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性制導

[拼音]:ziyuan jiage

[英文]:price of resources

人們為了獲得一定數量、質量的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而向自然資源所有者支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額。

實質與內涵

自然資源作為人類可以直接獲得的物質要素,是天然形成的,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具有有限性或稀缺性及所有權的壟斷性,因而要獲得其使用價值就必須購買它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資源價格正是這種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轉讓的經濟補償形式。由於購買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實際上是購買一定時期的資源收益(即租金),因而資源價格實質是資源租金的資本化。現實生活中,許多自然資源的使用價值只是潛在的或觀念上的,必須有人類勞動的投入才能使其轉化為現實的社會使用價值。這種勞動投入形成一種同自然資源實體不可分離的固定資產,在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轉讓時,它也必須同時得到補償。因此,資源價格的內涵包括三個部分:

(1)自然資源的基本租金,即使用者為使用自然物本身支付的費用;

(2)資源投資的折舊;

(3)資源投資的利息。

產生與發展

資源價格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自然資源所有權壟斷的必然結果。伴隨著產品私有權的出現,自然資源作為生產過程不可缺少的要素,其所有權也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最早的資源價格出現在封建社會,只體現在土地資源上。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稀缺資源的範圍不斷擴大,種類不斷增多,稀缺程度也不斷提高,擁有價格的自然資源就越來越多。在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中,資源價格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經濟範疇。在中國,自然資源為國家和集體所有,資源價格存在的客觀基礎並未消失,在依靠科技提高資源利用層次,推動資源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的同時,必須對自然資源進行經濟估價,使其價格呈現出來;並把自然資源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實行資源有償使用,提高自然資源使用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種類與形式

資源價格可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按資源的性質可分為礦產資源價格、土地資源價格、生物資源價格和環境資源價格。按資源價格所反映和實現的社會經濟關係可分為資源所有權價格和資源使用權價格。資源所有權價格是人們為購買自然資源所有權而支付的經濟代價,其實質是資源租金的資金化;資源使用權價格是人們為取得自然資源使用權而支付的經濟代價,即資源的租金。在現實生活中,資源有償使用費、環境汙染收費、地租等都是資源使用價格的具體形式。

資源價格的決定因素

資源價格的形成與變動主要受以下因素影響:

(1)資源的質量、數量、種類和結構以及地理位置;

(2)資源的需求與消費狀況;

(3)勘探、開發資源的投入;

(4)科學技術進步及其在資源開發利用上應用的程度;

(5)可替代資源的狀況。在具體確定資源價格時,必須考慮資源租金、社會投入、平均利潤、資源供求關係和利息率等因素。

作用與條件

資源價格是引導和促進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優化資源配置以及加強資源管理的主要經濟槓桿。它對促進經濟收益合理分配,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促進社會再生產順利進行,調整和理順人與自然的關係等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資源價格的決定和實現,要取決於一系列客觀條件,包括社會經濟發展模式、國民經濟管理體制、社會生產和國民收入的承受能力等,而且它涉及和影響的範圍極廣,產生的連鎖反應很強,因此,制定和實行資源價格必須周到和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