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國觀察家報
[拼音]:Ruan ji
中國三國時期魏國思想家。字嗣宗,陳留尉氏(今河南尉氏)人。曾為步兵校尉,世稱阮步兵。志氣巨集放,任性不羈,尤好老莊,善彈琴。與嵇康齊名,為“竹林七賢”之一。魏正始年間,任尚書郎,旋以病免。後召為曹爽參軍,又以病辭。司馬氏執魏政後,歷任司馬懿、司馬師、司馬昭從事中郎。高貴鄉公即位,封關內侯,徙散騎常侍。阮籍不滿司馬氏圖謀代魏,殺戮異己,遂不與世事。他發言玄遠,在政治鬥爭中,常以醉酒的辦法擺脫困境。他不拘禮節,嘗以白眼對待禮俗之士。魏景元四年(263)冬卒,時年54歲。阮籍的著作最早的版本有明嘉靖年間陳德文、範欽刻 2卷本《阮嗣宗集》,現在流行的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的《阮籍集》校點本。
在自然觀方面,阮籍認為,天地是自然而然,自己生成的;萬物是由天地所生;自然界的天地日月,風雨山川等等,從不同的方面看,雖然形態各異,但從相同的方面看,則是“一氣之盛衰”,是“自然一體”的,“重陰雷電,非異出也;天地日月,非殊物也”,最後都統一於氣。他以“道”為世界的本原,說:“道者法自然而為化。侯王能守之,萬物將自化。《易》謂之太極,《春秋》謂之元,《老子》謂之道。”在論證自然界運動變化時,阮籍認為,“男女同位,山澤通氣,雷風不相射,水火不相薄”,自然界與萬物相互聯絡,和諧一致,“變化而不傷”。在論證音樂和自然的關係時,他認為,和諧是天地萬物之性,聖人作樂,是“順天地之體,成萬物之性”,因此音樂的和諧是自然界和諧的體現。關於人體和自然的關係,阮籍認為,人的形體和精神都是自然界的產物。他說:“人生天地之中,體自然之形。身者,陰陽之精氣也;性者,五行之正性也;情者,遊魂之變欲也;神者,天地之所以馭者也”(《達莊論》)。他認為理想的人格至人應是“恬於生而靜於死”,即對生死全不在意,“與陰陽化而不易,從天地變而不移”,完全順隨自然,與自然同體。他錯誤地認為,“生死為一貫,是非為一條”,主張不去分辨是非、生死。
關於名教與自然的關係,阮籍的看法在他不同的著作中表現出不同傾向。《樂論》強調禮樂的教化作用,認為禮樂對維護“尊卑有分,上下有等”的等級制度有重要作用,“禮逾其制,則尊卑乖,樂失其序,則親疏亂”。《通老論》和《通易論》認為,“明天人之理,達於自然之分,通於治化之體”,名教和自然沒有矛盾。又說“聖人以建天下之位,定尊卑之制,序陰陽之適,別剛柔之節”,就是順應了自然。而他的《達莊論》和《大人先生傳》則認為名教和自然不能調和。他從天地萬物“自然一體”的思想出發,指責儒家學說是制定名分、分別彼此的“分處之教”,違背了自然。他認為古代的“自然”社會沒有君臣、名教,沒有等級貴賤,人們“各從其命,以度相守”,“蓋無君而庶物言,無臣而萬事理”;君臣、名教產生之後,社會上的一切醜惡現象就與之俱生,“君立而虐興,臣設而賊生,坐制禮法,束縛下民。欺愚遊拙,藏智自神”。他譴責統治者“竭天下萬物之至,以奉聲色無窮之慾”,對人民強取豪奪;諷刺虛偽的禮法之士,是寄生在褲中的蝨子,他們藉以“詐偽以要名”的禮法則是“天下殘賊、亂危、死亡之術!”
對阮籍的哲學思想,學術界有不同看法。一種觀點認為,阮籍自然觀的基本傾向是唯物主義的。另一種觀點認為,阮籍基本上是承襲了莊子的唯心主義天道觀,他講的“道”和老子、莊子講的一樣,是精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