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倫斯,F.
[拼音]:zonghe de huo kuoda de jiazhi xingshi
[英文]:total or expanded form of value
商品交換逐步擴大時期的價值表現形式,是價值形式發展過程中的第二階段。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農業和畜牧業的逐步分離,交換的範圍日益擴大,一種商品可以同許多種商品相交換,它的價值可以表現在一系列與之相交換的商品上。
表現形式及其兩極
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可用如下等式來表示: 2只羊=1把斧子,或=1擔谷,或=10斤茶葉,或=1兩金,或=其他商品。也可以寫成如下等式:
擴大的價值形式包含著一系列等式。就每一個等式看,它同簡單的價值形式似乎並無區別。在這一系列等式中,處於等價形式上的是一系列不同的商品,但處於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卻是同一商品。它表明,羊的價值現在已經不再是簡單地反映在某一種偶然與它交換的商品體上,而是擴大了範圍,反映在斧子、穀物、茶葉、金等等一系列商品體上,所以,把這一系列等式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就明顯地呈現為總和的或擴大的價值形式。當然,擴大的價值形式並不只限於一種商品。在交換關係日益擴大的過程中,每一種商品都可以同一系列其他商品相交換,因此,不僅是羊,而且斧子、穀物、茶葉、金等等,都可以處於相對價值形式上而有自己的擴大的價值表現形式。
在擴大的價值形式中,等式兩端的商品表現為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和特殊的等價形式。羊的相對價值不再是在偶然的交換中得到簡單的表現,而是在廣泛的交換中表現在一系列其他商品上,因此,它的相對價值表現為擴大的相對價值形式。斧子、穀物、茶葉、金等等商品,都是表現羊的價值的材料,是羊的“價值鏡”,而其中每一種商品都不是羊的個別等價形式,而是羊的一系列等價形式中的一個特殊等價形式。
擴大的價值形式表明,商品的價值同它藉以表現的使用價值的特殊形式是毫無關係的。一種商品之所以能夠同一系列使用價值不同的商品發生等價關係,只是因為它們都是人類勞動的產物。價值實體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類勞動這一本質,在擴大的價值形式中得到了更清楚的證明。同時,在交換日益頻繁和日益擴大的條件下,兩種商品的交換比例的偶然性逐漸消失,等價交換的必然性則日益明顯。人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不是交換決定商品的價值,而是商品的價值決定著商品交換的比例。
缺點
擴大的價值形式同簡單價值形式相比,已使價值的表現有了很大發展。但它仍然是直接的物物交換階段上的價值形式,是一種有缺陷的、並不成熟的價值形式。因為,從相對價值形式來看,每一種商品都各有一系列五光十色的相對價值的表現形式,而從等價形式來看,每一種商品又都可以與其他許多商品並列成為特殊的等價物。這就是說,生產商品的一般人類勞動,還沒有獲得統一的表現形式,商品世界中還沒有統一的等價物。
擴大的價值形式的這種缺點,可以明顯地從商品交換的困難上表現出來。譬如說,有人要用羊換米,但有米的一方卻不要羊而想用米換布,這樣,雖然雙方都有交換的需要,交易卻做不成功。在這種情況下,希望用羊換米的人,首先得找到一個有布要換羊的人,把羊換成了布,再用布去換米。如果他走遍集市而找不到需要用布換羊的人,那就只能下次再到集市上來找機會。商品交換的發展以及商品內在矛盾的增長,必然要克服這種缺陷,使擴大的價值形式發展到一般價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