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好聽的經典座右銘

[拼音]:hainan

[英文]:marine distress

船舶在海上遭遇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難。海難可給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種類

造成海難的事故種類很多,大致有船舶擱淺、觸礁、碰撞、火災、爆炸、船舶失蹤,以及船舶主機和裝置損壞而無法自修以致船舶失控等。發生海難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諸如:天氣條件,船舶技術狀態,船員技術水平和工作責任心,港口設施和管理水平等。儘管自然條件或客觀原因很多,有些是屬於突然性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但人為因素還是主要的。大多數事故是由於駕駛人員的疏忽和過失造成的。不同國家和不同行業的海難統計標準不盡一樣,如在海上保險業務上把扣船、竊賊、船員不法行為等也視為海難事故。

預防措施

為保障海上船舶和人命安全,國際海事組織和各國政府針對發生海難的各種原因採取了一些有力的預防措施和解決辦法。如制定一系列國際公約和法規,主要有: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1966年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汙染公約》等。各航運國家也制定有有關法規,如中國的海上交通安全法,日本的船舶安全法、船員法等。其他有效措施有:長、中、短期天氣與海況預報;建立世界性航行警告系統;加強交通管理和航道整治,使港灣設施現代化;增加裹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5/315630.html' target='_blank' >透納坪獎甑納柚蔓實施船舶定線通航;在一些險要水域和港口實施強迫引航;舉辦短期船員培訓班和要求船員通過考試領取救生艇操練、海上求生、消防、醫療等四種合格證書;追究職責過失的法律責任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

應急措施

發生海難事故後,難船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盡力自行搶救;情況嚴重確認搶救無效,且有危及人命安全或船舶有沉沒危險時,應發出遇險訊號求救,並迅速放下救生艇,棄船待救。在海難救助上,首先是營救遇險人員(見海上搜尋和營救)。《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規定各沿海國應設有救援中心。中國已成立了海上搜尋救助中心。對於難船和船上貨物,需先按救助契約達成協議,然後依據救助要求進行施救。

世界海難狀況

世界海難史上,喪生人數最多的是1912年英國客船“泰坦尼克”號海難,死亡1490人;經濟損失最大,後果最為嚴重的是1978年美國油船“阿馬柯·卡迪茲”號在法國西北部沿海擱淺遇難,22萬多噸石油流散,造成海洋大面積汙染,被迫賠款達 8億美元。隨著科學的進步,船舶在結構、效能、通訊導航裝置等方面日益完善,但海難損失率仍沒有下降趨勢。根據勞氏船級社統計,1980年世界商船滅失量達387艘,計1804027總噸(見表),

佔世界商船總噸位的0.43%,其中以油船和多用途船的損失較重,尤其是大噸位船隻的損失正在增加。

參考文章

巨大海難的巧合歷史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