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中(1890~1969)

[拼音]:zhuangshi yishu

[英文]:decoration art

依附於某一主體的繪畫或雕塑工藝。如用以美化人體的服飾、首飾,用以美化建築環境的各種壁飾、柱飾、門飾、燈飾等。其作用在於使被裝飾主體具有合乎其功利目的的美感形式。裝飾藝術與人們日常生活有著極為廣泛密切的聯絡,其範圍涉及城市環境風貌的規劃設計,建築與園林美化的設定,各類工業品或手工產品的造型和包裝、商標、廣告、服裝、首飾、書籍裝幀等一切工藝領域,所以幾乎與工藝美術等義。裝飾藝術含有兩重性。

(1)是它的裝飾性,即對其裝飾主體的從屬性。裝飾須依附主體,並從美感的角度明確揭示或者標明主體特徵、性質、功能以及價值觀的層次。例如古代的皇宮裝飾設計在於顯示世俗權力的威嚴和財力富足的奢華,輝煌豪奢,立意於皇族享樂的生活需要。而教堂、寺院的建築則側重於體現宗教信仰的莊重和偶像崇拜的虔誠,肅穆神祕,目的在於麻醉信徒的精神效用。純裝飾藝術一般以非具象的、圖案化的形式為主要手段,講究整齊規則的排列,對稱均衡的置陳,並多以單一的式樣連續或者反覆求其與整體效果的和諧。

(2)是它與被裝飾主體相併行的獨立審美因素。例如某些陶瓷器上紋飾和繪畫、古代青銅器上的戰爭場面和獸形飾物的鏤刻,或如中國漢魏時代用以裝飾墓室的畫像石、畫像磚,這些裝飾一方面是整個主體的構成部分,另一方面其審美的意味有超脫主體效能和使用價值觀念的傾向。從而含有純欣賞性的因素,並由裝飾藝術中的這種傾向導致了繪畫與雕塑在藝術上的獨立。

在狹義的繪畫與雕塑中運用或者吸收裝飾性藝術形式特點創作的藝術品,通稱為裝飾風或裝飾風格。裝飾風格的雕塑和繪畫是一種自有內容、自成主體的獨立性藝術,其內容特點是側重欣賞性。其形式特點表現在造型上有一定幅度的圖案化誇張,在色彩上表現為平面空間的對比關係,一般不強調三維空間的真實光影和透視等因素。

裝飾風格的藝術,廣義而言,含有一定的裝飾因素,如壁畫有裝飾建築主體的作用,但不再屬於狹義的裝飾藝術。

參考文章

紫砂陶刻裝飾藝術保健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