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品出入管理規定

  為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學校制定了物品出入校門的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2、週五8:40—11:40,21:00以後。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