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巡邏車管理規定

  為了充分發揮和利用電動巡邏車快速高效的作用,小區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電動巡邏車僅限保安使用,第一責任人為管理處主任,主管為使用期小區保安隊長,負責巡邏車使用監督,日常保養監督,駕駛員培訓;駕駛員由保安隊長在院內巡邏保安人員中任用,駕駛員上崗前必須經過電瓶車駕駛培訓。

  2、駕駛員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正確駕駛電動巡邏車,並負責巡邏車的電瓶充電、保養維護、故障報修和衛生清潔,保持車輛良好的使用狀態和車容車貌。

  3、電動巡邏車列入保安交接範圍。管理處相互移交或者白班夜班使用者交接班移交時,鑰匙,隨車工具、車輛狀況等交接情況需記錄在值班記錄上,出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車輛責任主管。

  4、電動巡邏車只用於小區安保巡邏,巡視期間必須按照規定巡邏線路、巡邏時間巡邏,不得駛出規定區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並開啟警燈。

  5、巡邏時間及巡邏路線暫定為:

  ①巡邏時間每日4次,白班上下午各一次,上午:10:00~11:00,下午:15:30~16:30,夜班巡邏兩次:22:00~23:00,凌晨3:30~4:30。

  ②巡邏線路:B區院內→11#樓院內→瓦場街→F區院內→沿河街→D區院內→B區院內;F區D區依次迴圈。

  ③先從B區開始使用,再到F區和D區,每4個月輪流一次。巡邏時,車上要保證2名保安同時巡邏。

  6、巡邏車嚴禁挪作他用,一經發現,從嚴處罰當事人和負責人。巡邏車巡查期間,駕駛員需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確保安全文明行車。巡邏完畢後停放在規定位置。

  7、駕駛員在停車時需將電動巡邏車靠路邊停放;與人交流時需下車,不得坐在車上與對方交流;車輛不得違章攜帶與值勤巡視無關的人員和物品;

  8、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損壞等要及時上報,不得私自處理或隱瞞不報;事故責任認定“誰駕駛、誰負責”。酒後駕魯莽駕駛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9、本辦法即日起執行,請遵照執行,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對當事人按日常考核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