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必要勞動與剩餘勞動
[拼音]:qingbao zhengce
[英文]:information policy
具有法令性的以保證情報系統優化執行和履行其社會功能的基本準則。情報政策的總目標是發揮國家情報系統的總體功能。其內容包括:
(1)保證充分利用科學、技術、經濟和社會科學等有關方面的知識,以促進國家科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2)保證有足夠的情報以滿足政府和各類情報使用者進行決策的需要。
(3)促進情報使用者有效地利用情報。
(4)提供針對當前需要的和未來的潛在需要的情報服務。
(5)促進國際間情報的交流和合作。
國家情報政策的範圍:
(1)確定滿足社會對情報需求的重點。
(2)提出滿足情報需求的措施。
(3)組織國家情報系統提高情報 服務能力。
(4)促進 情報資源的有效利用。
(5)提高國家情報基礎結構的能力,保證發展情報事業所需要的情報人員、物資和經費。
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國政府愈來愈重視情報政策的制訂和執行,聯合國對各國情報政策的指導和協調工作也在不斷加強。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設世界科學情報系統,其業務內容之一,即協助各國開展情報政策的研究和制訂工作。