一端封閉、適宜長度的毛細管等***。嚴禁向近沸液體中新增助沸物,應先移去熱源泉,待液體冷卻後再加,以免大量液體從瓶口噴出起火。

  蒸餾較大量易燃液體時,宜用滴液漏斗不斷加人,避免使用大蒸餾瓶,以減小燃燒的危險性。當所需餾分蒸出後,應停止蒸餾,防止蒸乾,燒瓶燒破而發生事故。

  使用易燃溶劑重結晶時,應採用蒸汽浴、液浴或密閉電熱板加熱,用錐形瓶盛裝,不得用燒杯。

  設定專用貯器收集廢液、廢物,不得棄人廢物缸或下水道,以免引起燃爆事故。如有濺散,應即用紙巾吸除,並作適當處理。

  3減壓操作時的防火要求

  真空系統所用容器應有足夠的強度與厚度,材質均一。減壓蒸餾時應選用圓底燒瓶作接受器,不可用平底燒瓶蒸餾或用錐形瓶接受,以免炸裂。燒瓶的堅固性次序為:圓底燒瓶>平底燒瓶>錐形瓶。

  進行真空操作時,應嚴防空氣突然進人熱的裝置,引起爆炸。真空泵應接附有單向閥或兩通開關的安全瓶,通過安全瓶使空氣充滿裝置,待系統內壓力平衡後,再切斷真空泵電源。

  抽真空時,容器外面宜用鐵絲網罩或布包裹,以備玻璃炸裂時防護。

  4加壓時的防火要求

  高壓釜應設定在專門的室內。高壓釜應由強度高、耐高溫、耐腐蝕的材料製成,耐壓強度應為工作壓強2一3倍,壓力錶的指示範圍宜為工作壓力的2倍***至少超過1/3***。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氣,操作時應嚴格控制溫度、壓力等引數,用畢應待釜自冷,先開閥門,餘氣排盡後,再開啟釜身;嚴禁用水冷卻。

  5使用加熱裝置的防火要求

  點燃煤氣燈時,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為防止煤氣爆炸,應按規定次序點燃、熄滅煤氣燈。點燃時次序是:閉風,點火,開啟煤氣閥,調節風量。熄燈時次序是:閉風,關煤氣閥。停氣時,應將所有開關關閉。煤氣系統應嚴密不漏,煤氣管道、燈具應勤檢查,漏處應及時修理,未修好之前不得使用。禁止用火焰在煤氣管道上尋找漏氣的地方,應用肥皂來檢查。可用可燃氣體濃度測定儀測定空氣中煤氣等可燃氣體的含量,以確定其危險程度。

  使用酒精燈和酒精噴燈時,酒精的新增量不應超過燈具容量的2/3,切勿倒滿以防酒精外溢。應用火柴點燃,不得用另一正在燃的酒精燈來點,以免失火。燃著的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以防燈內酒精氣燃。燈內酒精量使用到約1/4容量時,即應新增酒精,以免瓶內發生爆炸。

  用電烘箱烘烤物料時,應根據待烘物料的物理、化學性質嚴格控制烘烤溫度與時間。烘箱宜帶自動溫度控制裝置,且應注意檢查其工作是否可靠,以免控制失靈而造成事故。升溫時宜逐漸提高溫度,避免升溫過快。帶有易燃液體的物件不得放人烘烤。易燃易爆物嚴禁放入烘烤。工作結束或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防止長時間執行,溫度升高引燃物料。

  常用的小型電爐,其電熱絲外露,不能用於形成易燃蒸氣的物料加熱。使用電爐加熱時,應墊石棉鐵絲網,使被加熱物料受熱均勻。當熔化石蠟、松香等可燃物時,應特別注意控制溫度,防止大量冒煙或受熱溫度超過自燃點。加熱易燃液體,應用液浴,油浴溫度不得超過自燃點。

  高溫電爐應配設溫度控制器,必要時應裝報警裝置,控制失靈時不得使用。高溫電爐周圍不得放置可燃物、腐蝕物以及其他危險物品,以防引起火災或因爐體腐蝕而產生事故。易熔、可燃、揮發、腐蝕、爆炸物不得放人爐內加熱。試樣應用合適的耐高溫增渦盛裝,包有濾紙的溼沉澱應經烘乾、灰化後再送人爐膛內灼燒。熔樣時應根據溶劑性質合理選擇增渦材料。為防止汙損,爐膛底部應填石棉板。

  電烙鐵操作時,應擱在遠離易燃物的不燃基座上。

  6使用電器裝置的防火要求

  對實驗室內的各類電氣裝置應嚴格管理,電氣線路的敷設、電氣裝置的安裝、保護和維修都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範。

  有些電氣裝置功率較大,使用時應注意防止過載。接線應牢固,絕緣要良好,開關、導線均應符合要求,並宜使用單獨的供電線路。

  經常使用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實驗室的電氣設施應達到整體防爆要求。

  電氣裝置及線路應及時檢查和更新,避免帶隱患運轉。

  7加強防火安全管理

  操作時若有易燃物沾汙體表,應立即洗除,切勿近火。如有氧化撇蘸叮綠野照霆,r安全32005年第4期劑沾汙衣物,也應如此,否則稍微受熱即易著火。

  燒著的餘盡火柴梗,不得亂丟或丟入廢物桶,應使完全熄滅後,才可棄人桶內。

  灼熱的增渦、磁舟,不得放於橡皮、塑料或紙等可燃物上,應遠離可燃物質,放於石棉板等不燃物體上。

  操作爆炸危險性物質時,不應使用磨口玻璃瓶,以免由於啟閉磨口塞時摩擦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可用軟木塞、橡皮塞或塑料塞。

  操作可燃物或受熱分解物品的實驗室,應掛窗簾以防日晒。勿將易燃物質與玻璃器皿放於日光下,防止由於玻璃彎曲面的聚焦作用產生區域性高熱而引起燃爆事故。

  8易燃易裸化學物品儲存要求

  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類、分項存放,嚴防跑、冒、滴、漏現象發生。存放危險品的位置應遠離熱源泉、火源、電源、避免日光照射。危險品應嚴格密封儲存,防止揮發和變質引起事故。任何物品一經放置於容器後必須貼上標籤,發現異常應及時檢查驗證,不能盲目使用。

  實驗剩餘或常用的少量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總量不超過5kg時,應放置到金屬櫃內由專人保管,超過5kg應及時交回危險品庫房儲存。禁止把實驗室當作倉庫使用。

  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氣源鋼瓶應設專庫儲存,使用管道供氣。瓶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防爆、防靜電等安全措施。大量使用可燃氣體的實驗室應根據規定設定可燃氣體洩漏報瞥裝置。

  電冰箱內不得存放低閃點類易燃液體。存放可燃液體時也應完全封閉,防止液體揮發遇冰箱啟閉火花引發爆炸事故。

  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

  對於初期火災,應首先熄滅附近的所有火源,切斷電源,移走可燃物質。小容器內物質著火可用石棉或溼抹布覆蓋滅火。較大的火災應根據著火物質性質選用滅火器撲救。千燥沙土、石棉毯因隔絕空氣滅火,用於不能用水滅火的著火物的撲救;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滅油類及高階儀器儀表著火;乾粉滅火器適用於滅油類可燃氣體、電氣裝置及精密儀器著火;"1211”滅火器用於撲救電氣裝置以及貴重精密儀器著火的效果更好。鈉、鉀、碳化物、磷化物起火,不能用水性滅火器滅火;油浴和有機溶劑著火禁用水撲救,防止其隨水流散而使火蔓延;對於銼、鈉、鉀、鎂等類易燃金屬起火,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化學品,應使用特殊的滅火器材和滅火方法;使用水滅火時應採用噴霧水流,少用直流水流,以免衝碎化學品瓶子,增加滅火的難度。在積極撲救火災的同時,應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