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消防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小區消防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和廣大業主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了相關管理規章制度,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嚴禁將消防水源改做它用。

  二、嚴禁佔用、堵塞小區內防火專用通道、消防陽臺、安全出口。

  三、嚴禁遮擋、損壞、移動安全疏散指示牌、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識等。

  四、嚴禁在小區焚燒各種物品、垃圾等。

  五、嚴禁未經申請、審批即進行室內裝修,裝修材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六、嚴禁私自接、改供配電線路。

  七、嚴禁超負荷用電,以免線路起火。

  八、嚴禁在禁菸的公共場合吸菸,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菸。

  九、嚴禁將未熄滅的菸頭或其它帶火物品投到戶外、垃圾箱裡或草坪上。

  十、嚴禁在樓道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室內小量存放時應避免高溫、撞擊並遠離火源、電源。

  十一、液化氣罐要存放在室內通風良好的地方,用後要關閉閥門,以免漏氣。

  十二、使用燃氣時,人不能長時間離開廚房;短時間離開應關閉廚房窗戶,以免風吹熄火導致天然氣洩漏,引起天然氣中毒或火災。

  十三、小區商戶申報裝修時,同時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裝修方案,經公安機關核發施工消防許可證後,方可開工。竣工後,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方能交付使用。裝修時不得改變消防及設施用途、位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堵塞消防通道,影響消防設施使用;地下工程內,不得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四、業主、商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物業管理公司有關消防的管理規定及監督管理,不得妨礙消防監督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十五、小區內所有住戶和人員,均為消防管理、監督人員都有防火、救火的義務。發生火情時必須迅速報告政府有關部門或物業管理公司。

  十六、蓄意縱火者,由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