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編制管理規定
為適應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大學制定了人員編制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定編的指導思想
以毛澤東思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科學定編,合理配置學校人力資源,以隊伍建設促進學校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定編的基本原則
***一***法制化原則。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精神確定編制,使學校編制管理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二***統籌規劃,促進發展的原則。編制確定與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相適應,根據學校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教育規模,統籌考慮,科學定編,促進發展。
***三***精簡高效,按需定編的原則。要求定程式設計序規範化、方法定量化,對工作任務科學論證,周密分析,按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定編,充分體現精簡、高效,不斷提高學校的辦學效益和辦學水平。
***四***總量控制,保證重點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人員編制實行總量控制,緊縮非教學科研人員編制,充分保證教學和科研需要,保證重點學科、特色學科和重要管理崗位的需要,為建設高水平大學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證和人才支援。對有特殊作用的關鍵技術崗位或學科建設與發展中亟須加強的薄弱環節,在政策上給予適度傾斜。
***五***動態管理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每學年確定一次編制,保證各單位能及時有效地適應工作任務變化的需要,優化配置教師結構。
三、定編的依據
***一***《廣東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和《廣東省教育現代化建設綱要實施意見》。
***二***中編辦、教育部、財政部《普通高等學校編制管理規程***草案***》。
***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教發〔2004〕2號***和《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教育工作合格評估指標體系》***第四稿,2006年***。
***四***《關於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組部、人事部、教育部人發〔2000〕59號檔案***。
***五***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教育部教黨〔2000〕21號***和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2005〕2號***。
***六***《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以下簡稱《試行辦法》***、《<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06〕87號***、《關於高等學校崗位設定管理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7〕59號***。
四、編制核定
***一***編制的分類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編制管理規程》***草案***的要求,根據職能、任務和性質不同,學校人員編制分為專任教師編制、教學輔助人員編制、管理人員編制和專職科研編制四類。
1.專任教師編制:指為完成高等學校教育任務而配備的從事教學工作***含學校專職教師和外聘教師***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員編制。
2.教學輔助人員編制:指從事實驗技術、學生實習指導、情報圖書資料、檔案管理工作人員編制。
3.管理人員編制:指專職從事管理工作人員編制。
4.專職科研編制:指學校承擔重要科學研究任務所專項配置的人員編制,以及經學校批准成立的專門科學研究機構所配置的人員編制。
5.其他人員:主要指因工作需要聘用的、以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後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為主的工勤人員。
***二***核定編制的標準
1.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校各類學生計算為標準生的折算權數計算學校標準生數。
摺合在校生數普通本、專科生數+碩士生數×1.5+博士生數×2+留學生數×3+預科生數+進修生數+成人脫產班學生數+夜大***業餘***學生數×0.3+函授生數×0.1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指標》***教發〔2004〕2號***和《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教育工作合格評估指標體系》***第四稿,2006年***要求,我院生師比控制在18:1左右。
生師比=摺合在校生數/專任教師總數***其中聘請校外教師數按1/2折算成專任教師數***
3.中編辦、教育部、財政部《普通高等學校編制管理規程***草案***》要求:教學、科研人員與教學輔助人員佔學校人員總數的80%以上,其他人員不得超過學校人員總數的20%。為加強和充實教學和科研一線,適應我校建設發展和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需要,各類人員編制按如下標準控制:
***1***教學科研編制:控制在學校人員編制的60%以上。
***2***教學輔助人員編制:控制在學校人員編制的20%以內。
***3***管理人員及工勤人員編制:控制在學校人員編制的20%以內。
***三***編制的核定程式與核定部門
人員編制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核定,原則上每學年核定一次。
1.相應職能部門根據學校定編原則、編制標準、學年度標準學生數和學校在學年內需完成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等,提出學校下一學年各類人員定編方案。具體如下:
***1***教學科研編制:教學科研編制由教務處制定編制核定辦法,並提出學年度定編方案***設立科研處後,專職科研編制由科研處制定編制核定辦法,並提出學年度定編方案***。
***2***學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員編制:由學生工作處制定編制核定辦法,並提出學年度定編方案。
***3***管理人員編制:由綜合辦公室制定編制核定辦法,並提出學年度定編方案。
***4***教學輔助人員編制由條件裝備處制定編制核定辦法,並提出學年度定編方案。
2.人力資源處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核定學校各單位學年度編制,並提出全校人員編制增減方案,提交院長辦公會議審議。
3.院長辦公會議審議批准學校學年度編制方案,並統一下達實施。
五、編制的管理
***一***編制核定工作在院長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院長辦公會議負責審批各類人員編制分配方案,並進行巨集觀管理。在下一學年度教育規模確定後,由歸口職能部門提出下一學年用人計劃,報人力資源處稽核,並向院長辦公會議提出編制方案。用人計劃根據年度招生數、機構增減、專業設定變化、教學科研任務情況等進行調整。學校編制管理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處,具體負責學校人員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學校控制編制總量,各單位必須把學校核定的各類編制,根據學科發展和工作需要進行分解,並以此作為人員聘任和調配的重要依據。各類編制原則上不能混用。
***三***學校各單位在聘用人員時應綜合考慮教職工職稱、學歷、年齡、性別和學緣等結構,不斷優化隊伍結構,形成人才梯隊,逐步建立一支素質較高、結構合理的教職工隊伍。
***四***建立編制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對各單位的人力資源成本逐步實行預算制度,由各單位根據學科***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驗室建設和教育教學等各工作需要,自覺控制聘用人員數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辦學效益。
***五***學校後勤產業的實體及人員,與學校教育教學編制分離,不佔用學校教育教學編制,由企業按《企業法》等相關規定和實際需要自主聘用人員和負責工資福利支出。
六、本辦法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