蠅
[拼音]:huo
[英文]:Fire
五行之一。指具有陽性、熱性的事物或亢進的狀態。在中醫學中,火的概念通常指:
(1)人體生理之火。為陽氣所化,是生命的動力,如少火、命門之火等。
(2)自然界炎熱的氣候或環境狀態,無明顯的季節性,為六氣之一(見氣)。
(3)具有溫熱特性的外界致病因素。又稱火邪,為六淫之一。
(4)各種機能亢進的表現。臨床診治時以證的形式體現,如心火上炎、肝火亢盛等。火的這四方面內容互有關聯。如人體生理之火若過亢,則變為“壯火”而成為火邪,反映於臨床就是火證,即所謂“氣有餘便是火”;又如炎熱的氣候或環境狀態若使人致病,則由正常的六氣中的火氣變為致病的六淫中的火邪,所致病證也是火證。所以,從臨床醫學的角度來看,更有意義的是致病因素火邪和火邪所引致的火證。火邪和火證都有內外之分。臨床中對火邪的辨識是通過對症狀和體徵的分析逆推而來的。對火證的診治須對具體患者辨證論治,治療大法不外清火滋陰。
火邪
又常稱為溫邪、熱邪、溫熱之邪、火熱之邪。雖可混稱,但在程度上有所區別,有“火為熱之極,熱為溫之漸”之說。火邪有內外之分,習慣上常將外火稱為溫邪、熱邪或溫熱之邪,內火稱為火邪、火熱之邪。外火實際上包括和代表了陽熱一類的外界致病因素,如風熱、暑、溼熱和大部分癘氣等。內火的成因卻較為多樣和複雜,且有虛實之分。它包括外界的風、寒、燥、溼等致病因素侵入人體後的鬱而化火,所謂“六氣皆從火化”,以及體內的病理性代謝產物(如痰、瘀血)和食積、溼濁鬱而化火;體內陽氣過盛化火,即“氣有餘便是火”;情志過極化火;臟腑陰陽失調之火。火邪的致病特點是:火為陽邪,其性上炎,傷於人,可見高熱,惡熱,煩渴,汗出,脈洪數等症。最易迫津外洩,消灼陰液,故臨床表現除熱象外,還有口渴喜飲,咽乾舌燥,大便祕結,小便短赤等熱灼津耗的症狀。又易擾亂神明,出現心煩失眠,狂躁妄動,神昏譫語等症狀。又能生風動血,表現為肝風內動,血熱妄行等證候,出現高熱抽搐,頸項強直,目睛上視,以及吐血、衄血、便血、尿血、面板斑疹等症狀。還能引致癰腫瘡瘍。
火證
火邪所致病證有內外之分。外火所致病證較為簡單,一般侵犯人體肌膚體表,形成表證,出現發熱微惡風寒,頭痛,出汗,舌紅,苔薄黃,脈浮數等症狀。常見的有:
(1)風熱。可見頭脹,咽紅腫痛,發熱不惡寒,或少許惡風,目赤脹痛畏光,咳吐黃痰,也可見頭面紅腫痛,乳蛾,鼻淵;如風熱傷絡,則可見咳血,小便色黃,脈洪數等。治宜疏風清熱,選用桑菊飲、銀翹散等方藥。
(2)溼熱。可見發熱心煩,口渴自汗,四肢關節腫痛,胸滿黃疸,小便黃赤,舌苔黃膩,脈濡數。治宜清熱化溼,選用蒼朮白虎湯、桂枝白虎湯等方藥。
內火證則較為複雜多變,辨證論治時應以虛實為綱,結合臟腑病位,採取相應的治法。常見的實火證有:
(1)心火熾盛。可見面紅目赤,五心煩熱,口燥脣裂,舌碎糜破,甚則喜笑無常,譫語,神昏,吐衄等。治宜清瀉心火,選用導赤散或瀉心湯加梔子、蓮子心等方藥。
(2)肝膽火盛。可見耳聾脅痛,少寐多夢,頭昏目赤,口苦筋痿,或淋濁溺血等。治宜清洩肝膽,選用龍膽瀉肝湯等方藥。
(3)肺火壅盛。可見氣粗鼻煽,咳吐稠痰,煩渴欲飲,大便燥結,或鼻衄,咳血等。治宜清肅肺熱,選用《千金》葦莖湯或瀉白散等方藥。
(4)大腸火熱。可見大便祕結不通,或暴瀉穢臭,肛門灼熱等。治宜瀉下積熱,選用承氣湯等方藥。
(5)小腸火熱。可見少腹墜痛,血淋,熱淋等。治宜清心降火,選用導赤散等方藥。
(6)胃火熾盛。可見煩渴引飲,牙齦腐爛而痛或出血,嘔吐嘈雜,消谷善飢等。治宜清瀉胃火,選用清胃散等方藥。
(7)脾火內伏。可見口脣乾燥,煩渴易飢等。治宜清脾瀉火,選用瀉黃散等方藥。
(8)膀胱有火。可見癃閉淋瀝,遺溺混濁,尿血,腹痛等。治宜清利溼熱,選用八正散等方藥。
(9)火熱入心、矇蔽清竅。可見神昏譫語、抽搐等。治宜宣竅清火,用安宮牛黃丸、至寶丹及其他清心涼血之品。常見的虛火證有:
(1)腎虛火動。因腎陰不足,相火妄動,可見虛熱骨蒸及其他腎陰虛證候。治宜滋陰降火,選用知柏地黃丸、清骨散等方藥。
(2)脾胃虛火。可見渴喜熱飲,懶言惡食等。治宜甘溫除熱,選用補中益氣湯或黃芪建中湯等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