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培訓管理制度範文

  為建設一支具有良好的素質的教師隊伍,穩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一、教師全員培訓制度

  要提高學生的素質,培養新世紀的人才,首先應提高全體教師的素質,因此加強全員崗位培訓十分必要。

  第一、堅持每週一次政治理論學習或業務學習,以提高廣大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覺悟、師德修養和業務理論水平。

  第二、教職工參加政治理論學習或業務理論學習須遵守學習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做筆記,並定期組織學習交流活動。

  第三、加強崗位練兵,要求教師為人師表,說標準普通話,寫規範漢字,具有駕馭課堂的能力。加強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和應用,加強英語口語表達能力的培訓。

  第四、全體教職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在職崗位培訓。

  第五、抓好師徒結對子工作。定出“師徒”公約,雙向考核,限期達到培養目標。

  第六、堅持科研興校,選派上進心強、素質好的教師開展專題研究,培養典型。

  第七、學校定期對教職工培訓情況進行考核,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並與教職工評聘、晉級提薪掛鉤。

  二、青年骨幹教師培訓制度

  年骨幹教師培訓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實際,制定長期、近期規則,注意充分考慮數量、質量、學科分佈、年齡層次、職稱結構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幹教師培養計劃,採取崗前培訓或在職培訓的方法,定期組織青年教師參加業務、政治理論、教育法規的學習與培訓,定期對青年教師的工作情況檢查、驗收、評價,切實加強對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

  第二、重視“以老帶新”、“師徒對子”以及老教師對新教師的“傳、幫、帶”工作。通過各種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教學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青年骨幹教師要努力加強自身學習,應成為教學、科研工作的中堅力量。

  第四、學校要創造條件組織骨幹教師外出學習,拓寬思路,發揮作用。

  二

  一、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責任單位:黑河學院人事處。

  責任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一省教育廳關於教師培養培訓相關檔案和通知。

  二《黑河學院“十二五”師資隊伍培養培訓規劃》。

  三各系中心、部教師培養計劃。

  三、培訓的組織與職責

  一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教師培訓規劃的制定和組織管理工作。教學、科研、外事部門應給予積極的配合和支援。

  二人事處的具體職責是:

  1、根據教師的不同情況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切實做好教師培訓規劃,保證培訓經費的落實。

  2、運用正確的政策導向,合理引入競爭機制,調動和提高教師培訓的積極性,完善教師培訓管理機制。

  3、關心外出教師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積極配合接受單位做好工作。

  4、明確學校教師培訓的責任,並納入對其工作實績的考核。

  四、選派教師培訓的程式

  一個人申請。

  二各系中心、部、各處簽署意見,報人事處承辦人彙總。

  三人事處承辦人將彙總的情況報處長稽核。

  四報主管校長審批。

  五報校長審批。

  六人事處承辦人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五、培訓形式和要求

  一崗前培訓。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檔案規定,畢業分配進校的青年教師必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分通識培訓和校本培訓兩部分。通識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法規、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基礎知識、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能力專題等內容,由黑龍江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負責培訓工作。校本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校史校規校情專題、教學與教學評價專題、教學實踐專題、科研方法專題等內容,由學校組織實施。參加培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方能申報教師資格和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二進修學習。進修一般分單科進修與國內訪問學者進修,也包括短期培訓、獲得國家和省政府留學獎學金的教師外語第一次培訓等。進修分國內進修和國外進修。

  外派進修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除新建專業外,學校原則上不再外派單科進修,且重點應選派在教學、科研和教書育人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中青年教師。國內訪問學者進修,要求申請者需具備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為學校級以上學科專業骨幹的講師,且近五年沒有任何形式的學習、進修經歷;40歲以下或無高階職稱的教師以及從事教輔、管理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派出從事訪問學者以及其他非學歷學位進修。

  三提高學歷。是指自行報考國家統招研究生、在職攻讀研究生含以畢業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博士學位,下同。

  1、報考在職攻讀研究生的教師須符合國家有關報考研究生的政治、業務、身體和年齡等基本條件。

  2、學校原則上不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如個別緊缺專業需以學校名義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研究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批手續,未按時辦理手續的一律不予補辦。

  3、教師與學校所籤合同規定的服務期已滿的,可自行報考統招研究生,但應在報考前向所在部門彙報,避免影響所在部門教學任務的安排。服務期未滿但在校工作時間已滿二年且符合國家報考研究生條件的,報考前須徵得所在部門同意並報學校審批後方可報考研究生,其中,實行人事代理的教師報考研究生除學校同意報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外需辦理擬解除合同手續後方可報考。

  4、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研究生,須具有副教授職稱;以同等學力報考碩士研究生,須具有講師職務。

  六、培訓考核與管理

  一教師培訓超過三個月,應按有關規定及培訓層次、形式的要求進行考核及鑑定,並記入業務檔案,作為職務任職資格、獎懲等方面的依據。外出培訓教師的考核主要由派送部門及接受培訓的單位負責。

  二培訓時間為一學期含以上的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協議。未履行培訓協議即調離、辭聘或辭職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收回部分或全部培訓費,同時追繳違約金。

  三參加培訓的教師要到本單位和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並自覺遵守進修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按時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經常與學校或部門保持聯絡,學習結束後及時返校銷假,接受教學等任務。

  四參加進修學習的教師,外出應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培訓計劃,培訓結束後要帶回科研成果或書面彙報材料。培訓期間應完成學校規定的科研工作量。

  進修者進修期滿後須回校工作,進修期間不得報考研究生。凡外派進修人員,應到人事處備案。

  五學習期間,教師一般不得調整學習專業、時間及形式,如因工作需要確需改變的,須報經學校批准。

  六教師培訓實行服務期制。

  進修者回校工作實行2年服務期,學習期滿後如不回學校工作,需首先徵得學校同意,並向學校賠償違約金;進修者回校後若工作不滿2年要求調動,每提前一年調出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須賠償違約金總額的1/2。如報考定向或委培研究生,則訪學、進修的履約責任合併計入研究生培養合同。

  在職攻讀學位的教師實行服務期制。碩士、博士研究生服務期違約,需繳納違約金。學習期間教師自費出國、調離學校或辭職等,均按違約處理,應賠償違約金。如畢業後不回學校工作或回學校後服務期不滿離開學校的,每提前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須按比例賠償相應違約金。

  七教師考取統招研究生,人事關係從學校轉出,畢業後願意返校工作,則按當年接收應屆畢業生的相應程式和待遇處理。

  七、培訓保障

  一學校設立師資培訓專項經費。學校從教育事業費用中,每年撥出一定數量的專款用於教師培訓,以保證教師培訓順利進行。

  二國內進修學習所需培養費、住宿費學校不借支。凡經學校批准的進修學習,進修期間學校按學期報銷往返路費一次。進修結束後,憑進修結業證書、成績單和進修小結,到學校一次結算;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面試、複試等其他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八、費用資助

  一教師崗前培訓的費用自理。

  二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培訓畢業並取得相應學位返校工作後,按協議約定報銷學費總額的100%;在職脫產學習時間不超過一年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學校不再報銷學費;經學校批准外出從事訪問學者的人員,學費由學校報銷。所有脫產學習時間超過一學期的人員含出國進修學習可享受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但學習期間不再享受崗位津貼。

  取得博士學位並如期回校工作的教師,可向學校申請科研啟動費,額度和管理辦法與當年引進同專業博士相同。

  在職攻讀學位期間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師,可以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參加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三職工在職報考各類成人學院以及考工定級培訓等所需的各種費用,學校不予報銷。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執行規範權力執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責任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於違反規範權力執行制度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三

  為建設一支具有良好的素質的教師隊伍,穩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使教師培訓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根據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若干規定試行要求,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學校從提高辦學水平,全面提升教師綜合素質和執教能力出發,制定教師培訓5年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並根據教學安排需要,以及培訓經費情況、教師培訓申請,統籌安排教師參加培訓。

  1、教師專業發展培訓每5年為一個統計週期。起始學年和結束學年相同代表本年度。在週期內每位教師必須參加專業發展培訓時間累計不少於360學時,培訓時間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但每年參加培訓時間一般不低於24學時,週期內至少參加一次不少於90學時的集中培訓。遠端培訓5年內不能超過50學時。

  2、教師年人均完成培訓學時力爭72學分及以上,且在教師培訓平臺上自主選擇培訓學時在36學時不含校本培訓和指令性培訓學時及以上。

  3、90學時參訓率年度力爭優秀達到22%及以上為優秀,在21%及以上為良好,在20%及以上為合格。

  4、教師自主選課後實際參訓率力爭優秀在92%及以上的為優秀,達到90%及以上的為良好,達到85%及以上的為合格。

  二、教師專業發展培訓實行集中培訓、校本培訓等形式的有機結合。堅持和貫徹以教師為本的原則,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學校統一管理,教師自主選擇,依法有序、科學合理地進行組織和開展。

  1、教師應根據學校培訓要求,制訂個人專業發展5年規劃和年度專業發展培訓計劃。

  2、教師應結合教學與專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培訓機構提供的培訓課程、形式和時間,及時登入師訓平臺選報自主培訓專案,並準時認真參加培訓,培訓結束後及時對培訓專案進行評價,獲取培訓學分。

  3、教師需準時參加校本培訓,不得遲到或曠會。培訓時認真記錄培訓內容,寫好培訓反思與體會,並記錄在“校本研修”記錄本上。校本培訓每年最多不超過24學分。

  4、外出學習調研的教師應按時參加會議,並記錄詳細過程,回校後向全體教師彙報。

  5、外出參訓的教師需及時向本學科或本年級組人員傳達會議內容,學習、領會會議精神,並指導自己的教學實踐。

  6、新錄用的、教齡在一年以內的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須參加不少於180學時的培訓,其中實踐培訓不少於60學時。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接受規定培訓的時數,不列入教師週期內專業發展培訓時數。

  7、新任校長到崗一年內須參加300學時的任職資格培訓,其中集中培訓不少於90學時。新任校長任職資格培訓的時數,不列入校長週期內在職提高培訓時數。

  8、參加職稱評定的教師當年需參加不得低於72學分的培訓。

  9、教師和校長參加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指定的培訓專案培訓時間可累計計算。

  10、教師應積極配合學校組織的培訓活動,對學校指派承擔的培訓任務要主動接受,認真完成。

  11、教師要有主人翁意識,積極探索適於我校校情、學情的培訓內容、形式,為校本培訓工作獻計獻策。

  學校會將教師參與專業發展培訓情況列入教師年度績效考核指標,並將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聘任、晉級、評優、獎勵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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