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底制度

[拼音]:Kelipuke

[英文]:Saul Aaron Kripke (1940~)

美國邏輯學家、哲學家。曾任教於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康奈爾大學、伯克利加利福尼亞大學和洛克菲勒大學。後來在普林斯頓大學任訪問講師,1977年任哲學教授, 不久升任麥科什講座哲學教授。 他曾應聘在英國牛津大學作 “J.洛克” 演講。他的主要著作有:《命名和必然性》(1972)、《維特根斯坦論規則和私人語言》(1982)。

克里普克是模態邏輯語義學的創始人之一。他在模態邏輯和真理論方面,作出了重要的技術上的改進;在語言哲學和科學哲學方面,他也提出了有重大影響的創見。

克里普克是因果的-歷史的指稱論的首倡者之一。這種理論認為語言中的指稱詞(專名和通名)所指的物件並不由摹狀詞或屬性詞決定。傳統的摹狀詞的指稱論主張名詞的指稱取決於涵義。與此相反,因果論認為名詞的指稱並不由說話人關於物件的知識,即傳統理論中的涵義所決定,而由與使用該名詞有關的社會歷史的傳遞鏈條所決定。克里普克指出,以為單憑我們自己提出的一些屬性,就能夠辨認出一個唯一物件並由此決定我們指稱的想法是錯誤的。他認為,“我們的指稱不僅依賴於我們自己怎樣想,還依賴於社會上其他的人,這個名字怎樣傳到我們這裡的歷史,如此等等。通過追蹤這樣的歷史人們才找到指稱”。

克里普克還為專名的指稱提供了這樣一幅圖景:一個小孩的名字從命名式開始被親友反覆使用,並通過各種各樣的談話使之象鏈條般一環一環地傳播開來。說和聽這個名字的人都必須同樣使用它指稱同一物件,這樣就形成一條追溯到那個物件本身的傳遞鏈條。正因為在社會中有這樣的傳遞鏈條,同時也由於使用這個名字的人們之間的聯絡,這名字才被用來指稱那個人。決定指稱的是以那個人為一端而以說話者為另一端的傳遞鏈條,而不是說話者自己關於那個人的知識或信念。因為對同一物件,說話者可以有不同的知識或信念,所以他們往往各自用不同的摹狀詞識別物件。在克里普克看來,識別的摹狀詞可用來辨認專名的指稱,但並不決定專名的指稱。他把摹狀詞和專名作了嚴格的區分,認為專名是物件的固定記號,在物件存在的一切可能世界中它都指稱同一物件,而識別物件的摹狀詞只是偶然記號,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它將標示不同的物件。例如,“尼克松”是個固定記號,在尼克松其人存在的任何情況下都指稱他,“1968年的美國總統”這個摹狀詞標示尼克松這個人,但若是在1968年競選中漢弗萊獲勝,它就標示別的人了,所以它只是偶然記號。因此,專名只能指稱本人,摹狀詞在不同情況下則可以標示不同的人。他進而指出,專名和摹狀詞並無涵義上的聯絡,不管用什麼摹狀詞來識別物件,它們都不構成專名涵義的一部分。

克里普克進一步把因果論推廣到通名上。他認為,一個名詞的涵義是它所具有的“必然屬性”,而人用以辨認一類物件的屬性,則是他賦予這個名詞的“先天屬性”。例如,“黃金就是以面前的東西作樣品的物質”這個定義的作用就在於識別物件,其等式兩邊並不是同義詞。依克里普克看,這類定義屬先天真理,但不是必然真理。他指出,識別自然種類名詞的指稱,一般是把一種物質定義為以一個特定樣品示範的種類。而且,這個樣品所具有的定義屬性不必是該種類一切分子所具有的,甚至不必是樣品所確實具有的。所以,它們不是這個種類的必然屬性,只是下定義者所賦予它的先天屬性。他認為,辨認自然現象也應採取同一方式。例如,在他看來“熱是被感覺 S所感知的東西”這一識別指稱的等式是先天的,但不是必然的,因為“熱”和人的“感覺S”,並不是同義詞。他強調,“熱”和“黃金”這類名詞都是固定記號,而用來識別指稱的摹狀詞都是偶然記號。克里普克的觀點在西方分析哲學和語言哲學界頗受重視,不少人認為他在專名方面糾正了摹狀詞理論的錯誤,說明了真名字與假名字的區別。在通名方面,也認為他打破了康德主義(見I.康德)和經驗論傳統,從而澄清了被這兩個傳統混淆了的先天性和必然性,把科學真理看作先天綜合判斷,或者主張經驗科學沒有必然真理的混亂,並進而得出了自然科學真理的後天性和必然性的新的哲學結論。克里普克打破舊傳統的創舉,構成了現代分析哲學的一個歷史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