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西方文化中的個人價值觀

  論文摘要:文化是一個體系,中國與西方受不同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生活的影響,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生活在這兩種不同文化環境裡的人,所持有的人生觀、價值觀、社會行為的道德規範等都不一樣。要提高跨文化平等交際的功效,就應使交際雙方能充分發出屬於自己文化的聲音,最大限度地相互接近和理解,以獲得真正意義上的溝通。
  論文關鍵詞:文化差異;跨文化意識;價值觀;社團價值
  一、文化差異及其文化差異敏感性
  文化差異是人們在不同的生態和自然環境中形成的語言、知識、信仰、人生觀、價值觀、思維方式、道德、風俗習慣等方面的不同。跨文化意識就是在外語學習的過程中對外語所反映的文化的認知和接受的一種態度。它在外語學習和教學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跨文化意識是學生獲得真正外語交際能力的體現,因為語言和文化是不可分的。語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是文化的載體。每一種語言都與某一特定的文化相對應並反映這一文化。而文化是一個體系,它涉及到一種民族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文化具有民族性——一個民族使用共同的語言,遵守共同的風俗習慣,養成共同的心理素質和性格。中國與西方由於在地域上相差甚遠,受不同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生活的影響。產生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因此,我們要學好外語,首先要具備文化差異的敏感性。
  漢威***R.G.Hanvey***把對文化差異的敏感性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對於表面的明顯文化特徵的識別,人們的反應通常是認為新奇、富有異國情調。第二階段是對於細微而有意義的,與自己的文化不同的文化特徵的識別,反應通常是認為不可置信或難以接受。第三階段是通過道理上的分析可以接受。第四階段是能夠做到從對方的立場出發來感受其文化。要真正實現Hanvey的這四個階段是十分困難的,不過,在教學中,我們可以有意識地培養學生對文化差異的敏感性,儘可能地引導學生進人“神入”,即第四階段。兩種文化之間的差異體現在各個方面,本文僅從價值觀這個側面來談談中西文化差異。
  二、東西方文化中價值觀的差異
  北外朱維芳教授幾年前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發現中國學生對外籍教師課外言行有如下看法:
  1.違反好客常規:外籍教師對客人沒能表示出應有的熱情和關心。答卷者認為他們不尊重人際關係,無理,對他人缺少關心。另外一種解釋認為他們尊重客人自己的選擇。
  2.對陌生人有不必要的禮貌:這類案例表達了外國人對社會地位低的陌生人的關係和禮貌。學生的解釋有:尊重個人權力,崇尚平等,有自控力。
  3.個性化的隨心所欲:這類案例描述的是影響了外籍教師形象的不合身份的言行舉止。學生解釋為:不謙虛,缺乏尊嚴,也有的學生解釋為對人性的自由追求。
  4.遵紀守法:這類案例描述了外籍教師對公共秩序和規章制度的嚴格遵守。學生解釋為:有教養的文明之舉,這些舉動既保護了個人的權力又維護了他人的權力。
  5.自主獨立以及個人空間的特殊需求:這類案例描述了外國人要求獨立、自主和個人隱私。他們行為的界定是個性化的,而不是社團集體化的。學生們認為他們固執,任性。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獨立自主的行為。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許多外籍教師對中國學生的過於謙虛感到難以忍受。這是因為,在我們傳統的文化中,我們一直是用“自貶”來表示謙虛的。在校園裡,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對話:
  老師:你這次考試考的挺好。
  學生:馬馬虎虎,湊合而已。
  在漢語中,這種“謙虛”文化的表達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鄙人”、“寒舍”、“便飯”、“拙作”、“斧正”、“愚兄”等等。中國人的隱含個性的價值取向,與西方人的個性張揚、追求創新的價值取向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自本世紀80年代初越來越多的學者對東西方文化在世界觀、信仰、價值觀以及交際模式等方面的差異感興趣。生活在這兩種不同文化環境裡的人,所持有的人生觀、價值觀、社會行為的道德規範等都不一樣。因此,當來自這兩種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交流時,常常導致誤僻,遇到理解對方行為的障礙。
  個人價值至上文化也被描述成“我”文化,英語裡的“我”字是人稱代詞中唯一總是大寫的一個,“我”字當頭,“我”字第一,在英語裡比比皆是,到處可見。也就是說,在“我”文化的社會裡,社會只是達到個人目的的手段,一切個人從道義上講都是平等的,整個社會極力推崇個人自我價值的實現,即個人價值至上。個人的自我價值往往取決於在多大程度上與他人的不同。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把“自我呈現”視為重要的社會活動內容。在這樣的文化社會裡,每個人都學著體現個性化的自我:個人自信,自我肯定,自由表達內心情感而不受外界約束,以及公開發表不同見解,尋求他人的注意,顯露獨特的自我。同時,個人價值至上論者保護個人隱私,強調在公開世界中個人的隱私需求,並主張個人不受任何他人的干涉,選擇自己的思路和行為。
  西方的個人價值至上論可以一直追溯到個人自由主義哲學。它的理論基礎是人群中的每一個人都是理性的,有能力作出理性的選擇。因此,他們有權在“自由、平等、獨立”的總原則下,選擇自己的生活。在這種個人自由主義的社會裡,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權力,不違反保護全民平等權力的法律和社會道德規範,人們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
 東方提倡的社團價值至上文化也被稱為“我們”文化。在這樣的文化裡推崇的不是個人價值,而是社團和集體的價值。社團的存在要比個人的存在更重要。在漢文化裡,古代人們謙稱“我”為“鄙人”,孔子推崇愛他人為“仁”,孫中山提倡“天下為公,”***主張“為人民服務”,從古到今,宣揚的都是這種“群體主義”。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強調群體意識,儒家經典《禮記》中就對儒家的大同社會做過典型的描述,稱為“禮運大同”。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是仁。“仁”由二和人組成,可以看出,它含有一個人與他人的關係這層含義。它強調的是社會群體的統一和認同。在這樣的社會裡,人們不是在尋求個性化,而是要求每個人符合群體要求,成為社團的一員。因此,社團價值至上論者從不願意引起他人對自己的注意,也不願意發表與眾不同的見解。正如Young***1994:51***在描述中國文化社會模式時指出的:“對抗、威脅社會的***,發表相反的意見會使雙方都丟面子。公開闡述思想會令人生厭,對於錯綜複雜的上下級關係社會是不適宜的。,甚至是極其危險的。”在以社團價值至上的社會裡,提倡的是相互的支援和對集體的責任。超出集體約束的所謂個人自由是不被接受的。在這種文化社會裡,“個人的事就是集體的事,朋友之間是沒有隱私的”***young,1994:139***。東方的社團價值至上觀是與孔子學說緊密相連的。中國文化以孔教為中樞,以佛教為輔翼,儒教極力推崇社會的有序與和諧。需要指出的是,一個社會的文化內涵是複雜的,不能斷言某個社會是完全的個人價值至上或社團價值至上,只能說某個社會更多地接受個人價值至上論或社團價值至上論,但大多數說英語國家傾向個人價值至上論,而中國傾向社團價值至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