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公章管理管理制度範文

  公章是村委在職權範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誌,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接下來小編為你帶來了。

  一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專案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後

  二

  為管好用好村委會公章,特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規定,望各村認真遵照執行。

  一、對於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和蓋章手續,一般應事先由村報帳會計稽核把關,報村委會主任簽字批准到辦事處簽字登記後再蓋公章***如村委會主任外出不能簽字時,可委託其他兩委主要成員代簽***;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規定執行。

  二、涉及宅基地、計劃生育等重大事項的審批,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後再蓋公章。

  三、凡涉及集體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村級重大事務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並經村兩委會同意,再經辦事處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蓋章。

  四、村委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須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的登記備案。

  五、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村委會公章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對不經批准擅自蓋章的,一旦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予以撤換和處理。

  三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以及上級有關部門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村公章的製法

  村公章由鎮黨委、政府負責制發,由鎮黨政辦根據批准成立村級機構的檔案,具體負責刻制。

  村級印章發生丟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所在村應迅速向鎮黨委、政府遞交書面報告,說明原因,確認後由鎮黨政辦辦理改制手續。

  由於村名變更或其它原因廢止的村公章,所在村應及時將印章上交鎮黨政辦處理。

  二、村公章的管理

  1、負責村級印章的具體管理工作;鎮黨政辦對村公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村級印章要有專人保管,保管人應政治可靠、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堅持原則。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一般不直接保管印章。原則上,村公章統一由村民委主任保管。

  3、村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將印章帶出辦公室外使用。特殊情況確需外出使用的,必須經審批人批准並現場監印。

  三、村公章的使用

  1、村公章的使用要嚴格審批手續,做到先審批後用印。

  2、用印審批人要在核實的基礎上籤署意見,凡涉及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報批專案等重大問題使用村級印章的,必須經過村兩委聯席會議或村民***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由法定代表人或指派代表簽署後方可使用。

  3、不允許在空白憑信上加蓋村級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村主管領導書面批准,並要做好特別登記,追蹤管理。完畢後必須到印章管理人處登記其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銷燬。其批准書和特別登記須永久存檔。

  4、印章使用必須實行登記和備案。印章保管人要對印章使用情況進行登記。黨支部和村委會及印章審批人要定期核對登記、備案情況。

  四、其他規定

  1、因印章保管人變更,原保管人應在接到變更通知後迅速移交印章。拒不移交的,由鎮黨委、政府按法律規定追繳,並追究其責任。

  2、因故需要更換村級印章,由鎮黨委、政府在頒發新印章同時,收繳其舊印章,並以適當方式公佈新印章啟用和舊印章作廢。使用已作廢印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3、印章審批人、保管人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有關紀律,嚴禁藉機吃、拿、卡、要,增加農民負擔,損毀印章權威性。

  4、對在村級印章使用管理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行為,視覺情節輕重,予以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看過的人還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