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車輛使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使用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則,制定了《》,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機關車輛使用管理條例
一、車輛的調配和使用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安排,用車者要先申請,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加油派車,並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車輛可由辦公室統一調遣,其加油費由局機關支付。
二、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車記錄,按時上下班。車輛迴歸後,隨時待命,保持車輛清潔衛生,車況良好。
三、車輛加油核定標準:平坦公路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區***牧道***原則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車視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單位後憑加油發票核銷。
四、車輛要定點維修,檢修或更換部件,需徵得領導同意,並由辦公室負責監督,私自在非定點修理,不報銷修理費用。
五、嚴格執行派車制度,規範和履行派車手續,由辦公室負責人根據里程填寫派車單,經主管領導稽核並簽字同意,再由財務人員、駕駛員簽字後予以呼叫和車輛加油。逢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臨時用車,須經主要領導先同意,再現金加油***僅限於領導幹部***,後憑票報銷,並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六、原則上本局車輛僅限內部辦公使用,特殊情況如上級領導部門臨時呼叫的,由上級領導部門負責加油。在婚喪嫁娶問題上,如無直系親屬關係,一律不允許派車。
七、未經辦公室同意,私自出車情節較輕者給予批評教育,若發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擔一切後果。
八、駕駛員應經常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關法律知識,杜絕違章駕駛,保持車輛安全駕駛。如在車輛管理過程中,如因個人因素違反交通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九、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絕對不看,不該做的絕對不做。
十、本規定自20__年月日起實施,各站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