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基金利率

[拼音]:shichangfa

[英文]:market method

指參照市場上已經發生的、與被評估物件相同或類似資產的交易價格確定重估資產價值的方法。

應用市場法進行資產評估可分三個步驟:市場調查,選擇參照物;因素比較,調整差異;綜合定價。

市場調查、選擇參照物

蒐集與評估物件相同或類似資產市場交易的基本資料資料,包括交易價格、交易時間、交易批量等,並通過科學的方法,驗證所獲得資料的準確性,特別是有關市場價格變化情況的準確性。這是應用市場法正確評估資產價值的一個關鍵環節。因為參照物是確定評估物件價值的參考標準,所以選擇參照物時應注意:

(1)參照物與評估物件必須是相同或同類資產;

(2)參照物與評估物件之間必須存在可比因素,如土地的地理位置、房產建築物的設施條件、機器裝置的用途等;

(3)為計算出同類資產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因銷售時間不同而發生的價格變化,有時必須選擇兩個以上的參照物才能確定評估物件的價值。

因素比較、調整差異

確定評估物件的價值,要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應用市場法進行評估時,應把評估物件與參照物的各種因素逐一進行比較。比較的因素包括:實體特徵;地理特徵;經濟特徵;銷售時間;銷售價格等。根據與參照物的比較,分項調整各對應因素的差額,進而確定評估物件各因素的價值。如將使用壽命30年的建築物作為評估物件,而類似的資產使用壽命只有20年,這就需要進行調整。再如,通過市場調查,發現了一個與評估物件完全相同的資產,規格型號一樣,成新率(指新舊程度的比率)也接近,但其交易時間是在5年前,由於價格發生了變化,也需作必要調整。

綜合定價

在認真比較各因素並調整差異的基礎上,綜合確定評估物件的價值。以某土地評估為例:

市場法通過參照物銷售價格比較評估資產價值,充分考慮了市場變動因素,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評估物件的市場價值。但由於需要同類可比參照物的有關資料、資料,故應用範圍受到一定限制。市場法一般適用於對土地、建築物、通用工業裝置等項資產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